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辰溪縣羅子山瑤族鄉委員會 羅子山瑤族鄉人民政府關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設情況的報告
發布時間:2025-03-03 11:37 信息來源:辰溪縣羅子山瑤族鄉
羅子山瑤族鄉人民政府
關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設情況的報告
中共辰溪縣委:
一年來,我鄉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嚴格按照全面深化依法治鄉,進一步提升了我鄉法治建設工作水平。現將2024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簡要總結報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舉措和成效
1.強化組織領導,完善體制機制。一是健全領導小組。不斷強化鄉黨委的主角定位,始終將法治建設主體責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實到行動上。成立了由鄉黨委書記和鄉長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鄉派出所、司法所、綜治辦和其他相關部門人員擔任成員的法治建設領導小組,帶頭信法、堅決守法,嚴格執法。二是優化監管制度。嚴格執行財政資金監管制度,加強重大行政決策、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充分發揮法律顧問的作用提高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堅持重大事項報告制度,主動接受人大法律監督、自覺接受司法監督、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力爭將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運行在陽光的軌道上。三是完善工作機制。年初,在鄉領導班子會議上,將法治建設納入了羅子山瑤族鄉發展總體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經多次研討制定了詳盡的工作舉措,明確了各部門任務要求,并把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列入年度述職述廉報告內容。實行階段性目標管理,督促村“一把手”親自抓總,推動民主法治村創建、平安建設等中心工作相結合。
2.加強依法行政,助推綜治維穩。一是做好政務公開。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按照“以公開為常態,以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將財政預算重大項目審批和實施、社會公益事業建設等老百姓密切關注的熱點問題、信息,通過政務公開欄等信息化平臺及時予以公開。二是暢通信訪渠道。廣泛收集問題線索,著力提升群眾的滿意度和幸福感。設立鄉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1個,村公共法律服務點8個,每村聘請一名法律顧問,提供無償法律咨詢服務,引導群眾以合法途徑解決問題,有效防止矛盾糾紛激化升級。去年以來,我鄉累計提供法律咨詢60余人次,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80條,參與糾紛調解28余次。
3.狠抓普法學法,筑牢法治建設。一是率先垂范,做學法標兵。深刻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法治政府建設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學懂、弄通、做實”的要求,帶頭學法,模范用法,法治政府建設入腦入心。定期組織全鄉干部開展法律知識學習,教育引導廣大領導干部不斷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一年來共開展領導班子學法8次,專題研討4次。二是招賢納士,擴人才隊伍。組織成立羅子山瑤族鄉普法宣講團,由鄉派出所、司法所和綜治辦的同志擔任宣講員。2024年4月,我鄉邀請了派出所民警、司法所所長和綜治辦工作人員對全鄉中小學校學生開展法律宣講教育活動,宣講了預防青少年犯罪、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和刑罰等方面的法律知識,并開展了“禁毒宣傳進學校”活動。三是多管齊下,抓普法宣傳。結合“3.8”婦女權益保護日、“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6.26”禁毒宣傳日、“12.4”法制宣傳日等法律宣傳節日,展開普法宣傳進學校、進企業、進基層活動,通過發放告知書、宣傳單、橫幅、條幅等強化重點工作的推進力度;同時充分利用廣播作為普法宣傳陣地;通過多種宣傳途徑,對提高公民法律素質取得明顯的成效。
二、2024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部分鄉干部依法行政意識不強。在面對工作任務和依法行政的矛盾時,可能會優先選擇完成任務而忽視依法行政原則。部分群眾法治意識淡薄,對法律法規的認知和尊重程度不夠,參與法治建設的積極性不高,遇到問題不善于運用法律手段解決。
2.法治建設缺乏系統性、整體性謀劃,落實年度法治重點工作的抓手和舉措不多。“三重一大” 等決策制度執行有時不嚴格,存在決策過程不夠規范、民主參與度不足等問題,缺乏有效的風險評估和合法性審查。
3.執法存在滯后處理問題,如不能及時到現場制止違法行為,查找案件情況耗時長,案卷歸檔不規范。執法人員專業能力參差不齊,部分人員對法律法規和執法程序的掌握不夠熟練,存在執法不規范、不公正、不文明的現象,如運動式執法、“一刀切” 執法等。
4.行政權力運行的監督機制不夠完善。在基層執法領域存在監督盲區,監督質效與基層工作實際脫節。內部監督存在薄弱環節,監督的主動性和有效性不足,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不夠。
究其原因:
1.基層執法專業人才缺口大。部分干部對法治建設的重要性認識不足,缺乏主動學習法律法規和提升法治能力的動力。
2.財政投入有限。導致法治建設所需的辦公設備、執法裝備等硬件設施配備不足,影響執法工作的開展。法律專業人才不愿到鄉鎮工作,鄉鎮法律顧問等專業力量薄弱,在法律事務咨詢、合法性審查等方面難以提供有力支持。
3.執法人員與各村等信息銜接不到位。對執法人員工作監督不到位,對卷宗歸檔等情況檢查少,缺乏有效的考核和問責機制,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責任追究不夠嚴格。
4.鄉鎮工作復雜多樣,任務繁重。干部面臨較大的工作壓力,難以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深入學習法律法規和推進法治建設工作。部分群眾受傳統觀念和文化水平的影響,對法治的接受和理解程度有限,法治氛圍難以在短時間內形成。
三、2024年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有關情況
1.堅持把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情況作為第一要務。一是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把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全面加強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領導,聚焦鄉黨委領導班子這個關鍵少數,年內,鄉黨委通過黨委會第一議題集中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習近平法治思想10次,通過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13次,不斷用習近平法治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進工作。二是切實維護法律權威。通過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三會一課、專題講座、集中和自主學習等多種方式開展學習,緊密圍繞省市委決策部署,力求把法治學習成果轉化為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精神動力和責任擔當,轉變為明確的工作思路和任務舉措。堅持帶頭維護憲法法律權威,堅持依法辦事用黨章黨規黨紀規范自己的言行,做好遵紀守法的表率,做到既不“缺位”也不“越位”,在知法、懂法、守法的基礎上依法行政。三是不斷強化行動自覺。將“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作為依法行政工作基本原則,堅持把黨建與法律培訓,隊伍培養緊密結合起來,切實增強領導干部帶頭依法辦事、帶頭遵守法律的行動自覺,不斷筑牢依法治理的思想基礎。
2.狠抓法治體系建設。自覺提高法治政府建設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注重從體制機制建設入手,做好安排部署,強化工作聯動,做到了法治工作同全年重點工作同謀劃,同落實,同考核,要求黨政主要負責人把述法報告、履行推進法治建設工作情況納入年度述職,制定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清單,逐條逐項對照清單臺賬履行法治建設責任,做到了任務明確具體,方法切實可行。二是完善議事決策機制。高度重視并努力踐行依法決策,民主決策,科學決策相關要求,充分發揮法學人才的專業能力專業技能,聘請法律顧問團隊及駐場律師,全面參與全鄉重大決策事項重要事務的合法性合規性審查,一年來,為黨內文件起草制定、合同履約、大額開支等事項提供了權威的法律意見。先后提供法律咨詢4次。
3.嚴格依法決策。嚴格落實法治建設職責要求,切實發揮領導干部關鍵少數作用,深入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進一步健全工作機制,規范工作程序,凡屬“三重一大”事項,均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原則,提交會議集體討論作出決定,確保各項工作依法規范進行。推動政務公開。嚴格落實政務公開要求,凡是能夠公開的事項,一律主動公開。年內通過政府門戶網站主動公開政府工作報告。
四、2025年推進法治建設的工作打算
1.大力推行依法行政責任制。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引領,積極開展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工作,把考核結果作為評定領導干部政績的重要內容和考核行政執法人員的重要依據。持續完善“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責任必須為”的要求,大刀闊斧進行行政體制改革。
2.全面落實政務信息公開。進一步完善健全符合我鄉實際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政務公開負面清單制度。通過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宣傳欄等形式,及時公開我鄉重點工作和民生實事項目內容,切實保障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3.深入推進法治宣傳教育。以創建“民主法治村”為載體,切實加強農村法治建設。積極創新普法理念、工作機制和方式方法,建立健全社會組織參與普法的機制渠道,逐步凝聚成人人參與、惠及人人的全社會法治風尚。
中共羅子山瑤族鄉委員會 羅子山瑤族鄉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