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溪鄉人民政府關于開展礦山領域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方案
發布時間:2022-04-11 09:02 信息來源:辰溪縣船溪鄉
各村、各鄉直各部門:
為深刻吸取中方縣“4·5”一氧化碳中毒事故教訓,防止礦山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堅決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領導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縣委、縣政府統一部署安排,根據懷化市安全生產委會《關于在全市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和“打非治違”的緊急通知》(懷安委發〔2022〕13號)要求,決定在全鄉范圍內開展一次礦山領域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結合我鄉實際情況,特制訂如下方案。
一、排查整治時間
自2022年4月8日—5月31日。
二、排查整治范圍
(一)勘查項目。
重點是勘查許可證過期的勘查項目和生產礦山的邊深部探礦項目。
(二)已關閉礦山。
重點是已廢棄未封閉的地下開采礦山。
(三)證照過期礦山。
重點是有無違法開采行為。
(四)生產礦山。
重點是是否存在安全隱患超深越界開采以及為未經批準界外除險。
(五)非法采礦點。
重點是已取締的非法礦是否存在反彈現象,特別是以養殖場和工程項目為名行非法采礦之實。
三、排查整治內容
(一)礦山排查:
1.重點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山和已關閉的礦山要堅決落實“吊銷或注銷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等相關證照;拆除用于生產的設施和設備;地下礦山要封閉或填實井筒,露天礦山要恢復生態環境或治理邊坡,尾礦庫要履行閉庫程序;消除重大安全、地質災害和環境隱患,地表設立明顯警示標志;清理收繳礦山留存的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險化學品;遣散關閉礦山的從業人員”的閉礦措施,明確責任人,建立健全長效機制查。
2.要嚴厲打擊無證開采、擅自啟封已經關閉取締礦井、廢棄礦井進行盜采及在偏遠山區、偏僻林區、淺層礦露頭區等特殊區域盜采礦產資源等非法行為;堅決查處以探代采、以建代采和不按批準礦種、超出批準礦區范圍等盜采礦產資源,被暫扣證照或被責令停產整頓未經驗收合格擅自組織生產經營,未按批準的開發利用方案或礦山設計組織施工違法違規行為;從嚴查處將生產經營建設項目、場所、設備發包或者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資質的單位或者個人,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企業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未經培訓考核無證上崗,爆破作業或炸藥使用、管理不符合有關安全規定等行為。
3.停產停建礦山制度落實情況:持有效采礦許可證礦山是否履行停產停建相關手續,是否向縣應急管理局提出書面報告,說明停產停建原由、停產期限、采取的安全措施、值班值守人員名單及聯系方式等;復工復產前是否開展全面的隱患排查整治,并向縣應急管理局提交書面報告,包括復工復產方案、隱患排查整治情況等。
(二)尾礦庫及廢渣場:是否落實“五位一體”包保責任人;廢渣利用是否符合各政策,安全和環保措施是否到位,生態修復責任是否落實。
(三)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情況:是否對新入職員工、外包施工人員、轉崗人員按照規定進行培訓;是否利用崗前安全教育、每周學習等進行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四、明確責任
(一)鄉黨政主要領導:負責組織開展全鄉礦山領域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督促問題整改到位。
(二)鄉應急辦:按照屬地管理、黨政同責的原則,全面履行轄區內礦山安全生產監管責任,負責排查整治、日常巡查和監管工作的落實;負責礦山廢渣場的排查和安全監管;督促村支兩委落實巡查、報告、制止職責。
(三)鄉紀委:對專項行動開展專項督查,負責礦產資源領域失職瀆職追責問責。
五、工作步驟
(一)全面排查階段(4月8日至4月15日)
由國土所、應急辦按照各自職責,對全鄉所有勘查項目、關閉礦山、證照過期礦山、生產礦山和非法采礦點以及尾礦庫、廢渣場進行全面排查,摸清底子,建立臺賬。國土所負責勘查項目、采礦許可證過期礦山和持證礦山有無超深越界行為,應急辦負責持證礦山、尾礦庫排查,各村負責所有廢棄礦山(含關閉礦山)、歷史非法礦點、廢渣場、溶洞等排查。排查工作逐村、逐組、逐點開展,既按職責分工排查,又要相互配合。
(二)集中整治階段(4月16日至5月15日)
根據摸排情況依法依規分類進行整治:
1.勘查項目:①以資源勘查為名實施非法采礦行為的,一律立案查處;②勘查許可證過期繼續勘查的,依法注銷勘查權證。
2.關閉礦山:按照“六個到位”原則關閉到位。即證照注銷到位,礦硐封閉到位,從業人員遣散到位,礦山生態修復到位,火工品收繳到位,設施設備拆除到位。對存在非法開采行為的,一律立案查處。
3.證照過期礦山:①對證照過期礦山組織復墾復綠;②對存在采礦行為,一律立案查處。
4.生產礦山:存在超深越界行為的責令退回礦區范圍內開采,拒不退回的,一律立案查處;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必須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一律從嚴從重處理。
5.非法采礦點:發現非法采礦行為的,依法從嚴查處,移送縣“掃黑辦”;對破壞耕地和林地的,由有關部門立案查處,并督促違法者復墾復綠到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局追究刑事責任。
(三)建章立制階段(5月16日至5月31日)
對所有資料進行歸檔;完善管理機制和規章制度,形成嚴監管、嚴打擊、嚴問責的長效管控機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切實壓緊工作責任。為切實加強領導,決定成立礦山領域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由鄉長廖建福任組長,分管領導劉衛華任副組長,國土所、應急辦、派出所、各村書記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鄉應急辦,由熊健負責專項行動的日常工作。鄉直各部門、各村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認識當前安全生產形勢的復雜性和嚴峻性,切實增強抓好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緊迫性和責任感,按照習近平總書記“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指示,依托“三年行動”所建立的工作機制,強化領導責任,勇于擔當作為,層層抓好落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