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辰溪縣政府性投資項目評審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的起草說明
發布時間:2024-04-08 16:29 信息來源:辰溪縣財政局
一、起草背景與目的
為進一步完善辰溪縣政府投資項目管理制度,健全科學、民主、全面的政府投資項目決策和實施程序,做好400萬以上結算項目審核任務的交接,為了確保項目的科學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我縣政府決定起草《辰溪縣政府性投資項目評審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該辦法旨在規范縣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評審程序,明確評審標準和責任,確保項目評審的公正性、透明性和高效性。
二、起草依據與原則
1. 法律法規依據:辦法的起草遵循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政府投資條例》(國務院令第712號)、《財政投資評審管理規定》(財建〔2009〕648號)、《預算評審管理暫行辦法》(財預〔2023〕95號)、《湖南省財政投資項目評審操作規程》、《湖南省財政監督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確保了其合法性。
2. 實踐經驗原則:在起草過程中,我們充分借鑒了其他市縣的先進的項目評審經驗和做法,結合我縣實際情況,制定了符合我縣實際的評審管理辦法。
3. 科學性原則:辦法的起草注重科學性,確保評審標準和程序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4. 公開透明原則:辦法強調了評審過程的公開透明,保障了公眾的知情權和參與權。
三、主要內容與特點
1. 明確了評審范圍:辦法明確規定了縣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評審范圍,包括財政性資金投資的基本建設項目、技術改造項目等。
2. 規范了評審程序:辦法詳細規定了項目評審的程序,包括申請、受理、審查、出具報告等環節,確保了評審工作的規范性和有序性。
3. 規定了各單位責任及追究機制:辦法規定了建設單位、評審單位及協評中介機構的責任,以及違反評審規定的單位責任追究機制,確保了評審工作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四、實施效果與展望
《辰溪縣政府性投資項目評審管理暫行辦法》的實施將有助于規范縣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評審工作,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促進我縣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未來,我們將繼續完善該辦法,根據實踐經驗和反饋情況進行修訂和完善,使其更加符合我縣的實際情況和發展需要。同時,我們也將加強對辦法的宣傳和培訓,提高相關人員對辦法的認識和理解,確保辦法的有效實施。
起草部門:辰溪縣財政局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