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貫徹落實省、市、縣委關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及實施辦法;對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進行綜合管理、監督指導、協調服務。
(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推動全縣人力資源流動政策落實;會同辦理負責縣直機關、企事業單位有關工作人員的流動調配工作;指導全縣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和落實全縣統籌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和實施辦法,完善就業公共服務體系;擬訂和組織落實全縣就業援助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培養和激勵措施。
(四)統籌建立覆蓋全縣城鄉社會保障體系。貫徹執行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貫徹執行全縣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組織落實機關和企事業單位職工、城鄉居民及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辦法并實施監管;編制全縣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的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制定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管理辦法。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劃。
(五)負責全縣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負責全縣事業單位工資收入和福利分配綜合管理。貫徹執行國家工資和上級福利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企事業單位人員和離退休人員福利辦法并組織實施;建立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監督國有企業經營者收入分配政策執行情況和全縣工資發放政策的執行情況;按照管理權限承辦全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機關工勤人員工資審批工作,負責全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工(公)傷致殘鑒定及應享受待遇的審批工作。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監督落實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參與人才管理工作;綜合管理全縣專業技術人員和專業技術隊伍建設工作,綜合管理全縣專業技術人員和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的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完善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和博士后管理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吸引留學人員來辰(回國)工作、定居和國(境)外機構在縣內招聘專業技術骨干人才管理政策。
(八)統籌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牽頭落實勞動關系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監督實施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監督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九)會同有關部門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擬定全縣農民工工作規劃,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有關職責分工。與縣教育局的有關職責分工。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會同教育等部門擬訂。高校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教育部門負責;高校畢業生離校后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全面工作,對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網絡意識形態)、安全生產、信訪維穩、基金監管等工作負第一責任;分管社會保險基金監察管理股。
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平安建設、信訪、綜治維穩、禁毒、反邪防邪、農民工、勞動關系、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勞動保障監察、行政審批(優化營商環境)、信息化建設、保密、檔案、統計、績效評估、重點民生實事、真抓實干激勵考核、法治建設、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根治欠薪、表彰獎勵、政務公開等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黨務、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網絡意識形態)、宣傳(文明創建)、統戰、共青團、婦女兒童、關工委、財務管理、工會、安全生產、鄉村振興、基金監管、就業創業、職業能力建設、人事人才、作風建設、信用體系建設、吃空餉治理等工作。
(一)機構名稱:辦公室
負責人:黃建平
辦公電話:0745-5222230
辦公時間: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 —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辦公地址:辰溪縣辰陽鎮先鋒路32號303室
工作職責:負責編制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組織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年度計劃及總結;承辦局領導政務活動事宜;負責機關的綜合協調和政務運轉工作,負責領導指示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局重大會議組織、公文審核、文電處理、機要保密、檔案管理、秘書事務、接待聯絡工作;負責局新聞宣傳工作,匯集、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務信息;牽頭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負責機關后勤、保衛等工作;做好綜合性政策調研工作。
負責本部門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力資源、人員教育培訓和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部門干部隊伍建設的組織實施工作,承擔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工作;牽頭組織本部門內部綜合績效評估考核工作;牽頭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參與對鄉鎮、縣直各有關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目標管理和重點工作考核工作。
(二)機構名稱:政策法規股
負責人:
辦公電話:0745-5252427
辦公時間: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辦公地址:辰溪縣辰陽鎮先鋒路32號303室
工作職責:擬定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管理的規范性文件;協助綜合性政策調研工作;負責本局依法行政工作;承擔局有關規范性文件發行審核及定期清理、評估工作;承辦相關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工作;擬訂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制度,指導勞動保障監察機構開展工作;承擔指導和協調全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工作;負責重大行政處罰案件的聽證和審查備案工作;負責行政執法人員的資格管理和法制學習、培訓工作,制定局普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局信訪事項辦理工作。
(三)機構名稱:財務股
負責人:向玲
辦公電話:無
辦公時間: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辦公地址:辰溪縣辰陽鎮先鋒路32號501室
工作職責:參與擬訂本局經費財務管理制度;承擔局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和內部財務審計工作;承擔局屬單位政府采購及非稅收入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有關信息規劃和統計管理工作;負責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經費和局機關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就業專項資金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局工會經費財務管理工作。
(四)機構名稱:行政審批服務股(保險與就業股)
負責人:陳芳芳
辦公電話:0745-5232971
辦公時間: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辦公地址:辰溪縣育才路龍騰御城A區二樓
工作職責:貫徹落實機關事業單位及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補充養老保險政策;貫徹落實養老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建立養老保險基金預測預警機制;負責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人員的退休審批工作;執行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人員的提前退休、死亡,職工遺屬待遇和非因工傷殘職工待遇政策;負責對養老保險和補充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的業務指導和檢查監督。貫徹落實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政策以及征地方案中有關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措施的審核辦法;組織實施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資格認證、養老金待遇核定與支付、保險關系轉移辦法;負責對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的業務指導和檢查監督。
貫徹執行工傷保險政策、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和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貫徹執行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工傷康復等工傷保險管理辦法;負責組織指導對受到事故傷害或確診職業病人員進行現場調查和工傷認定工作;貫徹執行工傷保險基金收繳、調劑、管理以及待遇項目、給付標準相關政策;貫徹執行工傷和職業病傷殘等級鑒定和勞動能力鑒定實施辦法;貫徹執行勞動能力鑒定機構、工傷康復機構管理辦法;監督、指導因工傷殘勞動能力鑒定及再次鑒定工作;貫徹執行工傷定點醫療機構、康復機構、輔助器具安裝機構的監督檢查辦法。
擬訂促進城鄉統籌就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擬訂勞動者平等就業、流動就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辦法并指導實施,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指導和規范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管理;牽頭擬訂和指導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及落實全縣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工作;擬訂促進特殊群體統籌就業和就業援助辦法;參與擬訂就業專項資金和扶持公共就業服務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并指導實施;擬訂全縣失業保險基本辦法、改革方案和發展規劃,建立健全失業監測和預警制度,指導監督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業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外國人(不含高端人才)來辰就業管理政策。擬訂全縣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規劃并指導實施;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措施;貫徹執行國家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擬訂完善全縣職業技能培訓、鑒定、競賽的具體辦法并指導實施;擬訂全縣技工院校、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發展規劃和管理規則,指導師資隊伍和教材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技工院校學生資助工作;完善職業資格證書制度,負責定點培訓機構的資格申報、審核及年檢、培訓統計信息的匯總、上報工作;負責組織參加“懷化市技能大師”、“懷化市技術能手”評審工作;負責實施“農村實用人才工程”工作。
(五)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股(縣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人:曾怡翔
辦公電話:0745-5252429
辦公時間: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辦公地址:辰溪縣辰陽鎮先鋒路32號502室
工作職責:負責全縣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實施辦法,完善專業技術人員職務聘任、職業資格和博士后管理制度;承辦對國家有突出貢獻專家、國家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選拔管理工作;落實“湖南省新世紀121人才工程”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吸引留學人員來辰(回國)工作、定居和國(境)外機構在市內招聘專業技術骨干人才管理政策。
(六)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
負責人:劉久勤
辦公電話:0745-5252166
辦公時間: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辦公地址:辰溪縣辰陽鎮先鋒路32號503室
工作職責:負責全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組織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崗位等級規范和繼續教育管理工作;負責全縣事業單位崗位設置方案的事后備案工作;指導、監督和管理全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承擔全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獎懲和人員信息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事業單位招聘國(境)外人員(不含專家)政策。
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市場、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規劃和辦法,指導人力資源社會服務機構管理工作,對人力資源中介機構進行指導和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擬定事業單位人員調配的有關規定,承辦有關人員(不含公務員)調配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干部援疆援藏等工作。
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國家、省級榮譽制度和政府表彰獎勵制度,承擔審核上報國家、省、市人民政府表彰獎勵相關工作,指導和協調全縣政府獎勵工作,審核以縣人民政府名義實施的獎勵項目。
(七)工資福利股 (縣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人:羅小月
辦公電話:0745-5252426
辦公時間: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辦公地址:辰溪縣辰陽鎮先鋒路32號202室
工作職責:組織實施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政策;負責縣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管理有關工作;按照管理權限負責全縣企事業單位及部分中央、省、市在辰單位工作人員工資調整及離退休(退職)待遇的審核審批工作;承擔全縣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總額管理和工資統計有關工作;落實國家有關事業單位工作時間、休假制度、工齡計算及工作人員的疾病、工傷、生育停工期間待遇、死亡撫恤等政策;承擔縣直事業單位工齡更改的審批;負責縣直機關福利費管理。負責縣財政供給人員“吃空餉”清理整治日常工作,牽頭組織財政供給人員在崗情況專項督導檢查工作;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借調(含抽調臨時機構)審核和公務員借(抽)調備案工作,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請銷假備案及日常管理工作;協調財政部門落實在編不在崗、長期病假人員的工資發放政策,督促用人單位對違規人員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八)社會保險基金監管股
負責人:石曉倩
辦公電話:無
辦公時間: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辦公地址:辰溪縣辰陽鎮先鋒路32號503室
綜合協調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經辦的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工作;擬訂社會保險基金監管制度,對各項社會保險基金實施監管;參與基金預算執行情況的監督工作;指導監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加強內部控制制度的建設和實施;建立并管理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舉報系統,受理投訴舉報,查處重大違規案件;協助上級部門認定有關機構承辦補充養老保險業務的資格,并對其承辦情況實施監督;承擔縣社會保障基金監督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九)勞動保障監察股
負責人:張昌太
辦公電話:0745-5253266
辦公時間: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辦公地址:辰溪縣辰陽鎮先鋒路32號205室
承擔全縣勞動保障監察執法職能,擬定全縣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制度,負責法律法規規定必須由縣級承擔的勞動監察執法職責,牽頭組織查處全縣重大和跨區域綜合執法案件。貫徹執行勞動關系政策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制度實施規范;按照管理權限負責集體合同的審核和勞動用工備案工作;監督實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探親假制度、職工福利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以及特殊工種的勞動保護政策;擬定全縣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宏觀調控辦法,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工作;擬定和落實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指導和協調礦產企業職工分流安置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工計劃的審核和日常管理工作,對機關事業單位編外勞務派遣用工進行指導監督;負責“三支一扶”大學生招募工作,做好“三支一扶”大學生日常管理服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擬定全縣農民工工作規劃,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機關黨組,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