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龍泉巖鄉委員會關于做好2021年鄉黨代表大會代表選舉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1-05-06 15:44 信息來源:辰溪縣龍泉巖鄉
各村、機關黨組織:
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地方組織選舉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條例》和中央、省、市、縣委相關文件精神,現就做好2021年我鄉黨代表大會代表選舉工作通知如下。
一、代表資格條件。鄉黨代會代表應當是黨員中的優秀分子,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自覺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牢記黨的初心使命,密切聯系黨員群眾,發揮模范帶頭作用,具體符合以下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身體健康,能夠正常履行黨代表的職責;
(3)遵紀守法,近5年無違法亂紀行為;
(4)密切聯系群眾,能如實反映黨員、群眾的意見和要求;
(5)誠實守信,無不良信用記錄。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推選為黨代表: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還在處分期內;
(2)存在違法違紀犯罪行為正在服刑的,存在涉黑涉惡行為的;
(3)組織、參與非正常集體上訪的,或組織封建迷信活動、參加邪教組織等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4)存在與民爭利、侵害群眾利益、不服從大局等情形的;
(5)近5年民主評議黨員中,被確定為不合格等次的;
(6)其他不宜當選黨代表的情形。
二、代表名額分配。按照上級要求,本次鄉黨代會代表名額為101名。其中村和企事業單位一線代表一般不低于68%,具體名額分配及要求見附件1。
三、代表選舉單位劃分。我鄉黨代表選舉單位以黨總支、黨支部劃分選舉單位,共設8個選舉單位,分別為機關支部、龍泉巖村、夏家坪村、板溪村、劉家坪村、松林溪村、店邊灣村和金家坳村選區。
四、代表的產生和時間要求。
1、產生黨代表候選人推薦人選(4月26日前完成)。選舉單位按照分配的代表名額召開黨總支、黨支部委員會,根據多數黨支部或多數黨員的意見,按照多于分配代表名額30%的比例提出代表候選人推薦人選。
2、產生黨代表候選人考察人選(5月6日前完成)。選舉單位將黨代表候選人推薦人選與鄉黨委溝通后,按照多于代表20%的差額比例提出代表候選人初步人選考察對象,并采取適當方式對黨代表候選人初步人選加強審核把關。
3、產生黨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5月20日前)。由鄉黨委將各村上報的黨代表候選人初步人選送上級黨委聯審。聯審通過后,由選舉單位進行不少于5日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報鄉黨委審查,確定黨代表預備人選。
4、產生正式黨代表(5月23日前)。由各選舉單位召開黨員大會,按照不低于20%的差額比例,差額選舉產生正式黨代表,選舉結果報上級黨委審批。
五、代表的資格審查。鄉黨代會召開前,鄉黨委對代表的產生程序和代表資格進行初步審查,成立代表資格審查小組,負責對代表的產生程序和代表資格進行審查,向代表大會預備會議報告審查情況。經審查通過后的代表,獲得正式資格。
六、代表選舉的工作責任。各黨組織要嚴格依法按章辦
中共龍泉巖鄉委員會
2021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