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唐某反映特殊工種提前退休辦理問題的答復
發布時間:2024-12-24 11:08 信息來源:辰溪縣信訪局
關于唐某特殊工種提前退休信訪問題的答復
唐某:
您反映“以被除名為由,未能通過特殊工種提前退休審批的問題”已收悉。我局于2024年12月16日受理,并發出受理告知書。
經查,您于1988年1月被招收為原辰溪煤礦職工,養老保險繳費記錄顯示1988年2月至1995年7月(共計90個月)期間已參加養老保險社會統籌,養老保險累計繳費時長為180個月。特殊工種提前退休審批涉及市、縣兩級,由于您系被除名的企業職工,在特殊工種提前退休審批時的政策適用更為復雜,審批過程要求更高,懷化市人社局受理后認為應當明確政策依據后再予以辦理。因工作人員溝通不到位,導致您誤認為您的退休審批未通過并受此困擾,我們深表歉意!
經懷化市人社局請示省人社廳,認為您的情形符合原湖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2007年9月24日 《關于給婁底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婁勞社﹝2007﹞62號有關問題的復函》 (湘勞社函﹝2007﹞224號)中關于被除名職工連續工齡計算起始時間的規定。即您1988年2月以后單位和個人按規定參加并繳納了養老保險費的工作年限,可以按視同工齡進行確認。
收到懷化市人社局的明確答復后,我局已將您提交的檔案及所有資料按程序上報,懷化市人社局將按程序審核審批,您反映的信訪問題已得到實質處理。鑒于您的特殊工種提前退休事項還在辦理中,請您耐心等待審批結果。
附件:
1.《參保人員繳費信息單》
2.《湖南省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查詢單》
辰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12月19日
送達回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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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達文書名稱及件數 |
關于唐運來反映特殊工種提前退休無法辦理問題的答復壹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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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達方式 |
郵寄送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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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達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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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達時間 |
2024年12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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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訪人簽字及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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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收人簽字及代收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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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達人簽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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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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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單位印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