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局的主要職責有:
(一)貫徹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創新引領開放崛起戰略,擬訂全縣科技發展、引進國外及國內智力規劃和政策并組織實施。
(二)統籌推進全縣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優化科研體系建設,指導科研機構改革發展,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承擔推進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推進全縣重大科技決策咨詢制度建設。擬訂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規劃、政策。統籌推進創新型城市建設。
(三)牽頭建立統一的縣級科技管理平臺和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督機制。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優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建議,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協調管理縣級科技財政計劃(專項、基金等)并監督實施。
(四)擬訂全縣基礎研究規劃、政策和標準并組織實施,組織協調縣級重大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擬訂重大科技創新基地建設規劃并監督實施,參與編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和監督實施,牽頭組織縣重點實驗室等重大科技創新基地建設,推動科研條件保障建設和科技資源開放共享。
(五)編制縣級重大科技項目計劃并監督實施,統籌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顛覆性技術研發和創新,牽頭組織重大技術攻關和成果應用示范。
(六)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重點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務并監督實施。
(七)牽頭縣級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擬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措施并監督實施。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科技金融結合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
(八)統籌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區域創新發展、科技資源合理布局和協同創新能力建設,推動科技園區建設。
(九)負責科學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指導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統籌科研誠信建設。組織實施全縣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指導全縣科技保密工作。
(十)擬訂科技對外交往與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國際和區域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指導相關部門對外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十一)負責引進國外和國內智力工作。擬訂全縣重點引進國外專家總體規劃、計劃并組織實施,建立國外和國內頂尖科學家、團隊吸引集聚機制和重點國內外專家聯系服務機制。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劃,推動高端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
(十三)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圍繞貫徹實施科教興國戰略、人才強國戰略、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創新引領開放崛起戰略,加強、優化、轉變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務職能,完善科技創新制度和組織體系,加強宏觀管理和統籌協調,減少微觀管理和具體審批事項,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和科研誠信建設。從研發管理向創新服務轉變,深入推進科技計劃管理改革,建立公開統一的縣級科技管理平臺,減少科技計劃項目配置中的重復、分散、封閉、低效現象。進一步改進科技人才評價機制,建立健全以創新能力、質量、貢獻、績效為導向的科技人才評價體系和激勵政策,統籌縣內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和引進國外智力工作。
單位地址:懷化市辰溪縣育才路城東廣場廣電大樓二樓
聯系電話:0745-5255456
局黨組書記
主持局全面工作。負責局黨風廉政建設、作風建設、意識形態(含網絡意識形態)、黨建、安全生產工作。
局長
主持局行政全面工作,協助局黨組書記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局綜合業務股、科技信息所。負責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管理、指標考核、科技人才、科技金融、科技改革、科技項目管理、科技執法、“七大攻堅”、固定投資、科技統計、局財務及分管領域的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含網絡意識形態)、安全生產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局辦公室。負責局黨建、黨風廉政建設、作風建設、宣傳、意識形態(含網絡意識形態)、安全生產、平安建設、鄉村振興、文明創建、教育、環保、衛健、婦女、兒童、青年、老干及分管領域的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含網絡意識形態)、安全生產工作。
2019年4月24日縣委辦下文,將縣科技局內設機構調整為2個,即:辦公室、綜合業務股。
1、機構名稱:辦公室
負責人:余斌
辦公電話:0745-5255456
辦公時間: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辦公地址:辰溪縣科學技術局(城東廣場廣電大樓二樓)204室
工作職責:負責機關日常運作,負責黨建、人事、財務、工會工作。承擔機關文電、會務、檔案、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等工作。
2、機構名稱:綜合業務股
負責人:張健
辦公電話:0745-5255456
辦公地址:辰溪縣科學技術局(城東廣場廣電大樓二樓)206室
辦公時間: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工作職責:承擔縣內各級科技計劃、項目,人才和平臺等服務工作;負責高新技術培育、成果轉化、科技普及、產學研合作、全社會研發經費投入等科技統計、管理和服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