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縣水利局貫徹落實全省打擊整治非法采砂違法犯罪“霹靂”行動工作方案的實施方案

發布時間:2021-06-09 11:14 信息來源:辰溪縣水利局

辰水利〔2021〕16號 

辰溪縣水利局貫徹落實全省打擊整治非法采砂違法犯罪“霹靂”行動工作方案的

實施方案

各股(站、室)、局屬各事業單位:

根據《關于印發<全省打擊整治非法采礦采砂違法犯罪“霹靂”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公發〔2020〕21號)(見附件3)要求,為扎實開展好打擊整治非法采砂違法犯罪“霹靂”行動(以下簡稱河道采砂打非“霹靂”專項行動),結合我縣河道采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開展河道采砂打非“霹靂”專項行動,是全面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重要舉措,是河湖“清四亂”的重點工作。必須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對湖南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省委十一屆十一次、十二次全會精神,緊緊圍繞我縣戰略定位,積極踐行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依法保護砂石資源和生態環境,嚴厲打擊非法采砂違法犯罪,切實維護好砂石資源開采利用秩序,為全縣生態文明建設、經濟高質量發展保駕護航。

水行政主管部門要深刻認識河道采砂打非“霹靂”專項行動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緊迫性,按照確定的行動目標、工作重點、工作措施、工作步驟和工作要求,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實施方案、明確工作責任,確保專項行動達到預期效果。

二、工作目標

全面摸清和清理整治河湖管理范圍內亂采的突出問題,嚴格按照河湖“清四亂”整治標準和“一單四制”要求,做到發現一處、清理一處、銷號一處。嚴格執行《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條例》關于無證采砂及禁采區、禁采期采砂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懲戒措施,始終保持高壓震懾。同時協助配合問題線索排查、收集非法采砂違法事實證據,實現“霹靂”行動“五堅決一徹底”的工作目標,借此契機嚴厲打擊非法采砂違法犯罪活動,進一步規范采砂秩序。

三、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縣水利局成立河道采砂打非“霹靂”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縣水利局黨委書記、局長麻隆輝任組長,宋思余、李光書、向清斌、歐遠超任副組長;河湖事務中心、水土保持及水資源監測中心等相關股室(站)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局河湖事務中心,朱勇任辦公室主任、張杰任副主任,負責專項行動日常工作和辰溪縣打擊整治非法采礦采砂違法犯罪“霹靂”行動領導小組的銜接;水政監察大隊負責執法,其他各股室(站)按照各自職能負責督查暗訪、監督整改。成立河道采砂打非“霹靂”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和工作專班,按照《關于印發<全省打擊整治非法采礦采砂違法犯罪“霹靂”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公發〔2020〕21號)要求開展工作。

四、行動范圍

河道采砂打非“霹靂”專項行動范圍涵蓋全縣所有河流、水庫,以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流域面積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和水庫為重點,加強對敏感水域、跨界河湖的暗訪,突出對采砂水域、采砂企業的檢查。

五、工作內容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關于印發<全省打擊整治非法采礦采砂違法犯罪“霹靂”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公發〔2020〕21號)為依據,對全縣江河、水庫管理范圍內亂采問題進行清理整治,主要打擊未經許可在河道管理范圍內采砂、不按許可要求采砂,在禁采區、禁采期采砂以及越界采砂等違法犯罪活動。

六、工作措施

(一)排查問題不留死角,發現問題應報盡報。

專項行動期間,縣水行政主管部門要組織力量對轄區內河流、庫區進行全面細致摸底調查,對重點河段、敏感水域加密巡查頻率,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對自查、群眾舉報、媒體曝光等問題實行臺賬管理,要悉數納入臺賬,做到信息完整、問題準確、整改方案可行,及時清理整改銷號。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上報,不得隱瞞不報。利用河長制“一季一督”定期開展監督檢查,組織開展“四不兩直”不定期督查。

(二)嚴格清理整治標準,規范“一單四制”管理。

按照《關于抓好河湖“清四亂”專項行動推動河長制從“有名”到“有實”轉變的通知》(湘河委辦〔2018〕20 號)要求,嚴格問題認定及清理整治標準。嚴格落實“四亂”問題清理整治“一單四制”管理制度,規范“查、認、改、罰”各個環節,不斷規范清理整治工作,對上報銷號問題抽查復核,嚴查敷衍整改、虛假整改。

(三)開展專項執法檢查,查處非法采砂行為。

落實河道采砂“六控”要求(控總量、控范圍、控深度、控時段、控船數或機具、控功率),全面建立采區電子監控平臺、公示牌、標志牌,落實采運管理四聯單制度,督促采砂企業落實運砂船(機具)簽單發航、進出場計重、登記及現場交接等制度。加強對敏感水域、跨界河湖的暗訪檢查,嚴厲查處非法采砂違法行為。及時將摸排整治、執法檢查中發現的涉砂犯罪線索移送公安機關,并提供相關鑒定意見,為刑事打擊提供技術支撐,堅決杜絕“有案不移”、“以罰代刑”、“降格處理”等執法犯法的現象出現。

(四)加強法規政策宣傳,暢通投訴渠道。

以河長制為抓手,通過報紙、電視、網絡、新媒體、宣傳冊等方式,向社會各界及人民群眾廣泛宣傳水法律法規和本次行動有關政策,同時加大對違法違規典型案例的曝光和宣傳力度,形成知法守法的濃厚氛圍。搭建公眾知情平臺,暢通12314等舉報熱線,廣泛動員發動群眾,采取公布電話、網址、重獎有效舉報等方式,激勵廣大群眾踴躍舉報非法采砂線索,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的良好氛圍。

七、工作步驟

河道采砂打非“霹靂”專項行動包括摸底調查、集中整治、鞏固提升、市級核查四個階段,從 2021年4月1日開始,2021年12月31日全面完成。

(一)調查摸底階段(2021年4月1日—5月31日)

以縣、鄉鎮為單位開展地毯式排查,全面查清河湖亂采問題,并逐河、逐庫建立問題清單。在調查摸底階段,對發現的非法采砂問題做到邊查邊改,及時發現、及時清理整治,并建立相關臺賬資料。

(二)集中整治階段(2021年6月1日—2021年9月30日)

針對調查摸底發現的問題,要逐項細化明確清理整治目標任務、具體措施、責任要求和進度安排,對照問題清單建立臺賬,按照河湖“清四亂”一單四制要求進行管理,確保問題清理整治到位。同時,對群眾反映強烈或媒體曝光的非法采砂問題,要全部納入專項行動整治范圍。各縣市區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在2021年6月25日前上報河道采砂打非“霹靂”專項行動階段性工作總結,在2021年9月30日前將本縣轄區內集中整治河道采砂打非“霹靂”專項行動問題清單(見附表2)經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組長簽字加蓋單位公章后的紙質版(含電子版)同時報送市水利局。

(三)鞏固提升階段(2021年10月1日—11月30日)

集中整治結束后,要對河道采砂打非“霹靂”專項行動實施情況開展全面復查工作,重點復查漏查漏報、清理整治不到位、整治后出現反彈等問題。對復查時仍存在的非法采砂行為,堅決依法移交公安機關。縣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在2021年11月30日前上報河道采砂打非“霹靂”專項行動工作總結。

(四)市級核查階段(2021年12月1日—12月31日)

市水利局采取“四不兩直”的方式對各縣市區河道采砂打非“霹靂”專項行動實施情況開展全面核查,對專項行動思想不重視、部署不周密、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的將嚴肅追究責任。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壓實工作責任。

河道采砂打非“霹靂”專項行動范圍廣、任務重、時間緊、要求高,縣水行政主管部門要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行動方案,明確工作任務,壓實工作責任,嚴格時間節點,有力有序扎實推進。

(二)加強協調聯動,建立長效機制。

縣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借全省打擊整治非法采礦采砂違法犯罪“霹靂”行動契機,加強部門間的協調配合,合力開展河道采砂打非“霹靂”專項行動。

(三)強化監督檢查,嚴格考核問責。

縣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嚴格落實專項行動的目標要求,行動期間市水利局將采取“一階段一統計、一階段一通報”的方式對工作進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同時,提請市河長辦將河道采砂打非“霹靂”專項行動納入全市河長制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內容。對省、市督導檢查、暗訪明察發現的非法采砂問題和發現的隱瞞不報、弄虛作假以及不作為、慢作為、工作組織不力的,將采取約談和通報,并視情況上報給“霹靂”行動領導小組,提請啟動問責機制,對相關責任人予以責任追究。

辰溪縣水利局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