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田灣鎮2024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4-09-12 16:41 信息來源:辰溪縣田灣鎮

田政發〔2024〕55號 

關于印發《田灣鎮2024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區)、各鎮直單位:

《田灣鎮2024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已經鎮黨委、鎮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田灣鎮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5日


田灣鎮2024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

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2024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的通知》(農辦幫扶〔2024〕1號)文件及省、市、縣相關要求,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

成立以鎮黨委書記陳小華同志任組長、各聯村領導為副組長,各村書記、工作隊長、包村干部、掛牌整改工作專班為成員的集中排查專班,組織鎮村兩級干部及結對幫扶(聯系)責任人,以聯村領導和包村干部為統攬,扎實做好各村集中排查要求的各項工作。各村書記負責組織好本村排查工作,組織村兩委干部及組長開展排查工作,同時明確兩名系統操作員,確保排查工作全面完成。掛牌整改工作專班負責本次集中排查的數據資料匯總上報及業務指導把關。

二、工作任務

(一)識別新增監測對象。對全鎮所有農戶開展全覆蓋排查,按照全省2024年防止返貧監測范圍,綜合考慮農戶家庭收入、合規自付支出、突出困難問題和自主應對能力等情況,及時將有返貧致貧風險的農戶識別為防止返貧監測對象(以下簡稱監測對象),并錄入全國防止返貧監測和銜接推進鄉村振興信息系統(以下簡稱全國信息系統),確保應納盡納。要關注重點區域,特別是雞巖村、選場村、田灣村,以及去年以來發生重大自然災害、新增監測對象明顯偏少的村(葛里村、楓香塘村)。要關注重點群體,尤其是收入較低或下降明顯、就業不穩、產業失敗,以及受自然災害、農產品價格波動和其他突發意外事故影響較大的農戶,對受活牛羊價格下行影響的脫貧養殖戶要進行全面摸排。對2023年度低收入脫貧人口、收入降幅較大的脫貧人口、2024年以來家中有新增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獲得大額臨時救助人員、重度殘疾人、大病重病患者、精神障礙患者的農戶,以及2024年新申請低保、特困供養政策但審批未通過的農戶,原則上要逐一開展入戶排查,符合條件的按程序識別為監測對象,堅決防止“一兜了之”“應納未納”,搞“體外循環”。

(二)排查精準幫扶效能。全面排查未消除風險監測對象幫扶情況,對識別2年以上仍未消除風險的監測對象,要逐戶梳理政策措施落實情況,有針對性調整完善后續幫扶措施,切實提升精準幫扶效能。重點排查5個方面:是否對收入明顯較低 、“三保障”和飲水安全保障出現問題的監測對象及時落實幫扶措施,解決“三保障”和飲水安全保障等突出問題,確保問題“動態清零”;是否根據監測對象家庭成員的勞動能力和發展需求,因人因戶制定切實可行的幫扶計劃;是否采取針對性措施確保幫扶計劃落地見效;是否堅持開發式幫扶政策,對有勞動能力、有發展條件的監測對象至少落實一項開發式幫扶措施,對弱勞力半勞力的監測對象創造條件落實開發式幫扶措施;是否做到應兜盡兜,對符合條件的無勞動能力監測對象做好兜底保障。

(三)排查風險消除穩定性。監測對象進行風險消除,必 須堅持實事求是原則,強化穩定消除風險的標準要求,嚴禁盲目追求風險消除率、人為設定風險消除率,對不符合條件的監測對象進行風險消除。在此基礎上,對已標注“風險消除”的監測對象,有重點地開展“回頭看”。重點聚焦家庭收入是否穩定超過監測范圍、“ 三保障”和飲水安全保障是否持續鞏固、監測對象退出時返貧致貧風險是否穩定消除或自然消除,以及是否出現新增的返貧致貧風險等情況。對標注“風險消除”不精準的,按程序申請“風險回退”,對標注“風險消除”后又出現新增風險的,按程序重新識別為監測對象并及時給予針對性幫扶。

(四)排查重大風險隱患。制定防范規模性返貧致貧風險 工作預案,重點關注暴雨洪澇等自然災害、農產品價格持續低 迷、建筑業等重點行業用工需求或工資水平明顯下降、區域性務工就業不穩、季節性缺水等對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帶來的風險隱患。要因地制宜做好排查預警,強化信息共享和會商研判,及時防范化解各類風險隱患。要特別重視三類風險隱患:一是洪澇災害災情嚴重,給農民群眾生產生活帶來不利影響,農業救災補損及災后恢復生產任務艱巨,受災脫貧戶、監測對象穩收增收、鞏固“三保障”和飲水安全保障成果面臨較大挑戰;二是活牛羊價格下降,對部分從事牛羊養殖脫貧戶、監測對象的生產經營性收入影響較大;三是2023年低收入脫貧人口,自身發展能力相對不足,且受當前經濟形勢影響,持續增收難度較大。各村要對涉及以上三類風險隱患的農戶,逐一開展入戶核實,摸清底數、找準問題、建立臺賬,“一戶一策”跟進針對性幫扶,切實消除返貧致貧風險隱患。

(五)排查數據質量問題。充分發揮集中排查作用,重點解決數據錄入不及時、不完整、不準確等突出問題,切實提高全國信息系統數據質量。重點排查7個方面:一是基礎信息變化更新情況,特別是人口自然增減、在校生狀況、身體健康狀況與實際不符的,要及時變更。二是務工就業監測情況,脫貧人口務工就業數據與實際情況不一致的,要在全國信息系統中進行修改。三是“雨露計劃”補助資金發放情況,補助資金已經發放但全國信息系統沒有錄入數據的,及時在全國信息系統中進行補錄;尚未發放補助資金的,抓緊發放補助資金,并將發放情況錄入全國信息系統。四是防止因災返貧監測情況,防止因災返貧快速響應模塊數據與實際情況不一致的,直接在全國信息系統中進行修改。五是“整戶無勞動能力”標注情況,部分已經標注為“整戶無勞動能力”的農戶,因標注錯誤,或因家庭情況發生變化,不再符合“整戶無勞動能力”標準的,要取消標注。六是監測對象識別認定情況,對識別認定時就明顯不符合納入標準、群眾反映強烈的監測對象,要進行“清退”處理。七是監測對象風險消除情況,對監測對象已標注風險消除實際風險消除不穩定的,要進行“回退”處理。涉及“整戶無勞動能力”取消標注、監測對象“清退”、監測對象“風險回退”處理的,由各村上報鎮工作專班進行匯總。

三、工作方式

(一)優化排查方法。各村要按照鎮統一部署,加強人員力量統籌,結合日常工作,有序開展排查工作,堅決防止多頭排查、層層排查、反復排查。排查方式上,可在全面掌握 農戶日常情況基礎上,選擇適合的方式開展排查,對重點群體要入戶排查,對其他人員可結合實際通過村級研判、線上問詢方式進行排查。

(二)強化信息支撐。今年集中排查工作將通過預置已有 農戶相關信息的方式,村干部通過“掌上核數據”代替“填表報數據”。要繼續做好防止返貧監測幫扶“兩個全覆蓋”工作(監測對象申報政策“明白紙”對所有農戶全覆蓋、幫扶政策“明白紙”對所有監測對象全覆蓋),因地制宜加強政策宣傳,推廣實施“一碼通”、“一鍵申報”等方式,拓展農戶自主申報渠道。

四、時間要求

(一)部署培訓。8月27日前,各村研究制定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全面安排部署集中排查各項工作;組織開展集中排查政策業務培訓,要培訓村級排查員,確保工作人員準確把握政策要求、熟練掌握系統操作。

(二)核實數據。9月16日前,各村按時完成線下排查和線上數據核實確認,原則上各村排查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涉及數據質量問題且可以在全國信息系統中直接進行修改或補錄的,同步上報鎮振興辦在全國信息系統中完成修改或補錄操作。

(三)總結分析。9月18日前,各村以書面形式向鎮工作專班報送3項資料(蓋章掃描件和電子版):一是集中排查總結報告,主要內容包括集中排查的經驗做法、困難問題、下步打算;二是牛羊肉價格下降對脫貧養殖戶影響情況專項報告,主要內容包括脫貧養殖戶受影響情況,返貧致貧風險新識別監測對象情況,“ 一戶一策”針對性幫扶措施制定和實施情況,以及下步打算和有關意見建議等。三是涉及“整戶無勞動能力”取消標注、監測對象“清退”、監測對象“風險回退”處理的書面申請和人員名單。

五、工作要求

(一)嚴格督促指導。鎮工作專班將適時對各村開展集中排查工作進行調度,對各村開展實地指導、幫助發現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同時加大日常工作督促指導力度,把監測對象識別、精準幫扶和風險消除等方面異常數據集中、工作問題突出的村作為重點,開展明察暗訪。

(二)防范風險隱患。要高度重視排查人員人身安全,集中排查期間遇到的重大災害,要嚴守工作紀律和保密紀律,規范管理敏感數據信息,防范失密泄密風險。要做好政策宣傳和答疑解惑,注意工作方式方法,不對集中排查工作發表不符合政策導向的言論,及時防范化解輿情風險。

(三)嚴肅追責問責。實行工作責任倒查機制,對工作不負責任、敷衍塞責的、拒不履行工作職責的鎮、村干部,啟動問責程序,對不認真不負責拒不參與的工作隊成員,向駐村辦報告并要求退回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