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潭灣鎮礦山領域安全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5-09-30 15:28 信息來源:辰溪縣潭灣鎮

潭發〔2025〕30號

中共潭灣鎮委員會

潭灣鎮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潭灣鎮礦山領域安全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會、鎮屬各單位:

根據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領導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縣人民政府《關于開展礦山領域安全生產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的工作要求,為深刻吸取“9·24”事故教訓,扎實做好我鎮礦山領域安全生產排查整治專項行動,經鎮黨委政府研究決定,現將《潭灣鎮礦山領域安全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印發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中共潭灣鎮委員會

潭灣鎮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5日

潭灣鎮礦山領域安全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

方  案

一、組織領導

為扎實做好我鎮礦山領域安全生產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成立潭灣鎮礦山領域安全生產排查整治專項工作專班,具體成員如下:

組      長:呂叔華

第一副組長:朱作曉

副  組  長:王漢鑫、肖榆斌

成      員:鎮自然資源所、應急辦、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及各村書記。

工作專班下設辦公室在鎮自然資源所,王漢鑫兼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工作和統籌協調。

二、排查整治時間

自2025年9月24日-11月15日。

三、排查整治內容

(一)全面排查廢棄礦硐情況。各村要對轄區范圍內所有持證礦山、無證非法采礦點(硐)、廢棄礦點(硐)進行全面排查;無證非法采礦點(硐)、廢棄礦點(硐)無論形成于何時何年代,均納入排查整治范圍,不得遺漏。務必做到查清查全、底數清楚、不漏一處。在全面摸排基礎上,重新更新原廢棄礦硐封堵情況清單。重點區域是柞溪村、蛇形村廢棄硐。重點內容對已封堵礦硐是否存在二次破壞或一旦發現問題要立即整改。對應封堵而未封偷挖盜采跡象,堵的廢棄礦硐,按照屬地管理原則,限期完成封堵并納入常態化巡查。

(二)開展常態化巡查。鎮村兩級巡查責任人要對鎮廢棄礦硐及周邊按照巡查工作要求,開展常態化巡查(具體巡查責任名單見附件),對排查發現盜采、無證開采、露天礦山越界開采以及各種以整治、治理、修復名義行非法采礦之實,擅自進入已關閉取締礦井(硐)、廢棄礦井(硐)等盜采礦產資源的行為,及時報告,3天內處置封堵到位。

(三)建立聯動機制。各級各部門要積極配合鎮自然資源、應急辦、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等職能部門,建立順暢溝通協調機制,確保整治到位。

四、工作步驟

(一)全面排查階段(9月24日至9月30日)

各村對排查發現的封堵不到位的廢棄礦硐和違法違規問題,于9月30 日下午前安排專人將紙質排查表經聯村領導、包村干部、村書記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報送鎮自然資源所。

(二)集中整治階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

根據摸排情況依法依規分類進行整治:

1.勘查項目:①以資源勘查為名實施非法采礦行為的,一律立案查處;②勘查許可證過期繼續勘查的,依法注銷勘查權證。

2.關閉礦山:按照“六個到位”原則關閉到位。即證照注銷到位,存在非法開采行為的,一律立案查處。

3.證照過期礦山:①對證照過期礦山組織復墾復綠;②對存在采礦行為,一律立案查處。

4.生產礦山:存在超深越界行為的責令退回礦區范圍內開采,拒不退回的,一律立案查處;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必須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一律從嚴從重處理。

5.非法采礦點:發現非法采礦行為的,依法從嚴查處;對破壞耕地和林地的,由有關部門立案查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附:潭灣鎮廢棄、關閉礦山及廢棄礦硐(井)情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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