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辰溪縣人民政府關于縣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的通告》的制定說明

發布時間:2024-11-25 17:10 信息來源:辰溪縣人民政府

一、制定《通告》的必要性

一是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是治理生態環境的新要求。生態環境是關系黨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問題,也是關系民生的重大社會問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以縣政府印發通告形式,明確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相關要求,扎實做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相關工作。

二是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是人民群眾的新期盼。良好生活環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日常生活中,群眾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訴求甚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已成為人民群眾日益強烈的新期盼。政府采取行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努力為群眾提供安全優良的生活環境。

三是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是建設生態文明的新需要。生態文明建設是關系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根本大計,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重要舉措,2023年度,辰溪縣空氣質量綜合指數或PM2.5濃度高于全國平均水平,為有效減少燃放煙花爆竹所致的空氣污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確有必要。

 二、起草過程

(一)起草過程。

2024年5月,縣公安局牽頭起草《辰溪縣人民政府關于縣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在認真研究其它市縣已經出臺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并結合我縣實際的情況下,于2024年6月完成了《通告》的初稿,并不斷修改完善。 

2024年6月16日起,縣公安局就《通告》(征求意見稿)向縣司法局、縣住建局、縣教育局、縣應急管理局、縣自然資源局、縣民政局、縣融媒體中心、辰陽鎮政府和錦濱鎮政府等部門征求意見,各部門無修改意見。

2024年9月28日至10月28日,縣公安局將《通告》(征求意見稿)在辰溪縣政府門戶網站掛網公開征求意見,期間沒有收到反饋意見和建議。2024年10月30日經縣公安局領導集體討論最后形成《辰溪縣人民政府關于縣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的通告》(送審稿)。

(二)審議決定階段。

2024年11月15日,縣司法局對送審稿進行了合法性審查和公平競爭審查。經辰溪縣人民政府審議原則通過。

  三、《通告》的主要內容

《通告》分六項明確了縣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舉辦煙火活動許可申請、法律責任等。

相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