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0-09-25 15:08 信息來源:辰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CXDR—2020—01002
辰政辦發〔2020〕14號
辰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辰溪縣財政信貸風險補償機制
實施辦法》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辰溪縣財政信貸風險補償機制實施辦法》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辰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9月25日
辰溪縣財政信貸風險補償機制實施辦法
第一條 為深入推進我縣財政信貸風險補償機制工作,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和導向作用,進一步提高我縣民營企業、工業企業、小微企業融資服務水平,緩解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根據《湖南省財政廳關于建立省縣兩級財政信貸風險補償機制的通知》(湘財金〔2019〕37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對園區民營企業、工業企業、小微企業提供融資服務,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辰溪縣省縣兩級財政風險補償機制各項工作。
第三條 基本原則:堅持市場化原則、積極穩妥原則、稅收貢獻原則。
第四條 企業“白名單”申報條件。必須符合下列條件的縣內企業方能申報納入企業“白名單”:
(一)企業成立1年以上,正常運營且符合國家中小微企業規模類型劃分標準;
(二)企業技術有優勢、產品有市場、發展潛力較大、無不良信用記錄,未涉及民間融資和非法集資;
(三)企業上年度各項納稅額合計達5萬元以上,上年末企業資產負債率原則上不超過75%;
(四)企業符合國家相關產業政策、環境保護、規劃、安全生產等“紅線”要求,屬裝備、食品、電子、信息、農產品加工、本縣傳統產業等優勢產業,制造強省建設重點產業領域20個工業新興優勢產業鏈,軍民融合產業,以及新材料、醫藥、節能環保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支持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上市后備資源庫企業、小巨人企業等。
第五條 建立省縣兩級風險抵押金,根據湘財金〔2019〕37號文件,省縣財政各出資1000萬元注入合作銀行作為擔保金,縣級擔保金按湘財預〔2020〕年112號文件抗疫特別國債資金保市場主體的要求,列支1000萬元。
第六條 建立聯席會議制度。由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向玉超任召集人,縣政協副主席、縣財政局局長鄭福榮、縣政府辦副主任文體平、人民銀行辰溪縣支行行長舒炎任副召集人,縣政府金融辦、縣財政局、人民銀行辰溪縣支行、縣工信局、辰溪工業集中區、縣稅務局、縣發改局、縣公安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自然資源局、縣住建局等相關職能部門及合作銀行為成員單位。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縣財政局,承擔聯席會議日常工作。聯席會議統籌負責融資貸款企業貸后管理的決策及組織協調、總體內部控制及處理風險事項(具體職責和人員見附件)。
第七條 企業“白名單”管理。企業“白名單”年初報送。由辰溪工業集中區和縣工信局按本辦法第四條要求摸底工業集中區內企業,提出企業“白名單”建議名單;由縣工信局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審核企業“白名單”;縣財政局將審核后的企業“白名單”報送省財政廳(省金交中心)公示;公示后的企業“白名單”由辰溪工業集中區通知企業,并指導 “白名單”企業做好平臺注冊、報表資料上傳、提出貸款申請等工作。
第八條 貸前審查。合作銀行對按照上述原則對發布資金需求的“白名單”企業開展貸前調查,相關部門配合查閱數據、提供相關必要資料。貸款必須用于本企業生產經營,不得用于轉貸、委托貸款、國家產業政策禁止和限制的貸款,不得用于住房按揭貸款、房地產公司貸款、房地產中介貸款、政府融資平臺公司貸款和非生產經營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貸款,不得用于與主營業務無關的項目,不得支付給與貸款用途無關的個人和企業,不得參與民間借貸和投資資本市場等。
第九條 貸款管理。合作銀行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金融監管要求、流程,根據貸前審查調查(企業實際資金需求、經營管理、還款能力等因素)確定貸款額度,強化風險管控。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1年,續貸期限不超過3年。原則上,微型企業貸款額度不超過500萬元(其中300萬元及以下主要為信用貸款),小型企業貸款額度不超過1000萬元(其中500萬元及以下的主要為信用貸款),具體貸款額度由合作銀行根據企業實際資金需求、經營管理狀況、還款能力等因素自主確定。合作銀行向企業發放貸款,利率上浮最高不超過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30%。根據企業招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占比5%(含)-10%、10%(含)-15%、15%及以上三個檔次,財政分別給予20%、30%、40%的貼息支持,省、縣兩級財政各承擔50%。
第十條 貸后管理。獲得貸款“白名單”企業從貸款當月開始,每月向信息平臺上報財務快報等數據,信息平臺及時推送合作銀行。辰溪工業集中區及時了解貸款企業經營狀況,督促貸款企業按時上報財務快報,及時掌握合作銀行提供的關注提醒類企業動態,并采取有效措施。合作銀行定期審查、分析報表,工業集中區加強企業生產經營狀況管理。在一個合作年度內,當合作銀行相應貸款不良率達到5%的,暫停信貸風險補償機制,停止辦理新的貸款業務。嚴重的由縣財政局匯總相關情況上報省財政廳取消相關銀行的合作。
第十一條 風險管理。企業未按約定履行還款義務的,由合作銀行牽頭,相關單位配合對企業進行追償(包括企業資產和所有股東個人資產)。超過60天追償不到位,或由合作銀行、聯席會議其他單位共同確認企業貸款無法正常償還時,由合作銀行通過信息平臺發起代償流程,并按比例代償后,縣財政完成審核后代償,并向省財政廳報送代償說明及縣級信貸風險保證金劃撥憑證,省級財政按程序90天內代償到位。合作年度內,若合作銀行分支機構發放貸款總額達到信貸風險保證金總額10倍(含)以上的,貸款損失由信貸風險保證金、合作銀行按7:3的比例分擔;高于5倍(含),不足10倍的,按6:4的比例分擔;低于5倍的,原則上不予風險補償。
第十二條 追償管理。成立違約企業追償小組,由縣財政局牽頭,合作銀行、縣公安局、縣金融辦、縣發改局、縣稅務局、縣工信局等有關單位為成員,開展追償工作,追償收入扣除實現債權相關費用后,按風險分擔比例歸還省縣信貸風險保證金賬戶和合作銀行。
第十三條 考核管理。對合作銀行開展建立省縣財政信貸風險補償機制工作年度考核。對合作銀行放貸額度、效率、風險防控等方面進行量化考核,考核結果作為配備風險保證金及確定貸款業務的主要依據。
第十四條 本辦法解釋權歸縣財政局所有,未盡事項由聯席會議研究確定,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附件:1.辰溪縣省縣兩級財政信貸風險補償機制工作聯席會議制度
2.辰溪縣省縣兩級財政信貸風險補償機制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名單
抄送:縣委各部門,縣人武部。
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縣政協辦公室,縣監委,縣人民法院,
縣人民檢察院。
辰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9月25日印發
附件1
辰溪縣省縣兩級財政信貸風險補償機制工作
聯席會議制度
為支持我縣小微企業健康發展,解決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優化民營企業融資環境,根據省財政廳《關于建立省縣兩級財政信貸風險補償機制的通知》(湘財金〔2019〕37號)規定,經縣人民政府同意,建立辰溪縣省縣兩級財政信貸風險補償機制工作聯席會議制度(以下簡稱聯席會議)。
一、工作目標
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按照市場規則建立省縣兩級財政信貸風險補償機制,引導金融資本推動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發揮政府引導作用,優化金融生態環境,提供良好的信用環境和制度保障,緩解我縣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
二、成員單位
聯席會議由縣委常委、縣人民政府常務副縣長向玉超為召集人,縣政協副主席、縣財政局局長鄭福榮、縣政府辦副主任文體平、人民銀行辰溪縣支行行長舒炎為副召集人,成員單位由縣金融辦、縣財政局、人民銀行辰溪縣支行、縣工信局、辰溪工業集中區、縣稅務局、縣發改局、縣公安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自然資源局、縣住建局等相關職能部門及合作銀行為成員單位,縣財政局為牽頭單位。各成員單位有關負責同志為聯席會議成員(名單附后)。聯席會議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報聯席會議確定。聯席會議可根據工作需要增減成員單位。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縣財政局,承擔聯席會議日常工作,完成召集人交辦的其他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主任由縣財政局副局長米家春擔任,聯席會議設聯絡員,由各成員單位有關股室負責同志擔任。
三、工作規則
聯席會議根據需要定期和不定期召開會議,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成員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開會議的建議。研究具體工作事項時,可視情召集部分成員單位參加會議,也可以邀請其他單位、有關專家參加。
四、工作職責
縣金融辦:負責統籌協調縣直單位及縣內金融機構。
縣財政局:按照《中小微企業金融信息綜合服務平臺操作手冊》和省財政廳《關于建立省縣兩級財政信貸風險補償機制的通知》(湘財金〔2019〕37號)、《辰溪縣財政信貸風險補償機制實施辦法》等文件要求開展財政信貸風險補償工作;負責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
辰溪工業集中區:開展“白名單”摸排,嚴格對照條件審核把關,提出本轄區企業“白名單”,完善名單企業相關資料,建立名單企業臺賬信息,配合合作銀行做好貸前審查、貸后管理,按照債權轉讓協議配合做好追償工作。
縣工信局:由縣工信局牽頭,會同辰溪工業集中區、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稅務局、縣市場監管局等相關單位對縣內的企業情況進行前期摸底調查,審核我縣“白名單”企業。配合合作銀行等單位做好貸前調查,配合合作銀行做好貸后跟蹤管理,按照債權轉讓協議配合做好追償工作。
縣稅務局:提供企業完稅證明相關材料;建立貸后企業稅收監測比對臺賬,并做好分析,及時反饋異常情況。
縣發改局:對失信企業定期在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公布失信企業名單。
縣公安局:配合合作銀行開展貸款企業未涉及民間融資和非法集資等違法行為等貸前審查,并提供相關材料;積極參與發生風險后的企業貸款追償。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配合合作銀行提供企業注冊登記及經營范圍等情況提供相關材料。
縣自然資源局:對企業土地產權的登記、變更進行核實并提供相關材料;發生風險后,配合做好企業土地產權處置有關工作。
縣住建局:對失信企業進行“黑名單”管理。
合作銀行:嚴格按照有關文件做好企業貸前審查,按照防范風險的原則確定貸款額度,加快審核確定融資企業放貸審核,做好企業貸后監測跟蹤管理防控風險,發生風險后,及時主動做好債務追償等工作。
以上成員單位在做好職責工作的同時,還要配合完成領導小組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工作要求
縣財政局要會同各成員單位切實做好聯席會議各項工作。各成員單位要密切協作配合,認真落實聯席會議議定事項,將省縣兩級財政信貸風險補償政策落實到實處。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加強對聯席會議議定事項的跟蹤督促落實,及時向各成員單位通報情況。
附件2
辰溪縣省縣兩級財政信貸風險補償機制工作
聯席會議成員名單
召 集 人:向玉超 縣委常委、縣人民政府常務副縣長
副召集人:鄭福榮 縣政協副主席、縣財政局局長
文體平 縣政府辦副主任
舒 炎 人民銀行辰溪縣支行行長
成 員 :米家春 縣財政局副局長
江上才 縣工業和信息化局局長
王世東 辰溪工業集中區黨工委書記
周 丹 縣發展和改革局局長
向明霞 縣公安局副局長
劉旭斌 縣稅務局局長
涂才慧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黨委書記
方小華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
趙 杰 縣自然資源局局長
唐正文 縣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主任
何瑜宗 長沙銀行辰溪支行行長
蔣松平 辰溪農村商業銀行董事長
聯 絡 員:麻 笛 縣財政局金融股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