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4-09-20 09:55 信息來源:辰溪縣人民政府
CXDR—2024—00001
辰政函〔2024〕145號
辰溪縣人民政府
森林防火禁火令
為嚴防森林火災發生,有效保護森林資源和生態環境,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湖南省森林防火若干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縣森林防火形勢,現發布禁火令如下:
一、禁火時間: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二、禁火區域:全縣所有林區及距離林地邊緣100米范圍內。
三、森林禁火期內,凡進入森林禁火區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一)嚴禁攜帶火源火種和易燃易爆物品進入禁火區域;
(二)嚴禁農事活動時燒荒、燒秸稈、燒田埂、違規煉山以及其他生產性用火;
(三)嚴禁上墳祭祀時燒香紙、點蠟燭、燃放煙花爆竹等野外用火;
(四)嚴禁吸煙、野炊、燒火取暖、放孔明燈以及其他生活用火;
(五)嚴禁燒火驅蜂驅獸和使用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災的方法狩獵;
(六)嚴禁其他易引起森林火災的用火行為。
四、違反本禁火令規定,由職能部門依據《森林防火條例》《湖南省森林防火若干規定》的規定追究法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全縣各部門及單位和廣大人民群眾要切實增強森林防火安全意識,一旦發現森林火災隱患或火情,應立即向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或林業主管部門報告(森林火災報警電話:119)。
辰溪縣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