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08-27 14:13 信息來源:辰溪縣人民政府
CXDR-2025-00002 辰政函〔2025〕177號
辰溪縣人民政府
關于劃定辰溪縣秸稈禁燒區、限燒區的通告
為貫徹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法》《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農村改革扎實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的意見》《湖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湖南省秸稈綜合利用若干規定》等法律法規和文件要求,縣人民政府組織劃定了秸稈禁燒區和限燒區。現將秸稈禁燒區、限燒區劃定范圍及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燒區、限燒區范圍
辰溪縣行政區面積1990.3平方公里,包含23個鄉鎮,轄區耕地總面積50.07萬畝,禁燒區耕地面積34.92萬畝,限燒區耕地面積15.15萬畝,禁燒耕地面積比例為69.74%。禁燒區涉及23個鄉鎮,各鄉鎮禁燒區耕地面積占全縣耕地面積比例在0.91%—9.58%。
(一)禁燒區范圍主要包括:
1.辰溪縣城城區及外圍5km范圍耕地;
2.高速公路、鐵路兩側2公里范圍內的耕地;國道、省道兩側1km范圍內的耕地;
3.風景保護區、森林公園全域范圍內耕地。
(二)各鄉鎮禁燒區耕地范圍:
辰陽鎮:錦巖村、王家坪村、桐灣溪村、沙坪村、大洑潭村、大坪村、桑木橋村、顏家人村、周家人村、長沖村、柘坪村、泡潭村、六弓塘村、陸家灣村;
孝坪鎮:古寨村、方田村、坪里村、塘里村、漁潭村、溪口新村、中溪村、羅依溪村、當江洲村、洞潭村、杉坳村、球岔村、雙水村、板橋村;
田灣鎮:烏金村、田灣村、鋪里村、金坪村、雞巖村;
火馬沖鎮:顧家坪村、山岳坡村、寺前鋪村、鄭家坪村、淡家坪村、山塘驛村、火馬沖村、燕子洞村、蘭家灣村、萬壽村、興隆村、大橋村、羅家灣村、沙堆村、桃花坪村、柑子園村;
黃溪口鎮:三羊田村、芙蓉村、黃溪口村、羅新村、大灣村;
潭灣鎮:馬路坪村、柏林村、雙橋村、長坡新村、柞溪村、報木洞村、石牌村、蛇形村、橋灣村、楊龍村、西莊坪村、麻田村、三甲塘村、杉林村、覃家塘村、南莊坪村;
安坪鎮:東沖灣村、深沖灣村、辛木灣村、安坪村、蔣家坪村、紅敏村、九巖坪村、石馬灣村、桐榆林村、王家洲村、曾家坪漁業村、迎垅村、蠻田垅村、翁雞坪村;
錦濱鎮:錦濱村、石溪溶村、巖地村、花塘坪村、周家灣村、木路口村、紫金山村、鐘家人村、裝糧埠村、曉灘村、大路口村、新店村、龍頭垴村、田家垅村、楊家灣村;
修溪鎮:八家塘村、水沖頭村、蕎子灣村、征溪口村、木洲村、倒洑村、黃埠村、來坪村、龔家灣村、伍家灣村 ;
后塘瑤族鄉 : 王家村、金橋村、前塘村、二塘村;
蘇木溪瑤族鄉:蘇木溪村、平頂村、塘田村;
羅子山瑤族鄉:羅峰村、巖坪村、百堰溪村、桂林村;
上蒲溪瑤族鄉:五寶田村、上蒲溪村、六屋場村、寶樹坪村;
仙人灣瑤族鄉:龍虎溪村、布村村、溪臺村、望鄉村、仙人灣村、清水塘村、農林村、漁業村;
船溪鄉:船溪驛村、長坡村、廠坪村、汀流村、小溪河村、田頭坪村、兵馬沖村、向家村;
長田灣鄉:長田灣村、鐵山村、巖落村、馬王塘村;
小龍門鄉:中伙鋪村、虎地村、喇坪村、唐家灣村、龍地坨村、小龍門村、坨地坪村、肖家溪村;
龍頭庵鄉:塘沖村、大村村、中溪口村、石溪口村、龍頭庵村;
大水田鄉:社塘村、中莊村、大水田村、道光溪村、巖屋塘村、云田垅村;
橋頭溪鄉:燈草潭村、三方頭村、株木沖村、上曬野村;
龍泉巖鄉:龍泉巖村、夏家坪村、金家坳村;
柿溪鄉:溪口村、曾家沖村、傅家灣村、向家灣村、觀音閣村、牛兒巖村、桃田坳村;
譚家場鄉:王洋屯村、白巖沖村、李家坳村、荊竹溪村、板林村、譚家場村。
(三)限燒區范圍:
禁燒區以外的耕地區域屬于限燒區。
二、禁燒區、限燒區管控要求
(一)禁燒要求
在禁燒區域內,全年全時段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露天焚燒秸稈、垃圾、荒草、枯枝、落葉等產生煙塵污染的物質。
對禁燒區帶有經檢疫確需焚燒的病蟲害的秸稈,在縣農業農村、生態環境主管部門采取安全可控措施后,可以露天焚燒。
(二)限燒要求
在限燒期內,重污染天氣預警指令發布期間禁止露天焚燒秸稈,其他時段需按照當地政府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秸稈焚燒,并嚴格控制焚燒規模,減少煙塵產生。
(三)限燒區禁燒時段
限燒區內,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秸稈禁燒時段:
1.風速小、靜穩、逆溫等不利于大氣污染擴散的天氣;
2.下雨天或者秸稈潮濕不能充分燃燒的天氣;
3.當日19:00至次日7:00的夜間時段;
4.當地環境空氣質量預報將出現以細顆粒物(PM2.5)為首要污染物的輕度及以上污染天;
5.當日出現以PM2.5為首要污染物的中度及以上污染連續達三小時;
6.當地已經啟動輕度及以上大氣污染應對管控措施(僅因臭氧污染啟動的除外);
7.發布三級及以上等級森林火險預警;
8.法律、法規以及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禁止露天焚燒秸稈的時段。
三、職責分工
(一)縣農業農村局負責秸稈綜合利用的指導和監督管理工作。
(二)懷化市生態環境局辰溪分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露天焚燒秸稈的指導和監督管理工作。
(三)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負責國土空間規劃中心城區、開發邊界內露天焚燒秸稈的巡查和執法。
(四)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本區域內露天焚燒秸稈宣傳、巡查、勸阻工作。
(五)在禁燒區域以及限燒區域的禁燒時段內,露天焚燒秸稈且不聽勸阻,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由公安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其他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4年12月31日頒布的《辰溪縣人民政府關于劃定辰溪縣秸稈禁燒區、限燒區的通告》(辰政函〔2024〕228號)同時廢止。
特此通告。
辰溪縣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