辰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解讀《辰溪縣貫徹落實懷化市企業用工服務保障十二條措施》

發布時間:2024-09-20 16:10 信息來源:辰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一、文件出臺

為貫徹落實《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促發展惠民生要求落實優化調整穩就業政策若干措施的通知》(湘政辦發〔2023〕32 號)、《懷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懷化市企業用工服務保障十二條措施〉的通知》(懷政辦發〔2024〕6號)等文件精神,進一步壓實責任,強化舉措,服務保障企業用工需求,助力產業高質量發展,特制定本措施。

二、主要內容

《辰溪縣貫徹落實懷化市企業用工服務保障十二條措施》分為十二個部分,包括強化勞動力資源實名制管理、激勵就業補助政策、激活人力資源要素、提升職業技能培訓等。

(一)總體要求。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落實中央和省、市關于穩就業、保就業工作部署,深入實施就業優先戰略,多措并舉穩定和擴大就業崗位,把解決企業用工問題作為提升發展質量的重要內容,深入開展企業用工保障服務行動,努力破除企業缺工和勞動力求職瓶頸,為全縣重點企業提供充分用工要素保障,實現促進經濟發展與擴大就業良性互動。

(二)具體內容。第一條是建立勞動力資源實名制數據庫;第二條是促進勞動者在懷返懷就業;第三條是發揮人力資源機構服務就業市場作用;第四條是鼓勵基層平臺參與推薦就業;第五條是支持重點行業企業穩崗擴崗;第六條是激勵院校輸送畢業生來懷就業;第七條是實行在懷崗位實習補助;第八條是強化中專院校專業人才定向培養;第九條是擴大企業見習規模促進就業;第十條是鼓勵企業加強職業技能培訓和人才自主評價認定;第十一條是多措并舉促進勞動力穩定就業;第十二是營造良好就業創業宣傳氛圍。

(三)有關要求。文稿指出,涉及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基層公共就業平臺及勞務經紀人等推薦同1名勞動者到企業就業的,由最先介紹一方享受相關補助政策且按照“從優、從高、不重復”原則進行申報,同一對象按照就高原則只能享受一次補貼政策,不重復享受。今后,如國家、省、市出臺新的政策規定,從其政策規定執行。同時,文件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但是在執行過程中,出現新的情況,會根據辰溪企業用工實際、勞動力就業需求等因素,進行修改調整,并報請縣人民政府同意后執行。

文件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