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辰溪縣校車安全管理辦法》的起草說明

發布時間:2023-11-07 16:26 信息來源:辰溪縣教育局

為了切實加強我縣校車安全管理,保障學生人身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17號)和有關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結合我縣實際,起草了《辰溪縣校車安全管理辦法》,現將有關起草情況說明如下:

一、必要性和可行性說明

1.起草背景

《辰溪縣校車安全管理辦法》(辰政辦發〔2018〕11號)是2018年3月印發執行的,現已執行超過5年,相關部門設置和職責職能等都發生了變化,校車安全管理的要求也發生了明顯的改變。為進一步做好我縣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結合我縣的實際情況,決定重新起草《校車安全管理辦法》。

2.制定規范性管理辦法的必要性及解決的主要問題

為進一步規范校車管理,構建科學、合理的校車安全監管和管理體系,確保校車的安全運營。

3.規范性管理辦法實施后的積極效果預測

本《辦法》包括總則、安全管理職責、校車車輛管理、校車駕駛人管理、校車運行管理、安全責任管理、附則等七章48條,明確界定了校車、校車服務范圍和上下學保障方式;構建了校車安全監管和管理責任體系;明確了車輛管理措施、校車駕駛人管理要求以及失職追責的要求等內容,做到了管理科學,權責清晰,為更好地規范辰溪縣校車的管理提供政策保障。

二、起草過程

2023年1月份,根據縣委、縣政府的總體工作部署,縣教育局就是否起草《辰溪縣校車安全管理辦法》,組織全縣學校,幼兒園校車管理專干、校車公司代表進行了座談,大家一致認為,形勢發生了變化,及時擬定一份新版《辰溪縣校車安全管理辦法》非常必要。8月份,教育局牽頭組織邀請了道路交通領域和校車安全監管部門的相關工作人員,認真研究并起草了《辰溪縣校車安全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隨后于2023年9月向縣紀委監委、縣發改局、縣交管中心、縣交通局、縣應急局、縣市場監管局、縣財政局等縣校車安全管理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征求意見,反饋均無意見;10月9日走訪了安欣校車公司,10月11日走訪了錦濱陽光幼兒園等5所幼兒園、學校,還走訪了10位家長,他們對《辰溪縣校車安全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都表示同意。

三、法律依據說明

本次《辰溪縣校車安全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制定的主要依據是:

1.《中華人民共和國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17號);

2.《湖南省實施<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辦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10號修改);

3.《懷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懷化市校車安全管理辦法的實施意見>》(懷政辦發〔2013〕20號);

4.其他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行政法規。

特此說明。

辰溪縣教育局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