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縣水利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發布時間:2020-06-10 11:07 信息來源:辰溪縣水利局

 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進一步夯實水利安全生產基礎,有效防范和減少水利生產安全事故,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促進水利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推動辰溪縣水利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取得實效,現制定辰溪縣水利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 積極貫徹落實水利部、省水利廳和市水利局的決策部署,緊扣“水利工程補短板、水利行業強監管”的水利改革發展總基調,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強化底線思維和紅線意識,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結果導向,深化源頭治理、系統治理和綜合治理,切實在轉變觀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實“重在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的責任鏈條、制度成果、管理辦法、重點工程和工作機制,切實增強全縣水利安全生產防范治理能力,專項整治取得積極成效,有效防范較大以上事故,減少一般事故,為水利改革發展提供水利安全保障。首先推動全縣水利行業堅持以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武裝頭腦、指導實踐,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切實把安全生產擺到重要位置,切實解決思想認知不足、安全發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實存在明顯差距等突出問題;其次強化部門監管責任和水利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健全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完善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和管理制度;再次完善水利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推進安全生產由水利生產經營單位被動接受監管向主動加強管理轉變、安全風險管控由部門推動為主向生產經營單位自主開展轉變、隱患排查治理由行政執法檢查為主向生產經營單位日常自查自糾轉變;最后完善安全生產體制機制,大力推動水利安全生產管理手段和管理方式創新,持續加強安全基礎建設,全面提升本質安全水平。

二、主要任務

(一)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專題。一是集中開展學習教育。結合組織“安全生產月”活動,廣泛開展宣傳活動,深入宣傳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二是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制。完善水利安全生產監管責任體系,強化分級監管、上下聯動、綜合監管和專業監管相結合、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三是有效防范安全生產風險。進一步加強水利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開展以危險源、隱患和事故風險為主要指標的水利安全生產狀況評價。

(二)落實水利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專題。一是提高水利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能力,制定落實水利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的相關規定,完善全員全過程安全生產責任制。二是推動水利生產經營單位做好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按照水利部印發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危險源辨識與評價導則(試行)》《水利水電工程(水庫、水閘)運行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導則(試行)》《水利工程生產安全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試行)》等要求,各股(站)室、局屬各單位要督促水利生產經營單位認真辨識管控危險源,開展隱患排查治理,每月定期上報危險源、隱患和事故信息。三是大力推進水利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達標。各股(站)室、局屬各單位要制定水利安全生產標準化3年建設計劃,指導達標評審工作,加強標準化達標的動態管理,健全達標退出機制。

(三)水利工程建設安全整治。重點整治水利施工企業無相關資質證書或超越資質承攬工程及轉包、違法分包工程;盲目趕工期、搶進度和惡劣天氣強行組織施工等問題;水利施工重大危險源(尤其是高邊坡、深基坑、腳手架、高支模、起重吊裝、圍堰、復雜地質條件下的洞室工程以及油庫、炸藥庫等)的施工專項方案編制情況和風險隱患防控治理中的薄弱環節;水庫工程建設及除險加固、小水電站建設、中小河流治理、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灌區節水改造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隱患等。

(四)水利工程運行安全整治。重點整治水庫大壩、農村水電、灌排泵站、水閘、河道堤防等水利工程運行安全管理責任制落實不到位;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不落實;安全監測、應急處置措施等不健全;維修檢修時有限空間作業失控;不按規定蓄水等。

(五)危險化學品安全整治。重點整治危險化學品的存儲、使用、運輸和廢棄處置各環節的安全監管責任不清晰、存在監管盲區、應急管理制度不落實、有條件交給專業單位管理但未交其管理、多年積存不用的?;穭《酒肺聪取?/p>

(六)水利工程勘測設計安全專項整治。重點整治水利勘測設計執行有關安全生產規程規范不到位;工程概預算未按規定足額計列安全措施費用;野外勘察、測量作業和設計查勘、現場設代服務時的安全防護措施、應急避險預案不齊全、不到位;山地災害、水災、火災和有毒有害氣體的安全防護方案不到位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我局成立由局黨委書記、局長麻隆輝任組長,向清斌、宋思余、李光書、歐遠超任副組長,各股室負責人為成員的“安全生產月”活動領導小組(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劉飛同志任辦公室主任,局水利水電質量與安全中心承擔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督導各股(站)室、局屬各單位和企業開展“水利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工作。各股(站)室、局屬各單位和企業要對照2個專題和4個領域重點任務表進行自查自糾,確保專項整治取得實效。

(二)完善體制機制。各股(站)室、局屬各單位和企業要針對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中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健全完善本單位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體系。各股(站)室、局屬各單位和企業要制定重大隱患掛牌督辦制度和應急處置經費保障制度,建立隱患排查治理的長效機制。在建工程要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措施費提取使用規定,保證危險源辨識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等費用的落實。各股(站)室、局屬各單位和企業要督促已建工程利用工程維修養護等經費及時整改隱患,對于重大隱患治理資金不足的,要按照有關程序申請立項解決,在徹底治理前要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安全。各股(站)室、局屬各單位和企業要督促水利生產經營單位結合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強化制度建設,形成健全完善的安全生產制度體系。

(三)改進監管方式。要全面深入推進“安全監管+信息化”模式。水利安全生產信息系統定制問題隱患清單、制度措施清單和專題落實情況統計表。各股(站)室、局屬各單位要使用水利安全生產信息系統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督促水利生產經營單位及時報送安全生產相關信息,利用系統分析各領域和區域安全生產狀況;要加強指導監督檢查,對未按規定上報信息、當月上報零隱患、當季上報零危險源的水利生產經營單位進行抽查,對存在隱患整改率低、重大隱患未整改、危險源管控率低、重大危險源、事故多發等高風險的水利生產經營單位進行重點檢查抽查,對上報零執法處罰信息的水行政主管部門進行重點督導,確保專項行動持續深入開展。

(四)嚴格執法問責。各股(站)室、局屬各單位要切實履行行業監管職責,加大監督執法力度,對在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采取責令整改、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執法措施。對專項整治期間發生的各類生產安全事故,要依法嚴肅查處;對有關失信行為,要按照相關規定實施聯合懲戒。

四、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2020年6月)。按照國務院安委會統一部署,啟動水利行業安全專項整治。各股(站)室、局屬各單位要結合實際情況,根據各專題和領域的重點任務,制定細化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治理目標、重點任務、責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時限等內容,全面做好動員部署工作。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各股(站)室、局屬各單位要進行安全風險隱患進行全面排查,建立問題隱患和制度措施“兩個清單”,制定時間表路線圖,明確整改責任單位和整改要求,堅持邊查邊改、立查立改,加快推進實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堅(2021年)。動態更新“兩個清單”,針對重點難點問題,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專項整治攻堅力度,落實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動建立健全水利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力爭整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四)鞏固提升(2022年)。各股(站)室、局屬各單位要深入分析水利安全生產共性問題和突出隱患,深挖背后的深層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規標準、政策措施層面需要建立健全、補充完善的具體制度,逐項推動落實。要全面梳理專項整治開展情況,系統總結經驗做法,健全完善有關規章制度,建立健全長效機制。

請各股(站)室、局屬各單位將水利生產經營單位問題隱患清單每月3日前(在安全信息系統中)上報;每年11月30日前總結形成本年度工作報告,統計匯總專題落實情況統計表報送至局水利水電質量與安全中心;2023年1月1日前將三年行動總結報告和專題落實情況統計表報送局水利水電質量與安全中心。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