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開展2023年船溪鄉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3-05-29 10:39 信息來源:辰溪縣船溪鄉

中共船溪鄉委員會
船溪鄉人民政府
關于組織開展2023年船溪鄉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的通知
各村、鄉直各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據《國家鄉村振興局關于印發〈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工作指南〉的通知》(國鄉振發〔2023〕4號)(以下簡稱《工作指南》)、《國家鄉村振興局綜合司關于組織開展2023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的通知》(國鄉振司發〔2023〕4號)、《湖南省鄉村振興局關于組織開展2023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的通知》和《懷化市鄉村振興局關于組織開展2023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的通知》(懷振局發〔2023〕8號)辰振局發〔2023〕5號文件精神,結合我鄉實際,現就做好2023年船溪鄉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中共船溪鄉委員會
船溪鄉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2日
船溪鄉關于組織開展2023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的通知

一、排查內容

(一)識別認定新增監測對象。對全鄉所有農村地區、所有農村戶籍人口開展全覆蓋排查,參照2023年防止返貧監測收入基準線(7500元),及時將有返貧致貧風險的農戶全部識別為防止返貧監測對象(以下簡稱“監測對象”),確保應納盡納。要重點關注2個區域:①易地搬遷集中安置點;②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任務較重、受疫情災情影響較大區域。要重點關注8類人群:①收入較低或下降明顯的,特別是去年收入低于1萬元且不升反降的脫貧戶(各鄉鎮情況見附件1);②就業不穩的;③產業失敗的;④去年受持續旱災影響生產經營性收入明顯下降的;⑤其他突發意外事故影響較大的;⑥退捕漁民;⑦2023年以來新申請的農村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低保邊緣家庭;⑧列入2023年危房改造計劃的。對以上8類人群,要通過“一戶一畫像”,精準研判,符合條件的按程序識別為監測對象。要特別注意新申請農村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低保邊緣家庭的農戶,堅決杜絕以落實低保為由不識別為監測對象,堅決防止對有勞動能力的監測對象通過低保等政策“一兜了之”。

(二)排查幫扶措施落實情況。要按照堅持“一戶一套餐”精準施策的工作要求,對未消除風險監測對象幫扶措施落實情況進行全面排查,確保應幫盡幫。要重點排查是否根據家庭成員勞動能力和發展需求,因人因戶制定了切實可行的幫扶計劃;是否及時安排了結對幫扶責任人;是否堅持開發式幫扶方針,對有勞動能力、弱勞動能力或半勞動能力且有意愿的監測戶,落實了開發式幫扶措施;是否對符合條件的無勞動能力監測戶做好兜底保障。根據《工作指南》提出的明確要求進行判定,對有勞動能力、有意愿的監測戶已落實開發式幫扶措施的,經鄉村兩級確認,在全國防止返貧監測和銜接推進鄉村振興信息系統中標識“已實施開發式幫扶”;對尚未落實的,要逐戶制定針對性開發式幫扶計劃,加快實施幫扶措施,確保盡快落地見效。

(三)排查風險消除穩定情況。要對已標注“風險消除”監測對象進行“回頭看”,確保穩定消除風險。要看退出程序是否規范,重點關注家庭收入是否穩定超過監測線、“三保障”和飲水安全是否持續鞏固、監測對象識別時的返貧致貧風險是否穩定消除,以及是否出現新增的返貧致貧風險等情況。對標注“風險消除”不精準的,要按程序申請“風險回退”;對標注“風險消除”后又出現新增風險的,要按監測對象認定程序重新識別并及時給予針對性幫扶。

(四)排查整戶無勞動能力兜底保障戶。根據相關文件精神,監測對象中整戶無勞動能力兜底保障戶暫不標注“風險消除”。本次集中排查要按照《工作指南》提出的概念界定,對未消除風險監測對象進行全面篩查,由鄉村兩級進行認定,對符合條件的,在全國防止返貧監測和銜接推進鄉村振興信息系統中標識為“整戶無勞動能力兜底保障戶”。

(五)排查其他風險隱患。在做好到戶到人集中排查的同時,要進一步強化風險意識,重點關注災情、經濟下行和疫情的后續影響,及時排查防范產業項目失敗、規模性失業和就業不穩定等各類規模性、系統性返貧風險隱患。要加強部門會商研判,因地制宜做好氣象、地質、水旱等災害風險隱患的排查預警,以鄉鎮為單位制定防范因災返貧的防范預案,提早做好相關工作,及時防范化解風險隱患。

(六)核實核準監測對象數據信息。在做好實地排查的基礎上,要進一步加強信息數據的共享共用和應用分析。要著力提升數據質量,重點關注信息錄入不及時、不準確、不完整等突出問題,及時做好監測對象信息更新和完善相關工作。涉及監測對象“清退”和“風險消除回退”的,各村要在6月12日前向鄉鄉村振興辦提出申請,再由鄉鄉村振興辦向縣鄉村振興局提出申請,由市鄉村振興局匯總后統一報省鄉村振興局,經國家鄉村振興局同意備案后統一操作。

二、進度安排

(一)制定工作方案(5月上旬完成)。各村要結合實際制定本區域集中排查工作方案,進一步明確工作責任,細化工作要求,抓好工作落實。

(二)開展工作培訓(5月中旬完成)。在鄉里培訓會后,各村要再次分層分類開展業務培訓,對涉及此次集中排查的工作人員進行全覆蓋培訓。

(三)開展集中排查(6月上旬完成)。組織鄉村干部、駐村干部、鄉村網格員等基層力量,以家庭為單位對所有農村地區、所有農村戶籍人口開展全面排查。對未整戶外出的農戶,必須入戶進行排查;對農戶整戶外出等特殊情況,可通過電話、微信等方式聯系,了解掌握家庭現狀。要建立排查臺賬,詳細

記錄排查情況和存在的問題。

(四)信息采集錄入(6月16日前完成)。要按照“誰采集、誰錄入、誰負責”的原則,壓實各級工作責任,嚴格審核把關,確保數據信息真實、準確、完整。

三、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保障。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是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牢牢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底線的基礎性工作,是當前鄉村振興部門的一項重要工作。各村務必從講政治的高度切實履行工作職責、精心部署,按照省負總責、市縣鄉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壓實責任,主要領導要親自安排部署,加強統籌調度,分管領導要具體抓落實,包村領導和包村干部要下村指導村里工作,切實加強工作力量,確保按時高質量完成排查工作。

(二)優化工作方式。要將此次集中排查和我鄉實施“一戶一畫像、一戶一套餐”防返貧動態監測和精準幫扶工作結合起來,要進一步加強兩個政策“明白紙”的宣傳,結合實際推行“一碼通”。要繼續拓展完善部門篩查預警監測方式,利用省防返貧監測與幫扶管理平臺,加強數據共享,切實提高工作實效。明白卡上公布了鄉防返貧監測熱線、鄉黨政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電話,通過充分用好“12317平臺”,暢通群眾監督反映渠道,做到及時發現、快速響應。

(三)確保工作成效。各村包村領導和鄉村振興辦要加強工作督促和指導,幫助基層及時發現解決突出問題,同時要注重總結推廣基層工作實踐的好經驗好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