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半年工作開展情況匯報

發布時間:2025-07-16 15:35 信息來源:辰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上半年工作開展情況匯報

辰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6月19日)

今年來,在縣委、縣政府的堅強領導和市人社局的精心指導關心支持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及歷次全會精神,錨定“三高四新”美好藍圖,圍繞“五新四城”發展戰略,做好“港產城旅”四篇文章,務實奮斗,銳意進取,統籌推進就業創業、社會保障、人事人才、勞動關系、民生實事等工作,實現了穩中有進、穩中提質、持續向好的良好發展局面。現將上半年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一、工作開展情況

(一)穩定就業保民生,就業局勢總體穩定。1-5月,全縣城鎮調查失業率為4.4%,城鎮登記失業率0.49%,均低于市定控制目標。一是城鄉就業穩中有增。全縣城鎮新增就業人數2063人,完成年度任務(3900人)的52.90%;新增轉移農村勞動力3716人,完成度任務(4300人)的86.42%;幫扶城鎮失業人員再就業721人,完成年度任務(1730人)的41.68%;幫扶就業困難人員289人實現就業,完成年度任務(590人)的48.98%;存續和新認定就業見習基地34家,募集見習崗位671個,幫助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現就業見習72人;發放創業擔保貸款13筆1255萬元,扶持創業24人,帶動就業168人(其中個貸10筆255萬元,小微企業3筆1000萬元),完成年度任務(2500萬元)的50.20%。二是就業服務質量提升。充分利用線上線下平臺,舉辦各類招聘活動。線上,依托縣融媒體官網、微信公眾號等平臺,開設招聘專欄,發布崗位信息142次;線下舉辦招聘會43場,其中大型綜合性招聘會1場,專場招聘會4場,如高校畢生生專場招聘會、退役軍人專場招聘會等,為求職者和用人單位搭建對接平臺,累計提供就業崗位16800余個,達成就業意向2900余人。開展技能培訓690人,完成年度任務(940人)的71.21%,創業培訓260人,完成年度任務(530人)的49.06%。同時,加強職業指導,為求職者提供個性化服務。

(二)強化保障惠民生,社會保障體系不斷完善。一是推進社保擴面征繳。深入實施全民參保計劃,加強社保政策宣傳和執法檢查,督促企業和靈活就業人員依法參保繳費。1-5月,全縣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達到35.0754萬人,其中機關事業養老保險參保人數1.0163萬人,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參保人數2.6040萬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人數26.6802萬人;失業保險參保人數1.8554萬人;工傷保險參保人數2.9195萬人。各項社會保險基金征繳收入穩步增長,上半年累計征繳社會保險基金1.8064億元。二是加強社保基金監管。建立健全社保基金監管制度,加強內部審計和監督檢查,嚴厲打擊欺詐騙保行為。1-5月,開展社保基金專項檢查2次,查處違規行為5起,追回違規資金2.12萬元。通過加強監管,有效維護了社保基金安全運行。

(三)構建和諧維穩定,勞動關系總體和諧穩定。一是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在全縣范圍內組織開展欠薪風險大排查工作專項行動,經各行業主管部門排查,累計上報問題16起,其中涉及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11起,共涉及1411人3308.01萬元。二是妥善處理欠薪案件。1-5月,共受理各類欠薪案件28件(其中國務院欠薪平臺16件,線下投訴案件12件),已辦結案件28件,案件辦結率達100%。共為100名農民工追回薪資82.81萬元。三是及處置巡視組移交案件。中央巡視組交辦涉及欠薪信訪件四批次8件(其中4件反映同一項目同一勞務分包欠薪,歸并后實際為5件),已辦結3件、基本辦結1件,正在辦理4件(實際為1件,均為“三校合一”項目欠薪問題)。教育、人社已聯合制發書面公函,責成項目總承包單位來辰協商處理信訪人反映的欠薪問題,確保問題得到有效解決。四是高效處理勞動爭議案件。加強勞動爭議調解仲裁工作,完善調解仲裁制度,提高調解仲裁效能。1-5月,共受理勞動爭議案件11件,結案11件,結案率達到100%。其中不予立案2件,立案受理9件,裁決處理3件,調解處理6件,調解成功率66.67%。通過及時處理勞動爭議案件,維護了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

(四)健全工作機制,人事管理規范。1-5月,按照管理權限和職能職責,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分類分級管理制度。一是聘用管理規范有序。共辦理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入編107人、流動調配32人、退休115人、撫恤金和喪葬費核定75人、確認享受遺屬生活困難補助對象13人。二是專項整治不斷深入。持續開展“吃空餉”問題專項治理,清理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不在崗人員1人,停發、追繳涉嫌吃空餉人員工資福利待遇0.5萬元,按程序辦理機關事業單位請銷假備案手續49人,扣發長期病假人員病假工資36人25萬元。三是晉升招聘平穩推進。按照《辰溪縣2023年事業單位管理崗位職員等級晉升工作實施方案》工作要求,完成了事業單位管理崗位擬晉升人員的審核和聘任等工作(擬晉升八級職員6人、七級職員33人、六級職員13人),并按程序已報至縣委組織部審批;計劃于7月中旬組織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考試,全縣計劃招聘崗位88個。

(五)突出就業幫扶,助力鄉村振興。1-5月,全縣33999名脫貧勞動力實現轉移就業31004人,就業率91.19%。一是就業幫扶扎實開展。對具備勞動能力但未就業脫貧人口和監測對象累計提供“311”就業服務次數32040人次(其中崗位信息24421人次、職業指導7326人次、職業培訓信息293人次),提供就業崗位、技能培訓手機短信推送服務2763人次,印制《辰溪縣內企業用工信息手冊》15000余份,實現脫貧戶和監測對象戶就業援助服務全覆蓋。二是幫扶車間穩中有增。存續和新增認定就業幫扶車間35家,吸納農村勞動力就業2005人(其中脫貧人口和監測對象381人),實現“兩個穩中有增”目標。三是兜底安置保證增收。由人社部門開發的鄉村公益性崗位實現行政村全覆蓋,共安置脫貧勞動力和監測對象穩定就業1198人,發放崗位補貼534.47萬元。

(六)圍繞中心工作,抓好民生實事。緊扣縣委、縣政府確定的重點工作任務和目標,全力以赴抓好落實。一是民生實事全面推進。牽頭實施全縣“民生補短提質攻堅”,強化工作調度,承擔的省、市、縣重點民生實事項目共23件54項,其中省級10件34項、市級9件12項、縣級4件8項。截至5月底,提前完成年度目標任務7項,達到序時進度43項,未達序時進度4項。二是重點工作全面落實。第一季度主要經濟考核指標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1.1119萬元,增速5.1%;高質量發展考核指標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保障水平為165.52元/人·月,與市下文要求本年度待遇水平180元/月還有14.48元/月的差距。

二、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一)就業結構性矛盾依然突出。隨著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就業市場對高技能人才和專業技術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加,但目前我縣高技能人才和專業技術人才短缺,難以滿足企業的用工需求。同時,部分勞動者的就業觀念陳舊,對一些新興產業和崗位的認知度和接受度較低,導致就業難與招工難并存的現象依然存在。

(二)社會保障壓力較大。隨著人口老齡化的加劇,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壓力不斷增大。同時,部分企業和靈活就業人員參保意識不強,存在應保未保、斷保等現象,影響了社保基金的可持續發展。此外,社保制度改革還面臨一些困難和挑戰,如養老保險全國統籌、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改革等,需要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確保改革順利推進。

(三)根治欠薪維穩壓力大。受經濟下行和債務等因素影響,政府、國企和社會投資等項目建設均存在資金短缺現象,導致在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面臨較大壓力,維護社會大局穩定任重道遠。

三、下步工作計劃

(一)全力做好穩就業工作。加大政策落實力度。持續跟蹤就業政策的實施效果,加強政策宣傳和解讀,確保各項政策精準落地。進一步完善政策扶持體系,加大對重點群體就業創業的支持力度,如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就業困難人員等。加強崗位開發和就業服務。圍繞全縣重點產業和重大項目,加大崗位開發力度,積極拓展就業渠道。加強就業服務平臺建設,完善線上線下招聘服務機制,提高招聘活動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同時,加強職業培訓和職業指導,提升勞動者的就業能力和就業質量。促進創業帶動就業。完善創業扶持政策,加大創業擔保貸款發放力度,降低創業門檻,優化創業環境。加強創業孵化基地建設,為創業者提供場地支持、創業培訓、項目推介等一站式服務,激發創業活力,以創業帶動就業。

(二)不斷完善社會保障體系。一是持續推進社保擴面征繳。深入實施全民參保計劃,加強社保政策宣傳和執法檢查,擴大社保覆蓋范圍。重點推進農民工、靈活就業人員、 新業態就業人員等群體參保,確保應保盡保。同時,加強社保基金征繳管理,提高征繳效率,確保社保基金應收盡收。二是深化社保制度改革。按照國家和省的統一部署,穩步推進養老保險全國統籌、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改革等工作。加強對改革政策的研究和宣傳,做好政策銜接和配套措施制定,確保改革平穩實施。三是加強社保基金監管。進一步完善社保基金監管制度,加強內部審計和監督檢查,嚴厲打擊欺詐騙保行為。建立健全社保基金風險預警機制,加強對基金運行情況的監測和分析,確保社保基金安全可持續運行。四是跟進落實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政策。根據省、市工作安排,持續開展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政策宣傳和解釋工作,穩步有序推進我縣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改革。

(三)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加大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宣傳力度,提高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法律意識。加強勞動用工日常巡查和專項檢查,嚴厲打擊拖欠工資、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等違法行為,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推進和諧勞動關系創建。加強勞動關系協調機制建設,完善勞動合同制度,指導企業規范用工行為。深入開展和諧勞動關系企業創建活動,發揮示范引領作用,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穩定。妥善處理勞動爭議案件。加強勞動爭議調解仲裁工作,完善調解仲裁制度,提高調解仲裁效能。加強勞動爭議調解組織建設,建立健全多元化解機制,及時化解勞動爭議糾紛,維護勞動關系和諧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