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灣鎮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發布時間:2024-08-05 13:55 信息來源:辰溪縣田灣鎮
田灣鎮2024年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為切實做好我鎮 2024年度防汛抗洪工作,確保我鎮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縣防汛抗旱指揮部要求,結合我鎮防汛抗旱工作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指導方針和原則
我鎮防汛抗旱工作堅持貫徹“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和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屬地管理”的原則。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成立防汛抗旱指揮部
指 導 員:陳小華(鎮黨委書記)
指 揮 長: (鎮長)
副指揮長:唐明梅(鎮黨委副書記)
葉全明(鎮黨委委員、人大主席)
吳建東(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楊爽(黨委委員、組織委員)
龔宗良(鎮黨委委員、宣傳委員)
張同好(黨委委員、武裝部長)
張繼超(黨委委員、副鎮長)
米小芳(副鎮長)
盧馨(副鎮長)
成 員:鄭龍斌(水管站長)
胡曉東(執法大隊大隊員)
金 禧(武裝部副部長)
陳 杰(供電所所長)
張 弓(國土所所長)
鄭長發(財政所長)
鄭亞軍(林業站長)
熊 鵬(農業中心主任)
雷麗霞(民政辦主任)
張佳迪(秘書)
指揮部工作職責:
1、負責對全鎮防汛抗旱工作的重大事項進行研究和部署:
2、負責組織協調搶險救災工作;
3、負責指導搶險救災,安置疏散災民,設置避難場所做好疏散點食宿物品的供應工作:
4、負責發布災情信息,組織查災、核災,向上級報告災情,接收、調撥救災物品,保障災民的基本生活,指揮部下設辦公室,由鐘玉福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辦公室工作職責:
1、收集災情信息,及時向領導組匯報,做好下情上報;
2、及時將上級要求向領導組或主要領導匯報,做到上傳下達;
3、收集整理各種資料,為搶險救災提供科學決策依據;
4、負責統籌、協調和督促指導各村、各單位的防汛抗旱工作;
5、貫徹落實指揮部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成立搶險應急隊伍
安全保衛組:
組 長:葉全明
成 員:石 軍 向 偉 熊 旭 陳傳剴 張德發
搶險救援組:
組 長:張繼超
成 員:胡曉東 吳實現 賀才貴 夏 悅 金 禧
鄭龍斌 薛祖波 陳華杰 熊 鵬 鐘玉福
肖典橋 伍 卓 羅興雙 張發偉 唐德志
金 濤 鄭亞軍 唐建軍(社會事務) 唐建軍(司法所)
后勤保障組:
組 長:張同好
成 員:鄭長發 曾群芳 朱建平 謝久好
醫療救護組:
組 長:米小芳
成 員:醫護人員4名。
信息組報送組:
組 長:龔宗良
成 員:田春燕 舒華云 向 芝
政府值班組:
組 長:盧 馨
成 員:張佳迪 楊菊花
三、相關單位防汛抗旱主要工作職責
(一)村委會主要工作職責
1、根據鎮防汛抗旱預案,制定本地區的防汛抗旱預案,并報鎮防汛抗旱辦公室備案。在汛期來臨之前,按照鎮防汛抗旱指揮部的要求,對防汛抗旱工作進行全面細致的安排,確定防汛抗旱第一責任人和防汛抗旱分片包干人員,并簽訂防汛抗旱安全責任書。
2、各村防汛抗旱第一責任人,要對本轄區的防汛抗旱工作負總責。
3、防汛抗旱分片包干人員要堅決服從第一責任人的命令,并按要求對包干地區進行認真的汛前、汛期、汛后三個環節的檢查,將檢查情況及時反饋給包干區第一責任人,并向鎮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上報書面材料,并及時處理,不留后患。
4、對轄區內的河道、溝渠、易發生滑坡和泥石流等重點地段進行詳細排查,發現險情及時處理。
5、對阻礙防汛工作的違章建筑物,要依據《防洪法》《河道管理條例》堅決予以拆除。
(二)其它單位主要工作職責
1、派出所、綜治辦、應急辦:負責維護災區治安秩序打擊趁災打劫等各類違法犯罪活動,確保重點目標安全,做好交通疏導、交通管制以及救災物資牽引等工作。
2、社會事務綜合服務中心:負責救災款物的籌集和儲備,制定救災款物分配方案,組織救災捐贈工作,做好救災及捐贈款物的接收、使用、管理工作;開展救災政策的宣傳,提高全社會的防災和減災意識。
3、電力、電信和郵政部門:負責組織指揮災區電力、通訊等設施的搶修工作,保障災區電力供應、通信及郵路的暢通。
4、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負責組織災民開展生產自救,指導災民搞好搶種補種等災后生產,做好災區種苗供應和動植物病的防治工作。
5、水管站:負責對災區雨情、水情、汛情的預報和監測。做好水位監測,分析預測未來水流量以及可能出現的險情;組織災區重要水利、供水等設施的搶險修復工作,提出恢復重建方案。
6、衛生院:負責災區防病治病和衛生防疫工作。組織開展疾病預防控制、醫療救護和衛生監督工作,報告、發布疫情信息,負責疾病防治藥品、器的管理、使用和救災藥品的質量監督。
7、財政所:做好救災經費下撥工作,保證救災款及時到位。
四、防汛抗旱分片包干檢查
分片聯村領導要及時組織村、組干部群眾,做好救災工作,負責對災前、災中、災后全過程進行檢查和指導,發現問題及時督促處理,并將有關情況及時向鎮防汛抗旱指揮部作出書面匯報。
(一)災前檢查。各村聯村領導負責對各村領導機構的成立、值班制度的落實,汛期內對主要河道、溝渠、易滑坡、泥石流和各學校校點等重點地段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干旱期間加強旱情監測工作,定期分析預測旱情變化趨勢。
(二)災中檢查。督促檢查和指導各項措施的落實情況,根據當地實際重點檢查災前所查出的問題和解決方法。通過檢查,對預案不落實、值班不到位等問題要限期改正。
(三)災后檢查。主要檢查災情情況(損失程度),總結防汛抗旱工作的經驗教訓和解決遺留問題。
五、搶險救災的義務
任何行政、企事業單位都有參加防汛搶險救災的義務;鎮內有勞動能力的18周歲至60周歲的男性公民、18周歲至55周歲女性公民(包括外地在本鎮從業且領取公安機關簽發的暫住證的公民),均有參加搶險救災的義務。
六、防汛抗旱工作的基本要求及工作紀律
(一)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在防汛期間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制度。嚴格工作紀律,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及時上報下達,指揮部各成員在防汛抗旱期間,若有事外出需離開本地時,必須經指揮長批準請假,并安排好自己責任范圍內的工作。值班期間出差下鎮時,應向值班室說明去向和聯系方式。
(二)各村、各單位防汛領導小組,有電話的必須保證電話24小時暢通,制度健全,記錄完整,值班交接手續齊全,發現險情要在第一時間內上報下達,不得延誤搶險工作。
(三)各村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體現服從大局、團結抗汛的精神。
(四)凡是在防汛抗旱工作中,玩忽職守、不負責任,匯報延誤或人員不及時到位的,要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造成嚴重后果者,依法追究主要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救災應急的反應和行動
災害發生后,救災應急做出如下反應:
(一)鎮人民政府召開救災指揮部成員會議,通報全鎮災情和救災工作情況,分析預測可能出現的更大災害,部署全鎮救災工作。立即將我鎮災情和救災工作情況報告縣人民政府和縣直有關部門,請求縣政府給予支持;
(二)鎮人民政府立即組織相關工作組,進駐受災嚴重地區,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三)其它各部門根據各自工作職責和任務,做好支援災區工作;
(四)發布災情。鎮指揮部辦公室匯總災情,報縣救災指揮部。
八、災后救濟工作
(一)及時召開生產自救工作會議,迅速組織恢復生產搶種補種工作,有組織、有計劃地進行勞務輸出。
(二)認真組織查災核災工作,重點核查因災造成房屋倒塌特別是全倒戶、農作物絕收等特重災民的損失。
(三)根據核災后的災情,制定災民救濟方案,分步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