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關于2025年2-3月份食品監(jiān)督抽檢4批次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公示

發(fā)布時間:2025-06-11 08:37 信息來源:辰溪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辰溪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關于食品安全監(jiān)督抽檢4批次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的公示

2025年2號

2025年2-3月,辰溪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委托第三方食品檢驗檢測機構對我縣食品(含食用農產品、食品相關產品)開展監(jiān)督抽檢,4批次不合格,其抽檢信息及檢驗結果見表1:

表1 食品安全抽檢信息表

序號

被抽檢單位名稱

抽檢環(huán)節(jié)

抽樣日期

食品名稱

不合格項目

檢驗

結論

抽檢組織機構

抽檢機構

1

辰溪縣多多福超市

流通

2025-03-26

羅絲(辣椒)

農殘(噻蟲胺)

不合格

辰溪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湖南鼎譽檢驗檢測股份有限公司

2

辰溪縣水果來了副食店

流通

2025-03-25

橙子

農殘(氯唑磷)

不合格

辰溪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湖南鼎譽檢驗檢測股份有限公司

3

辰溪縣綠園果行未來城店(個體工商戶)

流通

2025-03-26

黃金貢柚

農殘(氯唑磷)

不合格

辰溪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湖南鼎譽檢驗檢測股份有限公司

4

辰溪縣芙蓉學校食堂

餐飲

2025-02-28

餐具(勺子)

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

不合格

辰溪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湖南鼎譽檢驗檢測股份有限公司

現(xiàn)將上述4批次監(jiān)督抽檢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和核查處置情況公示如下:

辰溪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執(zhí)法人員將上述食品(食品相關產品)的監(jiān)督檢驗報告分別送達給當事人,并責令各當事人暫停銷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啟動召回不合格食品程序,采取整改措施。并分別對上述不合格食品的經營現(xiàn)場進行檢查。上述4批次不合格食品的核查處置及風險控制情況見表2。

表2 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及風險控制情況表

序號

被抽檢單位名稱

食品名稱

檢驗報告送達日期

調查及產品控制情況

當事人采取的控制措施

行政處罰日期

處罰情況

1

辰溪縣多多福超市

羅絲(辣椒)

2025-04-17

2025年3月24日當事人從辰溪縣溫州商貿城李××處購進15公斤螺絲椒,除以4.98元/斤賣給抽檢公司2.3公斤,該批剩余螺絲椒均以4.98元/斤的價格售出,由于當事人未做食品銷售臺賬,當事人銷售涉案螺絲椒違法所得為4.98×30=149.4元。

對當事人經營現(xiàn)場進行檢查,當事人向我局主動提供相關證據,消除安全隱患,采取措施減輕違法行為的危害后果,但當事人未按照要求完整履行法定的進貨查驗等義務,未查驗產品批次檢驗報告或其他合格證明等文件。

2025-06-03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相關規(guī)定予以處罰

2

辰溪縣水果來了副食店

橙子

2025-04-17

2025年3月6日當事人以6元/公斤的價格從某某市場購進20公斤橙子,除以8元/公斤賣給抽檢公司1.62公斤用于檢測,其余18.38公斤均以8元/公斤銷售出去,共計違法所得160元。

對當事人經營現(xiàn)場進行檢查,當事人向我局主動提供相關證據,消除安全隱患,采取措施減輕違法行為的危害后果,但當事人未按照要求完整履行法定的進貨查驗等義務,未索取并留存供貨商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無法提供進貨票據。

2025-05-30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相關規(guī)定予以處罰

3

辰溪縣綠園果行未來城店(個體工商戶)

黃金貢柚

2025-04-17

2025年3月21日當事人從懷化佳惠水果批發(fā)市場以8元/公斤的價格購進15公斤黃金貢柚,除以11.6元/公斤賣給抽檢公司1.558公斤用于檢測,其余13.442公斤均以11.6元/公斤價格銷售出去,貨值金額174元,即違法所得174元。

對當事人經營現(xiàn)場進行檢查,當事人向我局主動提供相關證據,消除安全隱患,采取措施減輕違法行為的危害后果,但當事人未按照要求完整履行法定的進貨查驗等義務,未索取并留存供貨商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無法提供進貨票據,不能說明進貨來源。

2025-05-16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相關規(guī)定予以處罰。

辰溪縣芙蓉學校食堂

勺子(餐飲具)

2025-03-24

2025年2月28日,辰溪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委托湖南鼎譽檢驗檢測股份有限公司對當事人使用的餐具(勺子)進行清洗消毒效果檢測,發(fā)現(xiàn)“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合格。

經調查核實當事人被抽檢不合格的餐具(勺子)系2025年2月27日從辰溪縣仟家連鎖超市購進10把,擬用于該校學生打菜,但抽樣時尚未投入使用,且該校能提供餐飲具清洗使用合格洗滌劑(已提取檢驗報告為證),并能提供設備維護保養(yǎng)記錄及餐具消毒記錄。

不予行政處罰

根據《市場監(jiān)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guī)定》第二十條第一款第一項規(guī)定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不予立案。

特別聲明:食品安全監(jiān)督抽檢是以發(fā)現(xiàn)問題為導向、以排查風險為目的而組織的食品抽樣檢驗活動,僅是針對該抽檢批次食品的監(jiān)督行為,結果不代表該類食品的整體質量安全狀況。

廣大消費者如發(fā)現(xiàn)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市場監(jiān)管部門12315熱線電話投訴舉報。

特此公示。

辰溪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