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灣鎮2023年防溺水工作實施方案

發布時間:2023-05-26 11:04 信息來源:辰溪縣潭灣鎮

為切實做好全鎮學生溺水防范工作,確保學生生命安全,根據近期省、市、縣主要領導關于學生安全管理的批示精神和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則和目標

充分認識加強防溺水工作的必要性和緊迫性,樹立“以人為本,生命至上,預防為主,源頭治理”的工作理念;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經營、誰負責”、“誰所用、誰負責”,堅持依法履行教育、管理、監護責任;堅持盡職免責,失職追責。通過各級各部門共同努力,建立健全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防溺水工作體系,全方位構筑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安全網,有效遏制溺水事故的發生,實現“零溺水”的目標。

二、組織機構

成立潭灣鎮防溺水工作領導小組,由鎮長任組長,相關分管領導任副組長,鎮各部門負責人、中小學校、幼兒園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黨政辦,承擔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及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職責和任務

(一)鎮防溺水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協調相關部門開展專項治理工作,協調相關部門開展專項工作督查,督促落實工作職責。各村負責協調轄區各單位抓好落實。

(二)鎮中小學校、幼兒園負責組織學校、幼兒園學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發布學生安全預警信息,采取多種形式,通過公共安全教育課、校園宣傳、校信通等形式開展預防溺水專題教育,增強老師、學生、家長的防范意識,讓學生掌握溺水時正確的自救施救方法。中小學校、幼兒園要結合實際,開展集中教育活動,印發《致中小學生家長的一封信》,增強家長預防未成年人溺水的安全意識和監護人的責任意識,共同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對危及學生安全的重點水域進行排查,配合各相關單位落實防范措施,組織學校開展安全義務巡查活動。

(三)鎮派出所負責組織駐鎮民警在走訪活動中,積極開展防溺水安全宣傳,村輔警積極配合學校開展防溺水安全教育,在學生經常嬉水、游泳的重點區域安排專人或組織志愿者、退休人員進行巡查和勸阻。組織指導中小學生溺亡事故調查工作。做好各項應急準備工作,一旦發生事故,積極幫助救援,協調處置有關突發事故,并按規定上報情況。

(四)鎮水利站按照屬地管理和分級管理的原則,負責對水利工程的日常管理。對水源地、各水域等長年保持有深水的位置,協調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在顯著位置設立危險警示標識。對重點水域加強巡查管理,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對小型水庫、塘、堰、壩等小型水利工程按照其管理權限,由管理人分別負責。會同公安等部門及時依法打擊非法采砂、取土以及對塘壩任意改造等行為。

(五)鎮民政辦負責牽頭抓好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會同派出所、中小學校、團委、婦聯等部門完善留守兒童的強制報告、應急處置、監護干預等關愛保護體系,確保留守兒童不失管、不失控。

(六)鎮團委、鎮婦聯要大力宣傳普及《未成年人保護法》,加大農村留守兒童的關愛保護工作,提高農村留守兒童的自我保護意識和防范能力,尤其在暑假等期間要開展符合留守兒童需求、形式多樣的關愛服務活動,提高未成年人防溺水的防范工作。

(七)各村(社區)要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積極開展各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活動。要實行鎮、村、組三級責任制,責任到人,分片負責;要組織人員對轄區內的水庫、坑塘、堰壩、溝渠和各類礦山采坑等容易形成積水的區域進行排查,建立潛在溺水隱患檔案,統一制作警示標牌,對重點區域要組織村組干部進行看管,防止未成年人玩水或游泳。突出抓好雙休日和節假日學生脫離學校教育、留守兒童遠離父母監管等重點環節,建立假期安全對接機制。

四、工作步驟  

(一)宣傳部署階段(2023年4月上旬)

調整關于防溺水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全鎮防溺水工作實施方案,召開防溺水工作會議。各村(居)委會、鎮直各單位、中小學校(幼兒園)要召開防溺水工作專題會議,研究部署防溺水工作。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工作實施方案,健全完善防溺水工作聯動機制,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各部門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排查摸底階段(2023年4-5月)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各村(居)委會、鎮直各單位、中小學校(幼兒園)聯動對轄區所有水域進行全面排查,做到底數清、情況明、風險等級準確、責任主體明確,建立臺賬。

(三)集中治理階段(2023年4-10月)

對排查出來的突出問題,落實隱患整改措施。按照規格、位置等規范要求設立警示、提示標識和防護設施,完善“一桿一繩一圈”等救助設施建設。加強施工建設、礦山等區域的隱患整治,開展水源地安全巡查。

(四)總結階段(2023年10月底)

通過總結提升,建立防溺水工作長效工作機制。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強防溺水工作宣傳教育

各中、小學校(幼兒園)要將防溺水工作安全教育納入教學計劃,做到計劃、課時、教案、作業“四落實”。教育活動要突出效果,以實際案例警示,加強救護基本常識教育,強化“六不兩會”紀律要求(即不準私自下水游泳或到水邊玩耍嬉戲;不擅自與同學結伴游泳;不在無家長或監護人帶領的情況下游泳;不到無安全設施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盲目下水施救;發現險情會互相提醒,勸止、報告;學會基本的應急自救、求助、報警方法)。增強學生自我約束能力,真正做到入耳、入腦、入心,提升學生自律水平。各學校要采取多種形式、利用多渠道強化宣傳教育,全面落實“六個一”教育活動。即上一堂預防溺水專題教育課;組織學生集中觀看一次《防溺水安全教育專題片》;組織一次防溺水黑板報宣傳活動;在校內顯眼位置出一期永久性防溺水宣傳欄;向學生家長發放一份《防溺水告家長書》;寫一篇作文。同時通過安全教育平臺、微信平臺、手機短信、電子顯示屏、宣傳欄等形式,廣泛宣傳預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知識,努力構建“家庭、學校、社會”三位一體的防護體系。

(二)加強水域隱患排查和治理

各村(居)委會、鎮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全面開展一次水域安全普查,對所有水庫、河流、干渠、沙坑、池塘及所屬地方、單位、責任人、安全隱患、設施落實情況,對安全巡查制度落實情況、警示標識設置情況等,建立臺賬。在全面排查的基礎上,按照管理權限,落實管理責任。對預防工作任務、工作責任實行目標管理,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在多次發生溺亡的危險水域周邊,設立高危標識或嚴禁下水等禁止性標識,需要加建、加固圍欄的,及時建設到位,無防護欄的必須設立警示標識。在重點水域、河段、干渠、各類水庫易下水位置,完善“一桿一繩一圈”等救助設施建設,設置醒目的警示標志。

(三)加強重點水域的安全巡查工作

各村(居)委會、各中小學校(幼兒園)要科學安排巡查時間、巡查力量,確保重點明確、不留盲點、工作到位。對在校學生,特別是農村留守兒童,要開展“一對一”、“一幫一”結對幫教,防止脫管漏管。學校附近、村莊附近、學生放學回家道路沿線等,未成年人喜歡玩耍的水域,安排專職人員值班巡查,及時發現和處置有關安全問題。要制定應急救援預案,開展應急救援演練,落實救援物資,發生人員溺水事故后立即報告并及時開展救援。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各村(居)委會、各有關部門要將防溺水專項治理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高度重視,認真部署,統籌協調,強力實施。為加強對防溺水專項治理工作的領導,出現溺水事故要隨時報告,不得遲報、瞞報、漏報。

(二)強化督查,狠抓落實。各部門要按照防溺水專項治理工作有關部署要求,嚴格履行責任,扎實做好工作;鎮組織督查組,對工作落實情況定期督促檢查。

(三)嚴格獎懲,落實問責。對防溺水專項治理工作成績突出的單位,要給予通報表揚。對工作不重視、措施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單位,通過通報、約談等方式進行領導責任督導和追究。對發生每起未成年人溺亡事故都要進行責任倒查。對工作不負責任、疏于管理、疏于防范、失職瀆職發生未成年人溺亡事故的,要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責任。各村(居)委會、各部門開展防溺水專項治理工作,納入年度績效考核綜治和平安建設考核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