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溪鄉道路交通頑瘴痼疾集中整治百日行動方案

發布時間:2023-09-15 11:43 信息來源:辰溪縣橋頭溪鄉

 橋頭溪鄉道路交通頑瘴痼疾集中整治百日行動方案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進一步提升我鄉農村道路交通安全水平,有效預防和減少農村道路交通事故,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鄉黨委政府決定,2023年9月至12月開展道路交通問題頑瘴痼疾集中整治百日行動,現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及整治目標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認真落實鄉村振興戰略和省第十二次黨代會精神,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進一步壓實責任、健全機制、夯實基礎,推進農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升農村道路交通本質安全水平。

圍繞“人、車、路、企、政”五個方面,深入推進交通問題頑瘴痼疾集中整治,進一步優化“黨政加強領導、部門聯合共治、社會廣泛參與”的交通安全管理格局,使全鄉交通安全責任落實明顯改觀,管控效能明顯提升,安全意識明顯增強,通行秩序明顯好轉,安全隱患明顯減少,交通事故明顯下降,堅決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努力實現降事故、保安全、保暢通的總體目標。

二、實施步驟

(一)部署發動階段。9月10日前,完成制定方案、動員部署、集中宣傳等工作,堅持宣傳開路,迅速掀起輿論聲勢,營造整治氛圍。

(二)集中治理階段。11月30日前,全鄉堅持問題導向,緊盯關鍵環節,全力以赴治頑疾、控風險、保安全。全面開展源頭清理、路面管控、重點車輛及駕駛人等重點難點問題集中整治等工作,通過開展主題活動、聯合執法、案件辦理、檢查考核、經驗推廣、跟蹤報道、新聞發布等各種方式,系統深入組織推進,始終保持整治合力。

(三)鞏固提升階段。12月15日前,對集中整治百日行動工作進行總結提煉、整章建制,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三、整治任務

(一)嚴厲整治風險路段

1.近年來容易發生翻墜事故的急彎陡坡、臨水臨崖、長下坡等重大隱患路段,必須安裝安全可靠規范和技術標準的路側護欄、警示標志與減速帶等交通安全設施;容易發生交通事故的長陡下坡風險路段,必須按國省規范和技術標準設置護欄。

2.集中整治縣、鄉道路與農村公路平交路口安全隱患,落實“五小工程”建設(減速帶、警示牌、凸面鏡、道口標柱和警示標識)。

3.嚴格落實“路警聯合執法”工作機制,強化站點與流動相結合,違法車輛信息一律錄入道交安系統。

4.嚴格落實超限超載現場執法,嚴厲打擊貨運車輛超限超載行為。嚴格落實“一超四究”制度,依法嚴厲追究違法超限超載運輸車輛、駕駛人(從業人員)、車屬企業及貨物單位法律責任。

(二)嚴厲整治重點車輛

5.嚴格落實低速三、四輪電動車銷售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制度,嚴厲打擊無證照車輛。

6.嚴厲打擊危險貨物運輸車輛、自卸貨車、半掛車、輕型載貨汽車、混凝土攪拌運輸車替檢、未實車檢驗或以篡改檢測數據等方式出具虛假檢驗報告等違法違規行為。

7.嚴厲查處低速三、四輪電動車,“大噸小標”、“大罐小標”以及非法改(拼)裝車輛;以上車輛發生亡人交通事故的,一律啟動深度調查,嚴肅追責問責。

8.嚴格落實省農業農村廳等4部門《關于加快變型拖拉機報廢淘汰的指導意見》加速淘汰變型拖拉機;規范開展變型拖拉機強制報廢和號牌注銷工作;已達到報廢標準的變型拖拉機上道路行駛的,一律收繳、強制報廢;

(三)嚴厲整治重點違法

9.嚴厲打擊農用車違規上路、違規載人、無證駕駛、酒后駕駛、三輪車非法載人等違法駕駛行為;嚴厲整治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以及車輛駕乘人員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等違法行為。

10.嚴厲整治“三超一疲勞”、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等違法行為;嚴格落實重點營運車輛動態監督管理制度,嚴厲打擊“兩客一危”、校車和12噸以上貨運車輛違規運行行為。

11.集中整治集鎮馬路市場交通環境秩序。對前期馬路市場整治不到位、占道經營反彈的現象進行集中整治,規范車輛停放,引導農村攤販入市交易,進一步根治馬路市場安全隱患。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鄉成立以鄉長龔中文為組長,朱代友為副組長,辦公室、應急、派出所、財政、各村書記為成員的道路交通頑瘴痼疾集中整治百日行動領導小組。各村、鄉直各部門按照“思想不松、隊伍不散、機制不變、重點聚焦”的工作要求,對照本方案制定實施方案,明確具體整治標準和整治措施。保持現有機構和工作機制不變,健全頑瘴痼疾集中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和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兩個平臺,充實人員力量,強化經費保障,加強對整治工作的統籌調度、指導跟進。強化“兩站兩員”建設,發揮村輔警管交通作用。

(二)強化依法治理。認真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湖南省貨物運輸車輛超限超載治理辦法》《湖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落實管理責任。依法依規嚴厲打擊交通領域違法違規行為,形成嚴管重罰的高壓態勢。

(三)強化科技支撐。破除部門間信息壁壘,深化“道交安”、治超信息平臺、校車動態監管平臺等信息平臺建設和運用,整合共享“天網”工程、“雪亮”工程等各類信息資源,切實提升宏觀決策、監測分析和精準打擊能力。

(四)強化社會協同。深化協同共治,進一步健全完善部門聯合排查、聯合治理、聯合執法、聯合懲戒工作機制,全面實行村組交通安全“網格化”管理,對頑瘴痼疾實施有獎舉報,推動形成齊抓共管、全民參與的整治格局。

(五)強化宣傳教育。持續開展交通安全警示“五大曝光”行動,每月對交通問題頑瘴痼疾、典型事故案例及重點領域突出問題進行全鄉通報,強化對重點企業、重點人員、重點車輛警示教育。持續深入推進道路交通安全進農村、進企業、進學校、進企業、進社區等宣傳活動,營造家喻戶曉的濃厚氛圍,提升集中整治的社會輻射面和群眾參與度。

(六)強化考核督辦。進一步加強整治工作考核督辦,定期開展實地巡查,根據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實行提醒、約談、通報。對年內農村道路轄區內發生亡人交通事故的村,實施掛牌督辦,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秀等級;對年內發生較大交通事故的村,實施交通問題頑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一票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