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縣水利局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方案
發布時間:2024-03-28 21:09 信息來源:辰溪縣水利局
辰水利〔2024〕8號
關于印發《辰溪縣水利局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方案》的通知
各股(站)室、局屬各單位:
根據《湖南省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子方案、辰安〔2024〕6號《辰溪縣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4-2026年)》,結合我縣水利行業實際,現將《辰溪縣水利局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方案》印發給你們,請按照該方案要求,認真貫徹執行。
辰溪縣水利局
2024年3月1日
辰溪縣水利局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方案
為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縣委縣政府工作要求,進一步壓實安全生產責任,強化安全生產措施,夯實安全生產基礎,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推動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和安全守底行動走深走實。根據國務院安委會、省安委會和市安委會統一部署,結合我縣水利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三年治本攻堅,各類水利生產經營單位統籌發展和安全的理念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責任體 系進一步健全;水利安全生產風險查找、研判、預警、防范、處置、責任等風險管控“六項機制”全面建立,重大危險源嚴格管控,及時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隱患;水利基礎設施符合安全標準,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水平切實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素質顯著增強,安全生產信息化、智能化管控能力有效提升,保持水利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
二、主要任務
(一)深化水利工程建設安全整治。嚴格落實水利部加強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指導意見。在建除險加固中小型水庫下閘蓄水驗收前,項目法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完成蓄水安全鑒定。加強執法檢查,督促施工企業嚴格落實隧洞施工相關要求和技術措施。緊盯高處作業、臨邊作業、動火作業、交叉作業、起重吊裝、臨時用電、施工現場交通、特種設備等重點環節,常態化開展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督導檢查。嚴格落實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充分發揮事故預防功能作用,依托保險行業基礎設施搭建水利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監管平臺,運用信息化、數字化方式,對保險承保、理賠信息進行集中登記監測。事故預防費用按規定集中統籌使用。嚴厲打擊轉包、違法分包、無資質超資質承攬工程,將有關違法違規行為作為監督檢查的重要內容,對違法違規企業依法依規進行查處,強化信用監管,及時公示有關企業失信信息。
(二)加強水利工程運行安全管理。加快實施病險水庫除險加固,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2020年前已鑒定的病險水庫除險加固任務。開展堤防達標建設三年提升行動,加強堤防隱患整治,確保城市防洪圈堤防到2025年全部實現達標。加快蓄滯洪區工程及安全設施建設。開展小水電站大壩安全提升行動,推進小水電站大壩安全評估。全面推進水利工程標準化建設。加快構建現代化水庫運行管理矩陣,嚴格落實水庫大壩安全責任制。加強水庫庫容管理和保護,嚴厲打擊侵占防洪庫容等行為。全面落實農村飲水安全管理的行業監管責任、供水單位的運行管理責任,完善縣級農村供水工程運行管理機構、運行管理辦法和運行管理經費“三項制度”。
(三)強化安全生產風險預防管控。全面落實水利安全生產風險管控“六項機制”,2024年底前全縣水利工程建設和水利運行管理實現重大危險源管控全覆蓋;按照輕重緩急,分級分類組織實施,推動管轄范圍內水利工程運行和建設項目水利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責任落實。
(四)實行隱患排查治理動態清零。健全水利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自查自糾常態化管理機制,水利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每季度對本單位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情況至少開展1次檢查,其中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法人主要負責人每月至少開展1次檢查,實行重大事故隱患動態清零。落實主管部門重大事故隱患掛牌督辦制度,完善審核把關銷號機制,實行閉環管理。
(五)促進安全生產監管效能提升。綜合運用明察暗訪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深入推進精準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加大執法力度,依法嚴厲打擊水利工程安全生產領域違法行為。建立“誰檢查、誰簽名、誰負責”的執法檢查工作責任制,執法檢查落實情況納入安全生產考核排名。暢通安全生產舉報渠道,圍繞典型事故開展安全生產警示教育。
(六)加大安全生產科技支撐力度。加快小型水庫雨水情測報和安全監測設施建設。提升在線監管、自動化監測控制和預報預警水平。推進水利數字孿生工程建設,提高工程運行管理的智慧化模擬、精細化管理與科學化決策水平。加強安全生產相關領域水利科技成果推廣運用。
(七)開展生產經營單位宣教演練。水利生產經營單位按照規定頻次、內容、范圍和時間要求,組織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和其他從業人員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將勞務派遣人員、靈活用工人員等納入本單位從業人員實施統一教育培訓。嚴格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建立應急演練常態化機制,水利生產經營單位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應急演練。持續開展水利安全生產月等活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以局黨委書記、局長余學泉為組長,分管領導總工程師歐遠超為第一副組長,局黨委委員常務副局長向清斌、局黨委委員副局長余曉星、局黨委委員副局長謝增瑩為副組長,各股室(中心、站所)、局屬二級事業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鄭春同志任辦公室主任,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承擔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督導各股室(中心、站所)、局屬二級事業單位和企業開展“水利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工作。各業務部門要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督促推動,確保三年行動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二)提高保障效能。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加強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管理,規范使用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措施費、水利工程運行維修養護經費等費用。
(三)完善長效機制。各股(站)室、局屬各單位和企業要針對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中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健全完善本單位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體系。各股(站)室、局屬各單位和企業要制定重大隱患掛牌督辦制度和應急處置經費保障制度,建立隱患排查治理的長效機制。在建工程要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措施費提取使用規定,保證危險源辨識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等費用的落實。各股(站)室、局屬各單位和企業要督促已建工程利用工程維修養護等經費及時整改隱患,對于重大隱患治理資金不足的,要按照有關程序申請立項解決,在徹底治理前要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安全。各股(站)室、局屬各單位和企業要督促水利生產經營單位結合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強化制度建設,
全面推進完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安全生產風險管控“六項機制”等有關制度措施,提升安全生產治理能力水平。
(四)強化督導問責。各股(站)室、局屬各單位要將治本攻堅三年行動作為安全生產督導檢查的重要內容,加大推動力度,采取得力措施,推進責任落實。要切實履行行業監管職責,加大監督執法力度,對在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采取責令整改、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執法措施。對專項整治期間發生的各類生產安全事故,要依法嚴肅查處;對有關失信行為,要按照相關規定實施聯合懲戒。對工作推進不力、重大事故隱患整治不力的單位及時約談、通報,嚴格問責問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