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縣人社局關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

發布時間:2024-02-06 17:22 信息來源:辰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中共辰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

關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

2023年,縣人社局黨組在縣委的正確領導下,緊緊圍繞2023年法治建設工作要點和考核要求,堅持黨對法治工作的全面領導,促使人社各項工作在法治軌道上運行。現將有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2023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加強組織領導。2023年成立了法治建設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分管副局長為副組長,各直屬單位、股室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法治建設日常工作。

(二)嚴格落實責任。在推進法治工作中,認真實行局長為第一責任人,分管副局長為直接責任人,相關股室、單位負責人為具體責任人的工作機制,形成了層級負責、責任到底、責任到人的責任體系。

(三)加強法治隊伍建設。今年多次組織全系統機關干部參加法治專題培訓,組織業務骨干四次到省市學習交流。通過強化學習培訓,有效提高了法治隊伍專業素養,增強了依法執政能力和水平。

(四)突出人社普法宣傳教育。今年來開展了“溫暖社保+社保服務進萬家”系列普法活動,廣泛深入鄉鎮、村社區,宣傳社保政策,為群眾提供參保繳費、待遇資格認證等便民服務。同時,以送服務進企業送課上門形式展開精準式工傷預防培訓,讓工傷預防知識真正深入到企業一線職工。今年5月,開展了《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施行三周年宣傳活動,有力提高了《條例》知曉率。

(五)深入推進依法、文明執法。貫徹落實了行政執法法制審核和集體討論制度、持證上崗、亮證執法工作制度、行政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機制等,2023年認真完成了執法證換證、考試、人證清理工作,全年處結勞動人事爭議案34件、各類欠薪投訴案件128起,共為1200余名農民工追回薪資1968.21萬元,未發生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惡性或輿情事件,也未收到過徇私瀆職、濫用權力的投訴舉報,向公安部門移送惡意欠薪線索兩起。健全完善了信訪、復議、應訴工作機制,全年信訪工作及時受理率、按時辦結率均達到100%,2023年機關負責人親自出庭應訴3起,勝訴率100%,參與行政復議答復3起,復議決定均維持了我局依法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

(六)完善重大行政決策機制。為防范行政決策風險,確保行政決策合法合理、民主科學,我局建立了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制度。今年在起草《辰溪縣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實施辦法<修訂>》時,廣泛征求社會公眾及相關部門意見,組織了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和合法性審查,確保了該份規范性文件順利出臺實施。

二、2023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縣委、縣政府的指導下,我局法治建設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績,但也還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

(一)理論學習不夠深入。法治學習不夠主動、深入,對人社政策掌握不全面、不細致,滿足于記主要論斷,未系統學習人社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

(二)法治宣傳氛圍不濃厚。部分工作人員僅滿足于學習業務內知識,錯誤認為憲法、民法典等與自己沒有關系,弱化了這些學習宣傳,社會宣傳方式單一、過于守舊。

(三)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任務仍然艱巨。用人單位和農民工法律意識淡薄,部分農民工不懂用法律依法保護自身合法權益,出現討要工資難的問題。受經濟下行影響,各類投資項目均存在資金短缺現象,導致農民工工資清欠治理工作難度加大。

(四)新業態下的勞動關系難認定。新就業形態用工方式復雜多樣,一些新就業企業刻意規避勞動法律,增加了勞動關系認定的難度。

三、2023年局黨組主要負責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設職責有關情況

2023年局黨組主要負責人嚴格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帶頭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和黨中央關于依法治國重要論述和,主動貫徹執行“三重一大”集體決策機制,自覺遵守黨紀國法,深入踐行行政執法程序規定,帶領全局上下凝聚依法執政、依法辦事的共識;親自研究部署法治建設工作,深入分析法治建設過程中的問題,商議制定解決方案,今年在落實省委巡視組交辦問題整時,親自部署調度,帶頭落實巡視反饋問題整改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整改成效。

四、2024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工作打算

2024年我們將從以下四個方面精準發力,助推人社領域法治化建設:

(一)堅持常態化學法機制。堅持領學促學相結合,發揮領導班子帶頭雁作用,做好傳幫帶,帶領全局干部職工深入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讓學習變成行動自覺。

(二)強化法治宣傳教育。堅持需求導向,有側重性地進行普法宣傳教育,充分利用“報、網、端、微、屏”等多種渠道,宣傳好人社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三)完善農民工群體權益保護長效機制。繼續貫徹宣傳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總承包企業直接發放工資、按月足額實名實人發放工資、實名制管理等制度,強化多部門聯合執法,加大欠薪隱患排查,嚴厲懲治惡意欠薪違法行為;加強農民工法治宣傳教育,加大項目管理人員業務指導力度,提升項目勞資管理整體水平。

(四)積極向上級部門建議完善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權益保障法律法規。從法律法規層面明確勞動用工情形,按照“誰用工誰負責”的原則,理清勞動者權益保障責任,確保其合法權益得到保護,從源頭上規范用工行為。

中共辰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