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局機構職能
發布時間:2025-04-09 11:17 信息來源:辰溪縣財政局
⑴組織貫徹執行國家財稅方針政策,擬訂和執行全縣財政政策、改革方案,指導全縣財政工作;分析預測宏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各項宏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宏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和執行縣政府與企業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⑵擬定和執行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制度及辦法。
⑶承擔縣本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年度縣本級預決算草案并組織執行;代編全縣財政收支預算,匯總全縣財政總決算;受縣人民政府委托,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報告縣本級、全縣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縣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組織擬訂縣本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復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完善轉移支付制度,推進省直管縣財政體制改革。
⑷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制定彩票監督管理政策和有關辦法,管理彩票市場,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⑸組織制定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縣本級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負責制定政府采購制度并監督管理。
⑹貫徹執行國家財稅法律、法規和稅收調整政策,反饋政策執行情況,提出調整建議;參與縣管理權限內有關稅收政策及稅收政策調整方案的調查研究,提出對策建議。
⑺負責制定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制定需要全縣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負責財政預算內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管理。
⑻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全縣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收取縣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負責企業的國有資產管理,按規定管理資產評估工作。
⑼負責辦理和監督縣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縣級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縣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組織實施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
⑽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縣級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組織實施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編制縣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⑾貫徹執行政府內外債務管理的政策、制度和辦法,防范財政風險;負責統一管理縣政府外債,制定基本管理制度,按規定管理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組織貸(贈)款;承擔財稅領域交流與合作的具體工作。
⑿負責管理全縣的會計工作,監督和規范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組織實施會計行政法規規章,指導和管理全縣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
⒀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議。
⒁組織開展政府與金融機構合作、金融機構和企業對 接,引導、協調和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持力度。
⒂會同有關部門查處和打擊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整頓和規范全縣金融市場秩序,防范、化解、處置各類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
⒃指導全縣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機構等地方金融機構的改革、發展、監管和重組;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全縣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和金融安全區創建,推進改善金融生態環境。
⒄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政策,負責融資性擔保機構設立初審工作和有關監管工作;指導地方各類風險投資機構、基金的設立和發展工作。
⒅負責組織推動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工作,對小額貸款公司有關重大事項及高管層任職資格進行初審,承擔對縣內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推進全縣全方位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與發展;指導和推進企業改制上市等直接融資工作;指導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及兼并收購,負責全縣上市后備資源培育工作;指導地方性金融業等行業協會的自律建設和管理;指導、協調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等工作。⒆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