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辰溪縣財政信貸風險補償機制實施辦法》的起草說明

發布時間:2020-09-10 15:20 信息來源:辰溪縣財政局金融與債務股

縣人民政府:

為貫徹落實《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湘發〔2018〕26號)等文件精神,決定在51個貧困縣和10個湘贛邊區縣園區建立省縣兩級財政信貸風險補償機制,鼓勵金融機構為園區民營企業、工業企業、小微企業提供融資服務,現將有關事項匯報如下。

一、 制定《辦法》的必要性

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持續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著力破解制約民營經濟發展突出困難和問題,堅持財政資金引導,金融機構市場化動作,責權統一,風險共擔的政策導向,發揮財政資金杠桿作用,引導金融機構增加民營企業信貸投放,緩解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推動縣域經濟,做強縣域產業。

二、 制定《辦法》的依據

該《辦法》規范性文件所依據的法律:依據《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湘發〔2018〕26號)、《湖南省財政廳關于建立省縣兩級財政信貸風險補償機制的通知》(湘財金〔2019〕37號)等文件精神。

                              

辰溪縣財政局金融與債務股

                                    2020年9月9日

《辰溪縣財政信貸風險補償機制實施辦法》條文對照表

序號

細則條款

對應上位政策文件

1

第四條 企業“白名單”申報條件。1、企業成立1年以上,正常運營且符合國家中小微企業規模類型劃分標準。2、企業技術有優勢、產品有市場、發展潛力較大、無不良信用記錄,未涉及民間融資和非法集資。3、企業上年度各項納稅額合計達5萬元以上,上年末企業資產負債率原則上不超過75%.。4、企業符合國家相關產業政策、環境保護、規劃、安全生產等“紅線”要求,屬裝備、食品、電子、信息、農產品加工等優勢產業,制造強省建設重點產業 領域20個工業新興優勢產業鏈,軍民融合產業,以及新材料、醫藥、節能環保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支持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上市后備資源源企業、小巨人企業等。

第七條貸前審查。合作銀行對按照上述原則對發布資金需求的“白名單”企業開展貸前調查,相關部門配合查閱數據、提供相關必要資料。貸款必須用于本企業生產經營,不得用于轉貸、委托貸款、國家產業政策禁止和限制的貸款,不得用于住房按揭貸款、房地產公司貸款、房地產中介貸款、政府融資平臺公司貸款和非生產經營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貸款,不得用于與主營業務無關的項目,不得支付給與貸款用途無關的個人和企業,不得參與民間借貸和投資資本市場等。

《湖南省財政廳關于建立省縣兩級財政信貸風險補償機制的通知》

湘財金〔2019〕37號)

三、動作機制 (二)參與主體  1、貸款對象及條件。(1)、成立1年以上,正常運營且符合國家中小微企業規模類型劃分標準。(2)、技術有優勢、產品有市場、發展潛力較大、無不良信用記錄,未涉及民間融資和非法集資。(3、上年度各項納稅額合計達5萬元以上,上年末企業資產負債率原則上不超過75%.。(4)、符合國家相關產業政策、環境保護、規劃、安全生產等“紅線”要求,屬裝備、食品、電子、信息、農產品加工等優勢產業,制造強省建設重點產業 領域20個工業新興優勢產業鏈,軍民融合產業,以及新材料、醫藥、節能環保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支持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上市后備資源源企業、小巨人企業等。

2

第八條 貸款管理

合作銀行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金融監管要求、流程,根據貸前審查調查(企業實際資金需求、經營管理、還款能力等因素)確定貸款額度,強化風險管控。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1年,續貸期限不超過3年。原則上,微型企業貸款額度不超過500萬元(其中300萬元及以下主要為信用貸款),小型企業貸款額度不超過1000萬元(其中500萬元及以下的主要為信用貸款),具體貸款額度由合作銀行根據企業實際資金需求、經營管理狀況、還款能力等因素自主確定。合作銀行向企業發放貸款,利率上浮最高不超過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30%。根據企業招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占比5%(含)-10%、10%(含)-15%、15%及以上三個檔次,財政分別給予20%、30%、40%的貼息支持。

《湖南省財政廳關于建立省縣兩級財政信貸風險補償機制的通知》

(湘財〔2019〕37號)

三、動作機制(四)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1年,續貸期限不超過3年。

(五)貸款額度  原則上,微型企業貸款額度不超過500萬元(其中300萬元及以下主要為信用貸款),小型企業貸款額度不超過1000萬元(其中500萬元及以下的主要為信用貸款),具體貸款額度由合作銀行根據企業實際資金需求、經營管理狀況、還款能力等因素自主確定。

(六)融資成本  合作銀行向企業發放貸款,利率上浮最高不超過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30%。

五、政策支持   根據企業招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占比5%(含)-10%、10%(含)-15%、15%及以上三個檔次,財政分別給予20%、30%、40%的貼息支持。

3

第九條貸后管理  獲得貸款“白名單”企業從貸款當月開始,每月向信息平臺上報財務快報等數據,信息平臺及時推送合作銀行。工業集中區及時了解貸款企業經營狀況,督促貸款企業按時上報財務快報,及時掌握合作銀行提供的關注提醒類企業動態,并采取有效措施。合作銀行定期審查、分析報表,工業集中區加強企業生產經營狀況管理。在一個合作年度內,當合作銀行相應貸款不良率達到5%的,暫停信貸風險補償機制,停止辦理新的貸款業務。嚴重的由縣財政局匯總相關情況上報省財政廳取消相關銀行的合作。

《湖南省財政廳關于建立省縣兩級財政信貸風險補償機制的通知》

(湘財金〔2019〕37號)

四、風險管控 (四)建立業務熔斷機制  在一個合作年度內,當合作銀行相應貸款不良率達到5%的,暫停信貸風險補償機制,停止辦理新的貸款業務。嚴重的由省財政廳取消相關銀行或縣市合作。

4

第十條風險管理  企業未按約定履行還款義務的,由合作銀行牽頭,相關單位配合對企業進行追償(包括企業資產和所有股東個人資產)。超過60天追償不到位,或由合作銀行、聯席會議其他單位共同確認企業貸款無法正常償還時,由合作銀行通過信息平臺發起代償流程,并按比例代償后,縣財政完成審核后代償,并向省財政廳報送代償說明及縣級信貸風險保證金劃撥憑證,省級財政按程序90天內代償到位。

《湖南省財政廳關于建立省縣兩級財政信貸風險補償機制的通知》

(湘財金〔2019〕37號)

三、動作機制(業務流程)5、企業未按約定履行還款義務的,由合作銀行分支機構牽頭,縣級財政等相關單位配合對企業進行追償(包括企業資產和所有股東個人資產),超過60天追償不到位,或由合作銀行分支機構、縣級財政等相關單位共同確認企業貸款無法正常償還時,由合作銀行分支 機構通過信息平臺發起代償流程,縣級財政等相關單位完成審核先行代償后,向省財政廳報送代償說明及縣級信貸風險保證金劃撥憑證,省級財政根據合作協議及代償說明在貸款逾期90天內進行代償。

四、風險管控(二)建立風險分擔機制  合作年度內,若合作銀行分支機構發放貸款總額達到信貸風險保證金總額10倍(含)以上的,貸款損失由信貸風險保證金、合作銀行按7:3的比例分擔;高于5倍(含),不足10倍的,按6:4的比例分擔,低于5倍的,原則上不予風險補償。對貸款平均利率在同期限檔次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及以下的,放大倍數要求可下調至8倍。根據各地經濟發展狀況和財政實力,對財政承擔的貸款損失部分,省財政與非貧困縣、貧困縣、深度貧困縣分別按4:6、5:5、6:4分擔。


5

第十一條追償管理  成立違約企業追償小組,由縣財政局牽頭,合作銀行、縣公安局、縣金融辦、縣發改局、縣稅務局、縣工信局等有關單位為成員,開展追償工作,追償收入扣除實現債權相關費用后,按風險分擔比例歸還省縣信貸風險保證金賬戶和合作銀行。


《湖南省財政廳關于建立省縣兩級財政信貸風險補償機制的通知》

(湘財金〔2019〕37號)

四、風險管控(三)建立欠款追償機制  貸款發生違約風險后,縣級財政等單位應支持合作銀行采取措施向借款人進行追償。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失信聯合懲戒機制,按程序將惡意逃債的借款企業的法人代表(實際控制人)及股東納入“湖南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失信名單,交由公安等司法機關依法嚴厲打擊,定期通報曝光,并取消失信人享受財政補貼資格。


相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