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7月農業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表
發布時間:2025-10-15 16:27 信息來源:辰溪縣農業農村局
2025年1-7月農業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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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行政處罰決定案號 |
案件名稱 |
違法主體名稱或姓名 |
違法企業組織機構代碼 |
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 |
主要違法事實 |
行政處罰種類和依據 |
行政處罰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處罰的機關名稱和日期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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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辰農〔漁〕罰〔2025〕1號 |
使用禁用漁具捕撈水產品案 |
譚世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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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3日當事人在辰水流域辰溪縣潭灣鎮三甲塘村野貓洲地段河域使用禁用漁具(可視視頻射魚器)進行違法捕撈 |
處罰種類:1.罰款2000元;2.沒收漁獲物。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 |
履行方式:自行繳納罰款 期限:收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 |
機關:辰溪縣農業農村局 日期:2025年3月17日 |
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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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辰農〔漁〕罰〔2025〕2號 |
使用禁用漁具捕撈水產品案 |
金文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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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18日當事人在沅水流域辰溪縣錦濱鎮高速橋上游100米地段河域使用禁用漁具(可視視頻射魚器)進行違法捕撈 |
處罰種類:1.罰款2000元;2.沒收漁獲物。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 |
履行方式:自行繳納罰款 期限:收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 |
機關:辰溪縣農業農村局 日期:2025年4月15日 |
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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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辰農〔漁〕罰〔2025〕3號 |
使用禁用漁具捕撈水產品案 |
楊昌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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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在沅水流域辰溪縣錦濱鎮高速橋上游100米地段河域使用禁用漁具(可視視頻射魚器)進行違法捕撈 |
處罰種類:罰款2000元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 |
履行方式:自行繳納罰款 期限:收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 |
機關:辰溪縣農業農村局 日期:2025年4月15日 |
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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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辰農〔漁〕罰〔2025〕4號 |
使用禁用漁法漁具捕撈水產品案 |
瞿紹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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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8日當事人在辰水流域辰溪縣潭灣鎮三甲塘村野貓洲地段河域使用便攜式背包電魚器進行違法捕撈 |
處罰種類:罰款5000元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 |
履行方式:自行繳納罰款 期限:收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 |
機關:辰溪縣農業農村局 日期:2025年4月29日 |
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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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辰農〔漁〕罰〔2025〕5號 |
使用禁用漁法漁具捕撈水產品案 |
李智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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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8日當事人在辰水流域辰溪縣潭灣鎮三甲塘村野貓洲地段河域使用便攜式背包電魚器進行違法捕撈 |
處罰種類:罰款5000元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 |
履行方式:自行繳納罰款 期限:收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 |
機關:辰溪縣農業農村局 日期:2025年4月29日 |
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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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辰農〔漁〕罰〔2025〕6號 |
使用禁用漁具捕撈水產品案 |
魏良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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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6日當事人在沅水流域辰溪縣黃溪口鎮黃溪口村灘垴上地段河域使用禁用漁具(三層刺網)進行違法捕撈 |
處罰種類:罰款2000元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 |
履行方式:自行繳納罰款 期限:收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 |
機關:辰溪縣農業農村局 日期:2025年4月29日 |
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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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辰農〔漁〕罰〔2025〕7號 |
使用禁用漁具捕撈水產品案 |
唐志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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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0日當事人在辰溪縣錦濱鎮辰水流域麻陽橋下面錦濱學校后面地段河域使用禁用漁具(三層刺網)進行違法捕撈 |
處罰種類:罰款2000元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 |
履行方式:自行繳納罰款 期限:收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 |
機關:辰溪縣農業農村局 日期:2025年4月29日 |
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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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辰農〔漁〕罰〔2025〕8號 |
使用禁用漁具捕撈水產品案 |
周春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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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8日凌晨當事人在辰溪縣潭灣鎮辰水流域三甲塘村高賽坪地段河域使用禁用漁具(三層刺網)進行捕撈 |
處罰種類:罰款2000元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 |
履行方式:自行繳納罰款 期限:收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 |
機關:辰溪縣農業農村局 日期:2025年6月18日 |
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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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辰農〔漁〕罰〔2025〕9號 |
使用禁用漁具捕撈水產品案 |
朱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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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0日當事人在沅水流域辰溪縣潭灣鎮麻田村下地段河域使用禁用漁具(可視視頻射魚器)進行違法捕撈 |
處罰種類:罰款3000元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 |
履行方式:自行繳納罰款 期限:收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 |
機關:辰溪縣農業農村局 日期:2025年6月9日 |
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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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辰農〔漁〕罰〔2025〕10號 |
使用禁用漁法漁具捕撈水產品案 |
曾令舟、孫維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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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4日當事人在沅水流域辰溪縣孝坪鎮當江洲村下賀家人村地段河域使用禁用漁具(電魚船)進行違法捕撈 |
處罰種類:1.對兩名當事人各處罰款3000元;2.沒收電魚設備1套。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 |
履行方式:自行繳納罰款 期限:收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 |
機關:辰溪縣農業農村局 日期:2025年6月9日 |
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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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辰農〔漁〕罰〔2025〕11號 |
使用禁用漁具捕撈水產品案 |
瞿洪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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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10日當事人在沅水流域辰溪縣辰陽鎮柳樹灣社區防洪堤地段河域使用禁用漁具排鉤(定置延繩真餌單鉤釣具)進行違法捕撈 |
處罰種類:罰款2000元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 |
履行方式:自行繳納罰款 期限:收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 |
機關:辰溪縣農業農村局 日期:2025年6月20日 |
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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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辰農〔漁〕罰〔2025〕12號 |
在禁漁區違法捕撈水產品案 |
宋宏亮、婁長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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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8日當事人在辰溪縣辰陽鎮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沅水流域明德小學防洪堤地段河域進行違法捕撈 |
處罰種類:對兩名當事人各處罰款 2000元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 |
履行方式:自行繳納罰款 期限:收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 |
機關:辰溪縣農業農村局 日期:2025年6月20日 |
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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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辰農〔漁〕罰〔2025〕13號 |
在禁漁區使用禁用漁具捕撈水產品案 |
謝伯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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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于2025年5月14日在禁漁區沅水流域辰溪縣辰陽鎮沅水大橋下面地段河域使用禁用漁具(電魚竿)進行違法捕撈 |
處罰種類:1.罰款5000元;2.沒收禁用漁具電魚桿。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 |
履行方式:自行繳納罰款 期限:收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 |
機關:辰溪縣農業農村局 日期:2025年6月26日 |
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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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辰農〔漁〕罰〔2025〕14號 |
使用禁用漁具捕撈水產品案 |
黃連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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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3日當事人在辰溪縣錦濱鎮辰水流域麻陽橋下面錦濱學校后面地段河域使用禁用漁具(三層刺網)進行違法捕撈 |
處罰種類:罰款3000元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 |
履行方式:自行繳納罰款 期限:收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 |
機關:辰溪縣農業農村局 日期:2025年7月22日 |
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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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辰 農(動監)罰〔2025〕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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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溪眾利生態養殖有限公司接收未經指定通道查驗并加蓋專用章進入本省的動物案 |
辰溪眾利生態養殖有限公司 |
91431223MA4L3Y0A42 |
葉輝 |
2025年2月14日、16日,當事人先后接收未經指定通道查驗并加蓋專用章進入本省的種豬11車次660頭 |
處罰種類:1.警告;2.罰款5000元 依據:《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辦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 |
履行方式:自行繳納罰款 期限:收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 |
機關:辰溪縣農業農村局 日期:2025年3月18日 |
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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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辰 農(動監)罰〔2025〕2 號 |
向宏軍調運依法應當檢疫而未經檢疫生豬案 |
向宏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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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9日當事人違規從辰溪縣孝坪鎮蔣家坪村調運未佩戴耳標標識牌,不能提供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的生豬8頭,總重1180kg |
處罰種類:罰款5000元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第九十七條第一款 |
履行方式:自行繳納罰款 期限:收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 |
機關:辰溪縣農業農村局 日期:2025年4月29日 |
結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