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泉巖鄉2012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發布時間:2013-03-28 00:00 信息來源:辰溪縣人民政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特向社會公布2012年度龍泉巖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由基本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共6個部分組成。本報告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 201211日起 至 20121231日 止。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龍泉巖鄉政府聯系(地址:龍泉巖鄉龍泉巖村;電話:5671001)。  

一、基本情況  

2012年,我鄉認真執行《條例》規定,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逐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積極穩妥推進,認真按要求編制,并通過告示、網站等方式及時主動向社會公開,同時努力做好依申請公開工作,并不斷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制度、保密審查等規定。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政府信息公開內容。按照《條例》規定,2012年我鄉主動公開政府信息75條,內容涵蓋機構信息、工作信息等與人民群眾生產、生活以及經濟社會發展緊密相關的各類信息。  

()政府信息公開方式。公開的途徑:主要是通過鄉村政務公開欄及時公布。因為我鄉網絡信息建設落后,而且在家居住的多為老人與小孩,使用網絡查看信息的人群有限,信息公開主要以張貼告示為主。其次將我鄉主要領導分工、辦公室電話等便民信息在縣政府網站進行公開,方便需要的人民群眾通過網絡進行辦公聯系。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全年未發生依申請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全年所有政府信息免費公開。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全年,未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而被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案件。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存在的主要問題。1、少數部門對貫徹實施《條例》重要性的認識不深、重視不夠,工作進展較為緩慢。2、由于對《條例》的學習不夠、理解不深,各站所工作人員對哪些信息應該主動公開、哪些可依申請公開、哪些依法不能公開把握不準,對本鄉生成的政府信息未進行科學分類,工作較為被動,應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公開不全,更新不及時,沒有在《條例》規定的時限內公開應當公開的政府信息。  

()改進措施。1、加強監督和督辦。繼續組織專門人員查找政府信息公開的薄弱環節,以行政審批和行政執法的程序和結果為重點,督促不斷拓展政府信息公開的深度和廣度,不斷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發揮政府信息對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2、豐富公開形式。通過縣政府網站公開形式的基礎上,不斷完善信息,及時更新信息,保障社會公眾便利獲取政府信息。3、自覺接受社會監督。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社會評議政風、行風的范圍,讓人民群眾對政府信息公開情況進行評議,并根據評議結果完善制度、改進工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實現行政機關工作的透明、公開、廉潔、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