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2024年領導分工、內設機構和事業單位設置
發布時間:2024-09-25 14:39 信息來源:辰溪縣潭灣鎮
關于調整2024年領導分工、內設機構和事業單位設置
一、領導分工
呂叔華 黨委書記
主持鎮黨委全面工作。重點聯系黨建、意識形態、鄉村振興、民兵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負責鎮黨委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含網絡意識形態)工作,鎮黨委安全第一責任人。
陳 卓 黨委副書記、鎮 長
主持鎮政府全面工作。聯系重點項目、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平安建設、財稅工作。負責鎮政府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含網絡意識形態)工作,鎮政府安全第一責任人。
朱作曉 黨委副書記
協助黨委書記抓黨建工作。分管政協、經濟發展辦、生態辦、統戰、旅游、民族、宗教、金融、改廁、集體經濟、鄉村振興、重點項目、教育工作。負責分管領域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含網絡意識形態)及安全工作。
鹿兆雨 黨委副書記(掛職)
協助黨委書記抓黨建促鄉村振興工作。分管鎮村規劃、用地審批、稅收、自建房、自然資源工作。負責分管領域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含網絡意識形態)及安全工作。
楊文國 黨委委員、人大主席
負責人大和工會工作。分管平安建設、信訪維穩、掃黑除惡、禁毒、未保、反邪教、辰浦公路建設協調及平安辦工作。負責分管領域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含網絡意識形態)及安全工作。
孫敘剛 黨委委員、政法委員、武裝部長
負責武裝工作。分管退伍軍人、市場監管、食品安全、快遞物流、農村人居環境衛生整治及退役軍人服務站工作。負責分管領域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含網絡意識形態)及安全工作。
余朦莎 黨委委員、宣傳委員
負責宣傳工作。分管辦公室、后勤、內務、行政審批、民生實事、統計、掃黃打非、文明創建、新時代文明實踐、文化廣播、網絡通訊及黨政辦工作。負責分管領域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含網絡意識形態)及安全工作。
余汶桀 黨委委員、副鎮長
分管農業、農機、林業、水利、畜牧、保險、移民、土地確權及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工作。負責分管領域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含網絡意識形態)及安全工作。
謝嬌嬌 黨委委員、組織委員、人大副主席
負責組織工作,協助人大主席抓人大工作。分管績效考核、人事、共青團、婦聯、關工委、科協、老干及黨建辦工作。負責分管領域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含網絡意識形態)及安全工作。
羅齊萱 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負責紀檢監察工作。分管作風建設、考勤、巡視巡察整改、督查工作。負責分管領域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含網絡意識形態)及安全工作。
王漢鑫 副鎮長
分管民政、殘聯、社保、電力、科技、衛生健康、醫保及社會事務綜合服務中心工作。負責分管領域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含網絡意識形態)及安全工作。
王璐瑤 副鎮長
分管財貿、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綜合行政執法、交通、企業、招商引資及應急管理辦、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工作。負責分管領域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含網絡意識形態)及安全工作。
二、內設機構及事業單位
(一)內設機構負責人及職責
1.黨政辦公室:謝培。
職 責:負責黨政服務和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機要、保密、信息、會務、檔案、績效考核、督查督辦。后勤保障等工作;負責重要事項的綜合協調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審核;負責權限內行政審批工作;負責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管理、電子政務、數據管理、信用體系建設等工作;負責便民服務大廳日常管理、監督、考核等工作;做好“互聯網+政務服務”平臺建管用,推進“一件事一次辦”改革等。
2.黨建辦公室:謝昱萱。
職 責:負責機關黨建工作;負責基層黨建工作的組織推動、業務指導、督促落實和綜合協調等工作;負責基層黨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的教育管理以及老齡老干、關心下一代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政工管理等工作,協助管理派出(駐)機構人員;負責宣傳思想文化、意識形態(網絡意識形態、網絡安全)、統戰工作;協調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相關工作等。
3.經濟發展辦公室:劉嘉菲。
職 責:負責擬訂經濟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指導、推動農村集體經濟發展;負責優化營商環境、招商引資、商貿流通、市場服務、市容市貌管理、交通運輸、農村公路建設養護、科技科普、統計等相關工作;承擔市場監管有關方面的指導協調職責;協調與發展經濟相關的其他工作。
4.生態辦公室:李朱杰。
職 責:負責宣傳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生態環境等方面法律法規及政策;按照職責權限,承擔自然資源保護利用、生態環境保護等方面工作;負責督促屬地內企業落實水體、土壤、大氣污染防治主體責任;宣傳指導村民采用生態環保的種植、養殖等生產生活方式,減少農業面源污染;承擔屬地內農用地污染狀況調查工作;承擔屬地內飲用水源地日常監督管理工作;常態化開展屬地內污染源現場、生態功能區檢查,承擔或配合落實環保督察交辦問題整改;承擔鄉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5.平安法治和應急管理辦公室:唐楚欣。
職 責:負責社會治理、平安建設、信訪維穩、掃黑除惡、網格化管理等工作;協調推動預防、化解社會矛盾和風險,推進社會治安整治、鐵路護路聯防、國家安全人民防線和反邪教等工作;負責安全生產、防汛抗旱、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報災、地質災害、消防、森林防滅火、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等工作。
(二)事業單位負責人及職責
1.社會事務綜合服務中心(新時代文明實踐所):滕云。
職 責:負責轄區內社會保險、醫療保險、就業維權、工傷失業、勞動爭議、衛生健康、民族宗教、社會救助、養老服務、未成年人和留守兒童關愛、殘疾人保障等相關服務性工作;承擔文化宣傳、旅游開發、廣播影視、文藝演出、群眾體育等公益服務職責;負責新時代文明實踐相關事務性工作;做好其他相關社會服務工作。
2.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劉圣宏。
職 責:為鄉鎮所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負責農技、農機、水利、畜牧水產、動物防疫、林業等方面技術宣傳推廣應用與指導;負責農作物病蟲害監測與防治和農產品質量監管服務;負責水利基本建設的規劃實施、水利設施防洪保安與開發利用以及水旱災害防御工作;負責森林資源保護、造林綠化、林區生態建設及病蟲害防治工作;負責集體資產監督管理、農民減負監督管理;承擔林長制、河長制、田長制相關事務性工作;承擔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農村房屋建設等事務性工作;承擔農機安全監管服務工作等。貫徹執行上級有關鄉村振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做好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各項工作。
3.退役軍人服務站:胡啟文。
職 責:為鄉鎮所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負責轄區內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撫恤優待經費發放、走訪慰問、數據采集、資料管理、匯總分析等工作;負責國防動員教育、民兵預備役和擁軍優屬等工作;負責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就業創業服務,協助開展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協助做好退役軍人戶籍關系、組織關系轉移等工作;負責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來訪接待、來信辦理、心理疏導、權益維護、政策解答、法律服務以及退役軍人輿情的收集引導等工作。
4.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孫益紅。
職 責:為鄉鎮所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性文件授權,以鄉鎮政府名義開展執法工作,并接受有關縣級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負責安全生產、消防、森林防滅火及其他應急管理、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生態環境、市容市貌環境衛生、農業農村、林業、水利、教育、體育、文化旅游、衛生健康、交通運輸、社會保障等方面違法活動的日常巡查、綜合檢查、接受投訴舉報、向上報告線索、協助調查取證等工作,依據授權辦理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作為綜合執法平臺,統一組織轄區內派出(駐)機構的執法力量和資源,實行聯合執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