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決定書 懷環辰罰〔2026〕3號

發布時間:2026-02-03 15:48 信息來源:懷化市生態環境局辰溪分局

行政處罰決定書

懷環辰罰〔2026〕3號

辰溪縣安坪鎮中心衛生院: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12431223768042232G

法定代表人:瞿洪光

環保專干:米孝夢

地址:辰溪縣安坪鎮安坪村

一、生態環境違法事實和證據

2025年12月1日,我局執法人員對你衛生院進行現場檢查,發現你院實施了以下違法行為:輸液門診外,針筒混入生活垃圾桶內。

以上事實,有以下證據證實:

1、2025年12月1日我局執法人員制作了你院的違法行為的《現場檢查(勘察)筆錄》、《現場勘察示意圖》各壹份。

2、2025年12月1日我局執法人員對你院進行現場檢查的照片。

3、2025年12月1日我局執法人員提取你院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壹份。

4、2025年12月2日我局執法人員對你院護士長劉曉、環保專干米孝夢的《調查詢問筆錄》各壹份。

5、2025年12月2日我局執法人員提取的你院護士長劉曉、環保專干米孝夢身份證復印件各壹份。

6、2025年12月2日我局執法人員提取的你院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復印件壹份。

7、2025年12月2日我局執法人員提取的你院排污許可證登記復印件壹份。

二、陳述、申辯等權利內容的采納情況及理由

我局于2025年12月12日送達《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懷環辰罰告〔2025〕8號)告知你衛生院有權陳述、申辯和要求聽證,你衛生院收到告知書后五個工作日內未向我局提出陳述、申辯和聽證,視為主動放棄了陳述、申辯和聽證的權利。

三、行政處罰的依據、種類,以及裁量基準運用的理由和依據

你衛生院的行為違反了《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第二項“禁止在運送過程中丟棄醫療廢物;禁止在非貯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或者將醫療廢物混入其他廢物和生活垃圾。”的規定。

依據《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第一項:“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傳染病傳播或者環境污染事故的,由原發證部門暫扣或者吊銷執業許可證件或者經營許可證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在運送過程中丟棄醫療廢物,在非貯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或者將醫療廢物混入其他廢物和生活垃圾的;”的規定。

結合《湖南省環境保護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規定(2021版)》對《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第一項的違法行為情節和處罰基準規定:

經局集體審議決定對你衛生院處罰款人民幣叁仟元整(¥3000.00)

四、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限于接到本處罰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的銀行或者通過電子支付系統繳納罰款。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我局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加處罰款的數額不得超出罰款的數額”之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收款單位:懷化市財政局非稅收入匯繳結算戶

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懷化政通支行

賬號:1914 0103 0902 4904 664             

五、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你衛生院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懷化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六個月內向懷化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不停止行政處罰決定的執行。

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懷化市生態環境局

202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