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fā)《龍頭庵鄉(xiāng)“森林防滅火宣傳周”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發(fā)布時間:2024-03-21 09:21 信息來源:辰溪縣龍頭庵鄉(xiāng)

關于印發(fā)《龍頭庵鄉(xiāng)“森林防滅火宣傳周”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龍政發(fā)〔2024〕5號

各村、支兩委,鄉(xiāng)直各單位;

現(xiàn)將《龍頭庵鄉(xiāng)2024年“森林防滅火宣傳周”活動實施方案》印發(fā)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龍頭庵鄉(xiāng)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7日

龍頭庵鄉(xiāng)“森林防滅火宣傳周”活動實施方案

為全面貫徹落實《全省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和要求,扎實做好我鄉(xiāng)2024年“森林防滅火宣傳周”工作,切實增強全鄉(xiāng)公民的森林防滅火意識和法治觀念,降低火災發(fā)生率,努力營造人人關注滅火、人人懂得防滅火、人人自覺防滅火的良好氛圍,結合當前森林防滅火形勢,龍頭庵鄉(xiāng)實際,特制定《龍頭庵鄉(xiāng)2024年“森林防滅火宣傳周”工作實施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提高公眾對森林防滅火重要性的認識,普及森林火災預防知識,增強各村村民防火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二、宣傳主題

全民總動員,防火保安全 。

三、宣傳時間

宣傳時間為:2024年3月18日至2024年3月24日

四、宣傳內容

1、深入宣傳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森林防滅火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國家、省、市、縣關于森林防滅火工作部署和有關領導同志講話精神。

2、深入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湖南省森林防火若干規(guī)定》等森林防滅火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

3、廣泛宣傳各級有關森林防滅火工作的會議精神、政策措施、工作部署、工作要求,以及林區(qū)禁火、文明祭祀等野外火源管理規(guī)定,引導群眾清明掃墓不帶火種和易燃物品進山,不違規(guī)野外用火。

4、廣泛宣傳森林火災的特點和危害、森林防滅火工作的重要意義、森林火災的預防和撲救知識、森林火災安全避險等常識。

5、廣泛宣傳森林火災典型案例,組織開展“以案釋法”宣傳,曝光一批失火燒山和違法違規(guī)用火的處罰案例,確保查處一案、震懾一片、教育一方充分發(fā)揮警示教育和震懾作用。

五、宣傳內容

(一)針對社會群眾,廣泛宣傳森林防火知識。

各鄉(xiāng)直單位、各村要加大森林防火宣傳力度,讓廣大社會群眾了解森林防火標識,熟悉森林防火常用宣傳用語,理解并支持森林防火工作。

1.各村設置宣傳橫幅不少于 2幅、半永久性標語、標牌不少于 6幅,各村響分時段播放森林防火音頻資料,每天不少于三次,每次不少于30 分鐘,開展“敲門”行動,上門做好森林防火宣傳,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戶曉,簽訂好“森林防滅火承諾書”簽字回執(zhí)存檔備查。

2.護林員、巡山員統(tǒng)一配齊裝備、佩戴袖章、整體著裝,

深入責任區(qū)和進山路口,每天不少于 2 次,每次不少于 30 分鐘,并要攜帶銅鑼開展敲鑼行動,加大宣傳效果,提高震懾力,形成一道有力的警示屏障。

3.做好森林防火器材的保養(yǎng)維護,器材使用技能培訓,組

織鄉(xiāng)應急隊伍、護林員、學校開展野外撲火裝備訓練和森林火災撲救演練,在提高應急處置能力的同時,起到積極的宣傳作用。

(二)針對重點人群,積極宣傳火源管控措施。

1.深入自然村、學校、集鎮(zhèn)等人員集中場所,走近村民、學生等重點人員,有針對性的宣傳“五個嚴禁”等野外火源管控重點措施。1.組織宣傳隊、出動宣傳車深入各村巡回宣傳。

2.在學校、集鎮(zhèn)、村部等人流集散地設置宣傳咨詢點,發(fā)放森林防火知識宣傳單、宣傳冊、宣傳袋等宣傳用品。

3.協(xié)調學校,向中小學生發(fā)放“森林防火 人人有責——致廣大群眾的一封信”,開設森林防火課,舉辦森林防火知識講座,開展“小手拉大手”活動,形成教育一個孩子、帶動一個家庭的良好局面。

4.迅速摸排“五類人員”,同時明確專人落實人盯人方案。

六、工作要求

1.各村、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各村、各單位要加強組織領導,精心組織,積極配合,確保本次宣傳周順利進行,取得實效。

2.宣傳要突出重點。以劃定森林防火區(qū)和重點防范區(qū)為重點,確保森林防火相關規(guī)定進社區(qū)、進學校、進村莊、進家庭。

3.隊伍要到崗到位。鄉(xiāng)應急隊伍、巡山護林員必須齊裝滿員,清明期間全部到崗到位,設崗守卡,做好處置突發(fā)性森林火災的應急準備。

4.嚴格“野外用火”報批報備制度。各村在此期間對各類野外用火、農(nóng)事生產(chǎn)用火,必須經(jīng)過申請報批報備請示,全面落實三報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