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辰陽鎮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成員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1-06-25 10:37 信息來源:辰陽鎮

辰鎮政發〔2021〕6號

辰陽鎮人民政府

關于調整辰陽鎮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

成員的通知

各村委會、社區居委會、鎮屬各單位:

因人員變動和工作需要,經鎮人民政府同意,調整辰陽鎮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成員。現將調整后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成人員名單

主  任:盧發瑞(鎮長)

副主任:鄧  捷(分管領導)

成  員:雷  斌(辰陽派出所所長)

鄭治國(城南派出所所長)

呂傳欣(城北派出所所長)

湯永晚(應急辦負責人)

劉興旺(農機服務站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辰陽鎮交通安全管理服務站,由鄧捷(分管領導)任站長,負責日常工作,雷  斌、鄭治國、呂傳欣、湯永晚、

劉興旺、(公安、交通、應急、農機)等4人任交通安全管理員(以下簡稱交管員)。

二、交通安全管理服務站工作職責

辰陽鎮交通安全管理服務站在本級人民政府及上級道安委(辦)的領導下開展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主要職責如下:

1.組織開展交通違法勸導、交通事故先期處置、隱患排查治理、基礎信息采集、交通安全宣傳等日常工作。

2.協助開展道路交通違法整治工作,定期召開交通安全工作例會,定期向鎮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報告交通安全工作,及時提出預防交通事故的意見和建議。

3.推廣應用全國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統和“農交安”手機APP,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臺賬。

4.建立健全交管員和勸導員考核管理等工作制度,組織開展“兩站兩員”教育培訓工作。

5.具備條件的,可探索交通違法處理、保險及車駕管代辦等業務。

三、交管員工作職責

1.開展交通違法勸導工作。

2.開展隱患排查,及時將隱患報告相關職能部門。

3.參與交通事故的前期處置及事后調解工作。

4.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提升轄區內交通參與者文明駕駛、文明出行的安全意識。

5.推廣應用全國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統和“農交安”手機APP,建立工作臺賬,定期調度勸導站和勸導員工作情況。

四、村交通安全勸導站工作職責

各行政村(涉農社區)至少建立一個交通安全勸導站(以下簡稱勸導站),勸導站原則上設置在機動車通行較為集中的路段。勸導站在交管站的指導下開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勸導站站長原則上由行政村(涉農社區)支部書記或主任擔任。每個勸導站不少于2名交通安全勸導員(以下簡稱勸導員),主要職責如下:

1.組織勸導員開展交通違法勸導、交通事故先期處置、隱患排查治理、基礎信息采集、交通安全宣傳等日常工作。

2.協助開展道路交通違法整治工作。

3.應用全國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統和“農交安”手機APP,建立相關工作臺賬。

4.利用多種方式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

五、交通安全勸導員工作職責

1.落實交通安全勸導“七必上”,即重要節假日出行高峰時段必上,學生上放學高峰時段必上,趕集日高峰時段必上,群眾早晚出行高峰時段必上,紅白喜事出行時段必上,開展民俗活動時段必上,冰雪、暴雨、泥石流、道路塌方等惡劣天氣時段必上。

2.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加強日常巡查,發現隱患及時上報。

3.利用鄉村“大喇叭”、微信群、發放宣傳資料等方式開展交通安全宣傳工作。

4.參與交通事故的前期處置及事后調解工作。

5.應用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統和“農交安”手機APP,完成基礎信息采集和動態信息錄入工作。

辰陽鎮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