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縣委第二巡察組巡察蘇木溪瑤族鄉黨委反饋意見整改進展情況的報告

發布時間:2025-07-24 11:22 信息來源:辰溪縣蘇木溪瑤族鄉

中共辰溪縣蘇木溪瑤族鄉委員會

關于縣委第二巡察組巡察蘇木溪瑤族鄉黨委反饋意見整改進展情況的報告

按照辰溪縣委統一部署,2024年9月9日至11月8日,縣委第二巡察組對蘇木溪瑤族鄉黨委及下轄10個行政村、1個機關黨支部開展了鄉村“一體巡”。2024年12月4日,縣委第二巡察組向蘇木溪瑤族鄉黨委反饋了巡察意見。鄉黨委高度重視,嚴格履行整改主體責任,扎實推進整改工作。現將整改情況報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落實情況

(一)提高政治站位,強化組織領導。蘇木溪瑤族鄉黨委對巡察反饋問題整改高度重視,先后多次召開黨委專題會議,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明確整改目標、責任分工和完成時限。成立了蘇木溪瑤族鄉巡察整改工作領導專班,由鄉黨委書記張發成任組長,紀委書記孟清華任第一副組長,其他班子成員任副組長,各村黨組織書記、相關內設機關、站、所等負責人任成員。下設辦公室于鄉紀委辦公室,負責協調、督促、落實各項整改工作。

(二)細化整改措施,壓實責任鏈條。制定印發了《關于縣委第二巡察組巡察蘇木溪瑤族鄉黨委反饋意見的整改方案》,按照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著落的要求,將縣委巡察組反饋意見指出的4個方面16個問題逐一明確整改措施、責任領導、責任人、責任部門以及整改時限,并提出嚴格具體的工作要求,形成了縱向到底、橫向到邊、齊抓共管的責任機制和工作格局,堅持自查自糾,舉一反三,高質量、高標準地完成巡察整改任務。

(三)扎實推進整改,確保整改成效。責任領導加強調度、檢查,及時掌握整改進度,協調推進工作開展,定期聽取整改工作情況匯報,扭緊扭實整改工作發條,集中力量打好整改攻堅戰;黨委先后召開調度會、推進會,及時協調解決整改進程中的重點、難點問題;責任部門堅持整改工作與日常工作兩不誤、兩促進,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同配合,完善長效機制,有效推進整改工作落實。

截至2025年6月4日,巡察反饋的4個方面16個問題,已完成整改15個,基本完成整改1個;制定整改措施72個,已完成71個,基本完成1個。整改期間,立案查處黨員干部4人,非黨員領導干部1人,其中黨內嚴重警告1人,黨內警告3人,行政警告1人;談話提醒1人,誡勉談話1人,責令整改1人;建立完善制度8項。巡察期間移交立行立改件9件,辦結9件。

二、集中整改期內已完成的整改事項

(一)貫徹執行上級決策部署不到位,職能發揮不充分,推動鄉鎮高質量發展不夠有力

問題1.中心組制度落實不到位。主要表現:鄉黨委中心組學習準備不充分,發言材料把關不嚴,多次出現班子成員研討發言抄襲網絡文章。如,2021年第十一次集中學習,原班子成員趙麗華同志發言材料中出現“成立以局黨委書記為組長的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的表述;2021年5月、6月、7月、9月份學習,2022年12月和2023年2月學習為同一照片,中心組學習有被動應付、浮于表面現象。

整改結果:已完成

整改情況:一是已對相關班子成員進行約談。二是建立了一個嚴格的學習材料審核程序實行“雙審核”機制,班子成員發言材料需經宣傳委員初審、黨委書記復審,重點核查內容真實性和針對性。落實情況:2025年1月起,所有發言材料均存檔備查,未再發現抄襲問題。

問題2.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不到位。一是落實“四個納入”存差距,2021年沒有按要求開展意識形態分析研判會;2021年、2022年民主生活會班子集體及部分班子成員對照檢查材料均未提及意識形態工作,沒有將意識形態工作作為民主生活會的重要內容。2021年、2022年2年風險研判報告內容完全一致。二是網評分析研判針對性不強,2019年灣坪村公路除險,將部分渣土倒入田坳村民舒友文田里引發糾紛,導致舒友文2024年9月2日紅網發帖,該鄉沒有高度重視,沒有針對性的分析研判和采取相應防控措施,產生負面影響。

整改結果:已完成

整改情況:一是每月召開意識形態研判會并形成會議記錄。二是建立完善的審核機制。針對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材料實行“雙審核”機制,由組織委員進行初審,鄉黨委書記進行復審,切實保證民主生活會意識形態內容占比30%。三是每月召開網評分析研判專題會議,針對網評工作及時分析研判并采取相應的防控措施。

問題3.引領鄉村振興作用發揮不夠充分。一是產業發展辦法不多,特別是對農產品初加工方面指導謀劃不夠,思路不寬。該鄉目前擁有全縣規模最大的金銀花種植基地,種植面積1000余畝,年產鮮花160萬斤,只有30萬斤的加工能力,余下130萬斤鮮花出現滯銷、腐爛等現象,種植戶損失大,鄉村兩級未能提供有效解決辦法,種植戶持續增收動力不足。二是飲水安全保障不力。如蘇木溪村8組(彭家坡自然村)47戶173人,僅靠現有的一座20立方蓄水池供水,一旦干旱時間過長就會出現季節性缺水;塘田村雷公沖水庫原修建通往塘田、二都灣兩村的4000米水渠由于年久失修,滲漏嚴重,造成塘田村3個組生產生活用水困難。

整改結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況:一是蘇木溪瑤族鄉黨委政府與縣里相關部門對接,加大對我鄉全縣規模最大的金銀花種植基地的扶持,爭取專項扶持資金。我鄉在2025年12月之前完成了繚田村金銀花加工廠的建設,進一步解決了金銀花加工能力,帶動了群眾致富;二是加強飲水安全保障。針對我鄉飲水安全問題,鄉黨委成立工作專班,明確專人與縣水利局對接,目前已對塘田村雷公沖水庫通往塘田、二都灣兩村4000米水渠已申報項目實施部分維修;已對蘇木溪村8組蓄水池完成擴建。三是制定工作措施,針對出現季節性缺水村的村民持續送水,保障其日常生活用水。

問題4.基層綜合治理推進較為乏力。一是落實安全生產不到位,日常工作流于形式。如蘇發﹝2021﹞36號文件中鄉長張青松聯系“柑子園村、淡家坪村”的表述與實際不符。2022年5月27日該鄉開展汛期地質災害應急演練圖片為“后塘瑤族鄉”應急救援隊伍集合和疏散群眾圖片;2022年《蘇木溪瑤族鄉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臺賬中的照片全部重復使用2021年的照片。二是人居環境整治有所反彈。在政府和學校、通鄉主路邊等零散垃圾較多,蘇木溪至坪頭園公路沿線垃圾清運不經常。三是秸稈焚燒管控不夠有力,鄉黨委對禁止焚燒秸稈工作政策理解有偏差,各村普遍存在田間焚燒秸稈現象。如2024年10月11日上午小溪村村民在山中農田焚燒秸稈,巡察組現場指出該問題后,該鄉未引起重視,12日中午小溪村民田間焚燒田坎引發火警;13日蘇木溪村葉家灣地段村民仍在山中農田焚燒秸稈。四是林地監管履職不夠有力,鄉村干部對一些非法采伐、侵占林地等違法行為,礙于情面不予及時制止,未切實履行管理職責,造成林地毀壞。如蘇木溪村民委員會于2020年4月在“瑤岸邊至塘坳”地段修建公路造成林地毀壞案,未經林業局審核同意,也未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后被縣林業局執法大隊立案處罰,造成毀壞林地面積8.514畝。金水村民委員會(原響水洞村)于2022年3月在“橋地界”地段占用林地修建公路擅自改變林地用途案,占用林地面積5.2畝。

整改結果:已完成

整改情況:一是對安全生產相關分管領導進行了談話提醒,并建立審核機制,針對每份文件進行審核。二是鄉黨委針對人居環境整治實行"紅黃藍"考核制度,考核制度實行以來,已對蘇木溪村、金水村、石門村3個村進行了亮黃牌警告。三是建立鄉村兩級長期巡查制度,自鄉、村組織專項人員不定期進行鄉村巡查以來,只發生1起因焚燒田坎引發火情。四是瑤岸邊至塘坳地段修建公路造成林地毀壞案和橋地界地段占用林地修建公路擅自改變林地用途案的當事人已立案依法審查,并進行了行政處罰。

問題5.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理念不牢固。鄉村兩級在回應群眾急盼、民生訴求辦理方面有差距,協調解決群眾“急難愁盼”事宜不夠及時,服務群眾意識不強。一是解決群眾困難不及時。田坳村村民反映2012年油茶新造到戶補貼未得,原村副主任舒孝金拿出的油茶補貼發放明細表系造假的問題,村民曾多次到鄉政府反映,該問題至今未解決,村民反映強烈。二是服務群眾意識不夠強。石門村1組村民向慶祥反映弟弟向慶家(監測戶),因腦梗中風喪失語言能力生活無法自理,今年7月政府用來發放補貼的銀行卡一直未激活,無法核實補貼資金是否到賬,多次向村里反映沒有結果,直到巡察交辦該問題后才得以解決。

整改結果:已完成

整改情況:一是“田坳村油茶補貼”,鄉紀委針對該問題進行了上戶走訪核查,并對田坳村村民進行了反饋。二是“向慶家銀行卡未激活”問責懶政行為,對石門村支書進行了批評教育。并加強對鄉村兩級干部的培訓,提高干部的服務群眾意識。三是長效機制建設。首問負責制,群眾訴求首次接待人員須全程跟蹤,5個工作日內反饋初步結果。

(二)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到位,風險防控意識不強,內部管理欠規范

問題6.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不夠有力。一是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重視不夠。該鄉主要負責人對黨風廉政建設方面重視不夠,2019-2024年5年中有4年,該鄉沒有對黨風廉政建設專題研究部署,無相關黨風廉政臺賬資料,也未專題聽取班子成員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作風建設情況匯報。二是落實“一崗雙責”責任不到位。2019年至2024年鄉黨委班子成員,未對分管部門負責人開展廉政談話,也未進行黨風廉政督促檢查。2023年34份談心談話記錄存在造假,材料中2022年的“2”改為“3”,涂改明顯。

整改結果:已完成

整改情況:一是制定完善鄉黨委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計劃和責任清單,每月召開專題研究部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工作會議,細化工作舉措,壓實黨風廉政建設“書記第一責任”以及班子成員“一崗雙責”,由鄉紀委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情況進行監督。二是鄉黨委班子成員均開展了對分管部門負責人的廉政談話,鄉紀委對全鄉10個村及所有部門開展了廉政督促檢查,并通報批評了3人。三是由黨委書記對鄉紀委書記進行談話提醒,保證今后談心談話材料的真實性;四是制定審核制度,對材料存在造假情況進行嚴肅批評并要求其整改。

問題7.履行管黨治黨監管不力。一是干部作風管理寬松軟。該鄉對干部日常監督管理不嚴格,缺乏有效的制度約束和強有力的執行力度,好人主義思想嚴重。2022-2024年鄉機關考勤記錄發現,該鄉辦公考勤為上午8:30一次性簽到,其余時間無任何監管措施,存在“一簽了之”,導致部分干部有脫管現象。如:2023年11月8日40名干部18人去向不明;2024年6月3日37名干部24人去向不明;二是“四種形態”運用走過場。鄉黨委落實主體責任不夠有力,鄉紀委日常監督弱化,齊抓共管乏力。如,2022年“四種形態”統計表上,開展作風督查次數24次,處理9人,沒有具體處理情況,涉嫌造假;2023-2024年一二季度雖然開展29次作風督查,處理1人,其余時間沒有開展作風督查,鄉紀委對這一情況也沒有提出明確意見,執紀監督不嚴。

整改結果:已完成

整改情況:一是加強干部作風管理,建立上班考勤制度,根據上班考勤情況已通報批評遲到人數6人。二是壓實“兩個責任”黨委定期研判干部作風納入黨委會固定議題(每月1次),黨委書記對連續3個月投訴量前3名的站所負責人約談。紀委每月鄉村兩級開展常態督查,已累計常態督查12次。督查發現在防汛期間存在不在崗問題,通報批評3人。

問題8.工作作風不嚴不實,形式主義比較突出。一是會議造假。開會時間與實際存在邏輯錯誤,鄉黨委會議記錄體現春節假期召開班子會,2019年2月5日(正月初一)召開“民主生活會”;同年2月7日(正月初三)召開“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三十講理論學習會議”。二是資料造假。陳仕寶、宋澤東、羅煒同志2021年和2022年年度述職報告完全雷同;孟清華同志2022年述職報告和舒象林同志2021年年度述職報告一模一樣,資料造假應付檢查。

整改結果:已完成

整改情況:一是嚴肅問責,強化警示教育。2025年2月27日,相關同志在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上作表態發言,深刻認識問題影響。二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學習實效。民主生活會上重溫“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三十講理論學習會議”,一把手帶頭學習。黨委班子及成員結合實際,深入撰寫對照檢查材料和個人發言提綱,深刻剖析思想、政治等方面問題。三是建立審查機制,確保材料質量。實行鄉黨建辦初審、鄉黨政辦復審的材料審查制度,杜絕材料雷同復用。發現問題立即要求整改,對拒不改正者在會上通報批評,完善基層黨建長效機制。四是規范會議流程,夯實會議成效。嚴格落實會前學習、意見征求、談心談話等環節,按要求總結通報問題整改及意見征集情況,規范報告個人事項,做好會議資料收集存檔工作。

問題9.接待工作存在形式主義。一是公務接待不規范,陪同人員存在超標現象。2021年9月10日接待橋頭溪鄉干部35人陪同人員40人3732元,2022年4月14日接待安坪鎮干部32人陪同人員42人3695元。另外,還存在春節期間接待用餐現象,2021年正月初一接待工信局和修溪鎮政府,初二接待修溪鎮政府,初六接待縣委政法委等,明顯與實際不符。二是黨員活動違規發放物資和補貼。黨支部利用“七一”黨建活動違規發放服裝、雨傘、水杯等物資和活動補貼。如二都灣等8個村支部在2020-2024年期間發放紀念品5.1萬元;蘇木溪等4個村支部2021年黨員發放活動補貼1.53萬元。三是超標準發放誤工補貼。2021-2023年繚田、平頂、灣坪3個村以人居環境、低保評議等名義發放誤工補貼(50元/天),共計2.31萬元,與《2021年鄉鎮財政管理規范化制度》規定的誤工費補助標準30元/天不符。

整改結果:已完成

整改情況:一是強化業務學習,筑牢制度防線。組織財政所2名工作人員采取自學和集中學習方式,系統學習《行政事業單位財務規則》《政府會計制度》等法規文件。同時把財務制度學習情況納入年度績效考核,切實提升財務人員合規意識與業務能力,有效杜絕公款私存現象發生。二是優化報賬流程,健全審核機制。嚴格執行《鄉級財務報賬管理辦法》,按照“經辦人初審-部門負責人復核-財政所長審核-分管領導審批”四級審核體系。明確各環節審核重點,如經辦人需提供完整原始憑證,部門負責人核查業務真實性,財政所重點審核票據合規性,分管領導把控資金使用合理性。三是嚴肅追責問責,強化震懾效應。對涉及巡察組反饋問題的人員進行依規處理,已對相關人員進行處理。

問題10.財務管理較為混亂。該鄉執行財經紀律不嚴肅,存在廉潔風險。一是公款報賬資金轉入財務人員私人賬上。鄉政府2021年支付文創產品、口罩等8筆費用1.94萬元,轉入鄉財務人員郭鵬私人帳戶;2022年6月長沙購買電腦4250元,資金直接轉入分管財務領導趙麗華私人賬戶;平頂村2022年1月支付黃溪口龍新廣告費和衛生用品費1.18萬元,資金轉到村會計蒲方芳賬上,以上財務活動存在廉潔風險。二是財務報賬不規范。鄉黨委對財務報賬程序審核把關不嚴,存在較多無經辦人簽字、采購手續不齊、審批把關不嚴等情況。如鄉政府2022年1月支付舒遠長副食店7.95萬元,發票無經辦人、審批人簽字;蘇木溪村2022年1月支付人居環境整治經費2.89萬元無合同。

整改結果:已完成

整改情況:一是嚴格執行報賬制度,筑牢審核防線。全面貫徹新修訂的財務報賬制度,構建“三審三查”機制。二是深化業務培訓,提升履職能力。組織鄉村兩級財務人員學習《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實務》等文件。

問題11.工程項目管理不規范,黨風廉政建設“走過場”問題突出。該鄉對項目、資金等重點領域的廉政風險防控和跟蹤監督問效,沒有形成長效監督機制。如,2022年金水村稻花魚示范基地建設,向村民發放魚苗按6元/斤標準違規收取管理費,被縣紀委立案查處。又如,鄉政府2022年1月付道路清障5萬元,2024年1月付問題廁所整改和飲水改造13.8萬元,項目驗收表無驗收人員和建設單位簽字,田坳村2020年3月付1、7組渠道三面防滲4.29萬元等,都沒有工程竣工驗收。

整改結果:已完成

整改情況:一是村民發放魚苗的違規收取管理費已全部退還。二是對各村項目、資金等重點領域的廉政風險防控和跟蹤監督問效,形成長效監督機制。由黨委書記任組長,紀委書記擔任副組長、鄉鎮干部擔任組員,每個季度對各村的項目進行監督、檢查進度,費用使用狀況,查漏補缺。從嚴把關項目資金發放流程,舉一反三,確保今后各類項目資金發放合范合規。三是嚴格執行報賬制度,筑牢審核防線。全面貫徹新修訂的財務報賬制度,構建“三審三查”機制。四是嚴肅追責問責,強化震懾效應。已對蘇木溪瑤族鄉金水村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

問題12.村集體“三資”管理欠規范。一是執行“四議兩公開”不到位。小溪、二都灣、平頂等村沒有嚴格執行“四議兩公開”程序,小溪村2021年11月4日實施道路維修項目4.9萬未進行集體研究;二都灣村2024年6月5日實施人居環境整治提升示范建設項目13萬未進行集體研究;其它村也存在相同問題。二是村級固定資產未入賬。塘田村2021-2023年4次購買電腦、空調等物品2.21萬元;石門村2022-2023年2次購買電腦、電視、熱水器等物品3.04萬元;金水村2021-2023年6次購買電腦、打印機、洗衣機等物品3.76萬元,都沒有作固定資產管理入賬。

整改結果:已完成

整改情況:一是嚴格執行“四議兩公開”。確保所有村集體項目決策過程公開透明符合“四議兩公開”程序。二是嚴肅追責問責,強化紀律震懾。鄉紀委的牽頭下,對涉及的問題開展深入調查。對小溪村、二都灣村、塘田村、金水村等8名工作人員予以批評教育。三是全面深入核查,精準摸清底數。鄉黨委迅速抽調鄉紀委、鄉財政所等部門5名工作人員,聯合10個村委的干部,組建專項核查小組,全鄉進行財務排查。核查小組逐村上門查看,通過拍照記錄、現場詢問、比對施工臺賬等方式,全面掌握相關等情況。截至目前,已完成逐村排查,已完成整改。四是強化業務培訓,提高村干部素質。加強對村干部的業務培訓和職業道德教育,提高其業務能力和廉潔意識,確保村級資產管理的規范化和透明化。

(三)抓黨建工作力度不足,基層黨建工作薄弱,戰斗堡壘作用弱化

問題13.落實黨建工作責任有差距。一是對基層黨建指導不力。該鄉對基層支部換屆把關不嚴,會議程序不規范。如2021年6月29日支部換屆選舉,24名黨員參會,對王歧山、米熊彪等4位候選人進行差額選舉,選舉結果顯示,4位候選人均為滿票24票;小溪村支部“三會一課”資料中,2021年換屆選舉,田坳村書記簡宗其代表村班子和個人進行述職;同年,簡宗其又在蘇木溪村支部委員會換屆選舉中投票當選為村支部書記。二是黨外人士從事黨務工作。原組織干事王歧山自2020年4月20日起在黨建站工作,并以記錄員的身份多次參加支委會、黨員大會、組織生活會等會議,該同志是2020年5月20日才接收為預備黨員。三是黨費管理不規范。2019年機關支部舒昌興、包敦祥等6名黨員未交納黨費;同年,曾彥波、向型喬2名預備黨員也沒有按規定交納黨費;退休人員余維成、蒲道松等3人,2019年每人每月交納1元黨費;其他村也存在類似情況。

整改結果:已完成

整改情況:一是加強換屆全流程指導,強化黨建指導精準度。進一步梳理支部換屆工作流程圖、換屆選舉辦法等方案,明確“換屆籌備、候選人醞釀、黨員大會召開、投票選舉”等關鍵環節的操作標準和紀律要求,發放至各支部并組織專題培訓,對近2年已換屆的支部開展“回頭看”,重點核查換屆材料的完整性和程序合規性,發現程序不規范的立即督促補正,對存在弄虛作假的嚴肅追責。每月至少1次深入各支部指導黨建工作,重點督查“三會一課”、組織生活會、民主評議黨員等會議程序規范性,現場指出問題并跟蹤整改。每半年至少召開一次黨建業務培訓,推動支部間互學互鑒。二是強化責任意識。開展黨務工作清查。對全鄉各支部從事黨務工作的人員進行全覆蓋排查,重點核查是否為中共黨員、黨員身份是否有效,建立《黨務工作者名冊》。對排查出的黨外人士從事黨務工作的,立即終止其黨務工作,由支部從正式黨員中重新推選或指定人員接任,同步做好工作交接。三是規范黨費收繳流程,強化管理監督。組織各支部學習《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規定》,明確黨費計算基數,建立“黨費收繳公示制度”,各支部每月在黨務公開欄公示黨費收繳明細,接受黨員監督,鄉黨委每半年對各支部黨費收繳情況進行核查,重點檢查是否存在少繳、漏繳、截留等問題。四是強化執紀問責,壓實黨建責任。對原機關支部書記、小溪村支部書記、田坳村支部書記、蘇木溪村支部書記4人進行批評教育。鄉黨委每月聽取1次黨建工作匯報,每季度研究1次黨建重點問題,明確責任到人到事。

問題14.執行黨的制度不嚴。一是組織生活會“走過場”。機關支部2024年1月召開組織生活會,潘靜、劉啟明二人請假未參會,但自評互評環節中又出現2人的發言記錄。小溪、灣坪、塘田等支部組織生活會,自評互評環節出現錯誤,存在先互評再自評。二是談心談話“走過場”。灣坪村2023年組織生活會會前談心談話,村書記米浪與米劍華、舒象軍等9人談心談話內容完全雷同;其它各村都存在類似情況。三是“三會一課”制度“走過場”。支部主題黨日活動欠扎實,二都灣支部2021年只開展1次主題黨日活動; 石門村支部2022年開展1次主題活動。黨員日常積分管理不嚴謹,塘田村2020年二季度54名黨員日常積分登記表自我評定皆為“空白”;田坳村支部2021年黨員覃卷發、簡騰、舒象橋等3月積分表,自我評價內容完全雷同。

整改結果:已完成

整改情況:一是聚焦核心問題,強化組織生活制度剛性執行(涵蓋組織生活會、“三會一課”、民主評議黨員等)。依據基層黨組織組織生活操作手冊,明確各類會議的“會前準備、會中程序、會后整改”標準,發放至各支部并開展學習培訓,安排業務指導員全程列席,現場糾正程序漏洞,會后審核會議記錄及整改清單,確保“程序合規、內容務實”。二是強化執紀問責,壓實責任落實。對小溪村支部書記、灣坪村支部書記、塘田村總支部書記、田坳村支部書記、二都灣村支部書記、石門村支部書記,進行提醒談話。鄉黨委每月聽取1次黨建工作匯報,每季度研究1次黨建重點問題,明確責任到人到事。三是建立長效機制,確保制度落地見效。壓實責任鏈條,鄉黨委書記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把制度落實情況納入年底黨建述職評議核心內容,且述職時需列舉具體案例。在落實基層減負工作的基礎上,每月通過明察暗訪隨機抽查2-3個支部查看制度執行情況,對整改不力、問題反復出現的支部,由鄉紀委介入調查。對因制度執行不嚴導致工作失誤、群眾不滿的,依規依紀追究責任,形成“制度必遵、執行必嚴、違規必究”的鮮明導向。

問題15.執行“三重一大”不到位。該鄉2023年1月付龍源廣告印刷費7.04萬元和應急、環衛用品費9萬元等大額資金,沒有召開班子會議集體研究決定。

整改結果:已完成

整改情況:一是加強對“三重一大”管理制度的學習,嚴把政治方向,貫徹民主集中制,堅持依法依規的使用大額資金。做到決策有集體,會議有記錄等相關原則。二是規范大額資金使用,對于大額資金的使用,制定大額資金使用管理辦法,明確資金使用審批流程和要求;對大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嚴格審核,確保資金使用合理、合規;對大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公示,接受黨員和群眾的監督。

(四)上輪巡察問題未整改到位

問題16.問題整改不徹底。上輪巡察向蘇木溪鄉黨委反饋5個方面21個問題,本輪巡察發現,上輪巡察反饋的個別問題存在整改不徹底現象。如,2018年縣委巡察組巡察反饋該鄉關于“執行財經紀律不嚴”、“黨的建設缺失”等問題,仍有不同程度存在。

整改結果:已完成

整改情況:一是全面落實整改。對上輪巡察反饋的問題進行問題清單銷號臺賬,一事一策,逐個化解銷號,由鄉黨委書記統籌,督促涉及整改問題的部門負責人,進行部門具體整改。對整改結果進行公示,接受黨員和群眾的監督。二是建立長效機制。建立健全整改問題的長效機制,明確問題整改的流程和要求,對長效機制的執行情況進行不定期的檢查,確保問題整改效果持久。對長效機制進行不斷完善和優化,確保其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三、下一步繼續整改工作

一、加強政治理論學習、提高政治站位。加強對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黨的二十大以來歷次全會精神,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講話和指示精神的學習。層層壓實整改責任,以理論清醒強化政治堅定,確保整改工作始終沿著正確方向穩步推進。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使命感,積極主動促進我鄉各項工作再上新臺階。

二、加強干部作風管理、切實轉變工作作風。巡察發現的問題是對工作開展情況的一次“檢閱”,是教育黨員干部要講黨性、守紀律、懂規矩,嚴于修身、嚴于律己、嚴于用權的一次警醒,促進鄉村兩級黨組織在今后的工作中養成為民、務實、清廉的工作作風。各村支部、各部門要認真總結經驗,轉變工作作風,務必將整改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三、鞏固整改成果、深化標本兼治。牢固樹立“巡察整改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的思想,深入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堅決扛起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杜絕問題“死灰復燃”。 運用好巡察整改成果,持續放大巡察整改效應,切實把巡察整改成效體現到各項工作中,為全鄉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添磚加瓦!

中共辰溪縣蘇木溪瑤族鄉委員會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