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譚某昶反映礦產資源開采問題的答復
發布時間:2024-07-05 17:26 信息來源:辰溪縣信訪局
關于譚某昶反映礦產資源開采問題的答復
譚某昶先生:
您好!您(譚某昶,男,湖南省懷化市辰溪縣譚家場鄉村民,身份證號碼:43302319XXXXXXXX31,聯系電話:184XXXXXX72)于4月26日致信湖南省委書記反映自2003年至今從事業余地質調查工作,歷經20年其發現懷化有銻、鈾等幾十種礦產且都是獨居礦床,具有開采價值,請實地考察等問題。經辰溪縣信訪局轉送辰溪縣自然資源局調查處理,自然資源局于2024年4月29日受理并發出受理告知書。
經核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第七條規定:“國家對礦產資源的勘查、開發實行統一規劃、合理布局、綜合勘查、合理開采和綜合利用的方針”,懷化市第四輪礦產資源規劃中涉及銻、鈾等礦產資源規劃勘查區和允許開采區,在該區域外的資源情況尚未明確,有待進一步勘查證實后,才能納入規劃區塊進行充分開發和合理利用。未經許可私自勘查和開采礦產資源的行為均屬非法行為。下一步,自然資源局將摸清資源家底,加大找礦力度,進一步查明懷化市區域銻、鈾等礦產資源情況,為地方的礦業經濟發展服好務。
如不服本依法履職的答復,可通過行政復議、訴訟或其他法定途徑解決。
辰溪縣自然資源局
2024年6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