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塘瑤族鄉2025年度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發布時間:2025-04-02 11:45 信息來源:辰溪縣后塘瑤族鄉

后政發〔2025〕14號

后塘瑤族鄉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后塘瑤族鄉2025年度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的通知

各村黨支部、村委會,鄉直機關各單位:

經鄉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后塘瑤族鄉2025年度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后塘瑤族鄉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4日

后塘瑤族鄉2025年度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1. 總  則

1.1編制目的

及時、科學地處置地質災害,建立健全地質災害應急機制,提高應對地質災害的能力,高效、有序地做好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工作,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穩定。

1.2 編制依據

《地質災害防治條例》《湖南省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湖南省地質環境保護條例》《辰溪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鄉行政區域地質災害防范和應急處置。

1.4 工作原則

預防為主,以人為本。堅持“以預防滑坡泥石流為主,以預測預報為主,以災前避險為主”的方針和“防治結合、群專結合、單項治理與綜合治理結合、重點建設規劃與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相結合”的原則。建立健全群測群防機制,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在鄉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各村委會、各相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分級管理、屬地為主。建立健全按災害級別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以災害地村委會為主的管理體制。

2. 預防和預警機制 

2.1  信息監測與報告

2.1.1  政府監測

每年汛期前,鄉人民政府組織鄉自然資源、應急、水利、交通等部門進行地質災害隱患巡查,發現險情及時報告,并落實監測部門和監測人,進行日常監測。

2.1.2  群眾報災、報險

任何公民和組織均可以通過電話等各種形式向鄉人民政府報告地質災害信息。各監測部門或監測人員發現地質災害災情或險情時,應在第一時間報告鄉人民政府。

2.1.3  地質災害報告內容

主要包括災害(險情)發生時間、地點、規模、類型、目前損失情況(人員傷亡、財產損失、道路設施損毀、影響范圍等)、發展趨勢、預測后果和已采取的措施等。

2.2  預警

2.2.1  接警

鄉人民政府設立接警中心,并公布接警電話。

電話:0745-5591025

2.2.2  處警

鄉人民政府接到發生地質災害報警信息后,應迅速組織進行處置,并將情況報告縣地災辦公室。鄉人民政府接警后,應初步核實災情,及時進行分析評估。必要時,報請縣地災辦公室協助處置。

3. 地質災害險情巡查與應急對策

3.1 加強地質災害險情巡查

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加強對地質災害重點地區的監測和防范,發現險情時,及時報告。及時劃定災害危險區,設置危險區警示標志,確定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根據險情變化及時提出應急對策,組織群眾轉移避讓或采取排險防治措施。情況危急時,應強制組織避災疏散。

3.2 制定人員財產撤離、轉移路線方案

為避免在緊急情況下出現恐慌、擁擠,耽誤撤離,接到地質災害險情報告的當地人民政府、基層群眾組織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動員受到地質災害威脅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員轉移到安全地帶;為了充分體現以人為本、救人高于一切的精神,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情況緊急時,搶險救災機構的人員可以采取強制措施,組織避災疏散轉移路線要避開災害體滑動的方向,橫向進行撤離,向危險區外的開闊地帶和交通方便的地方轉移,便于快速疏散人員,人員疏散轉移工作由村書記負責。

3.3 地質災害速報制度

小型地質災害:所在村應立即向鄉政府報告,原則上不允許越級上報,鄉政府應于2小時內速報縣政府,同時報告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并由鄉政府組織調查和作出應急處理

中型以上地質災害:鄉政府應立即速報縣政府,同時報告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原則上不允許越級上報

4. 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分級

  根據地質災害發生、發展和成災的情況,分為地質災害險情和地質災害災情。按照地質災害可能或已經造成的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程度,將地質災害險情和地質災害災情劃分為四個等級:

(1)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Ⅰ級)。災情標準:因災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或因地質災害造成大江大河支流阻斷,嚴重影響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險情標準:受地質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0人以上或潛在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在1億元以上。

(2)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Ⅱ級)。災情標準:因災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或者造成鐵路繁忙干線、國家高速公路網線、民航和航道中斷,嚴重威脅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有重大社會影響;險情標準:受地質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在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

(3)中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Ⅲ級)。災情標準:因災死亡3人(含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險情標準:受地質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在5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

(4)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Ⅳ級)。災情標準:因災死亡3人以下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險情標準: 受地質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下,或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在500萬元以下。

5. 應急處理

  5.1 成立應急指揮部

  為了提高對地質災害反應能力,盡最大努力將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建立地質災害應急指揮系統,是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組織保證,鄉人民政府決定成立地質災害應急救援指揮部,人員分工如下:

(一)指揮部

總   指   揮:李云啟

指   揮   長:鄔賢偉

第一副指揮長:李佑群

副  指 揮 長:劉春陽、石修車、石飛來

成        員:其他村支兩委成員

(二)搶險救災組

組  長:石修車

一  班:負責搭建指揮部

班  長:羅陽波

成  員:向楚華、宋曉東、舒鵬、石淵立、舒象欽、黃海龍負責搭建指揮部、并搭建發動機應急供電)

二  班:隱患處置組

班  長:石修車

成  員:向延鋒、唐正佳、石淵立、周政、米浪、陳琛冠、宋冬生、舒孝富、廖生發、張小兵(負責處置潛在風險隱患,并開展緊急巡視巡察。)

(三)應急物資組

組  長:舒金剛

成  員:田書勇、呂昌漢、舒孝遠

(四)轉移疏散組

組    長:米家友

成    員:舒象喜、舒宋舉、舒生云、郝太平、黃鑫

(五)后勤保障組

組  長:舒玲

成  員:宋麗麗、宋潤楊、張立華、龔小飛

  (六) 醫療救援組

組  長:米育苗

成  員:宋澤近、米仁象、周繼紅、肖香武、葉小紅

(七)信息發布組

組  長:舒潔玉

成  員:米慶斌、王開遠、陳琳、舒秋玉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在政府黨政辦,羅陽波兼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5.2 應急調查、監測和治理

做好水文、氣象服務保障工作,是地質災害應急的重要依據,汛期要準確及時提供水情、雨情,做好暴雨、洪水預測預報工作,水利站負責人要及時將水文、氣象情況根據上級通知向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自然資源所負責對地質災害隱患點的日常監測工作;各村要進一步充實和完善地質災害防治應急指揮機構,建立地質災害應急指揮系統,增強應急反應能力,確保機構、人員、職責到位,切實加強領導,負責對本轄區內的地質災害點隱患信息進行反饋,對地質災害點要進行跟蹤監測和巡查,發現險情及時上報,提出應急防治與救災措施建議,根據條件實施必要的應急治理工作,減緩和排除險情災情進一步發展,將本轄區內地質災害防治應急工作落到實處。

5.3 搶險救援人員的組織

 搶險救援人員包括搶救被壓埋災民、醫療救護、消防、搶修生命線工程和重大工程等搶險救援人員。按下列要求組織:

5.3.1 各村組織 “綜合應急救援隊伍”,隨時聽從村安排,并同時服從鄉政府統一調動。

5.3.2 鄉政府組織“綜合應急救援隊伍”、聽從鄉政府調動。

5.3.3 衛生院及動檢站組織“醫療救護隊”,由院長任隊長。

 5.4 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

衛生院負責開展醫療救治工作,做好災區的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監督工作,預防和有效控制傳染病的暴發流行和食物中毒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并根據需要配合上級衛生部門開展各項工作。

5.5 治安、電力和通訊 

派出所負責維護災區社會治安和交通秩序,確保交通暢通,督促檢查落實重要場所和救災物資的安全保衛,做好火災預防以及撲救工作,打擊蓄意擴大化傳播地質災害險情、乘機偷盜等的違法活動; 電信、電力部門盡快恢復受到破壞的通信設施、電力設備,保證應急指揮信息通信、電力暢通。

5.6 災民安置救助

 民政辦負責做好災區避險和受災群眾的臨時安置工作,妥善安排避險和受災群眾的生活,加強對救災款物分配、發放的指導、監督和管理工作。

5.7 信息報送處理

自然資源所負責調查、核實險情災情發生的時間、地點、規模、潛在威脅、影響范圍以及誘發因素;組織應急監測,實時掌握險情災情動態,及時分析、預測發展趨勢;隨時根據險情災情變化提出應急防范的對策、措施,并報告鄉應急領導小組;及時發布應急防治與救災工作進展情況。

5.8 救助裝備準備 

鄉應急辦要準備好搶險救災物資運送和人員轉移的運輸工具以及排險機械車,隨時聽從鄉應急指揮部的調度。

5.9 應急資金準備

 鄉黨委、政府根據災情和應急治理項目計劃請示上級有關部門,落實救災資金。財政所負責及時下撥應急救災經費,并檢查、監督經費的使用情況。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