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縣小東坪石業有限公司80萬噸/年石料開采加工項目擬審批公示
發布時間:2025-06-05 11:18 信息來源:懷化市生態環境局辰溪分局
經審議,我局擬于近期對《辰溪縣小東坪石業有限公司80萬噸/年石料開采加工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進行批復,現就項目環評相關情況予以公示5個工作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向我局來信來電進行反映。
聯系地址:辰溪縣政務服務中心 懷化市生態環境局辰溪分局窗口
郵編:419500
聯系電話:0745-7848776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2025年6月5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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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辰溪縣小東坪石業有限公司80萬噸/年石料開采加工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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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地點 |
辰溪縣小龍門鄉肖家溪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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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 |
辰溪縣小東坪石業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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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湖南國辰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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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概況 |
本項目位于湖南省懷化市辰溪縣小龍門鄉肖家溪村,項目總投資5101.24萬元,其中環保投資317萬元。項目占地面積14272m2,擴建后礦山范圍保持不變,包括露天開采區、石料加工區、成品砂堆場、排土場,生活辦公區五個部分,通過新增設備廠房等配套設施,建設完成后將產品生產規模由原來年產30萬噸/年提升到80萬噸/年。建設內容包括主體工程、輔助工程、公用工程、環保工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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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一)嚴格落實施工期各項污染防治和環境保護措施。按照揚塵防控“6個100%”和《報告表》提出的要求,文明施工,減小噪聲和揚塵污染。 (二)嚴格落實水污染防治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則布設廠區排水管網。初期雨水經明溝收集排入雨水沉淀池沉淀處理后,回用于生產不外排,多余雨水通過截排水溝就近排入周邊溪溝。項目運營期廢水主要為廠區的生活廢水、生產廢水及初期雨水,按照《報告表》規定的要求處理達標后不外排。 (三)嚴格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措施。項目開采區爆破前后灑水降塵;投料口等各產塵點設置霧化噴頭(依托廠房噴霧裝置)進行降塵;運輸車輛汽車加蓋篷布;設置全封閉式廠房,破碎、篩分裝置設置噴霧裝置進行處理,皮帶運輸采取密閉輸送設置;設半封閉成品棚并進行灑水降塵。廢氣經處理后排放濃度應當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 16297-1996)表2中二級標準及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要求。廚房油煙經抽油煙機處理后排放應當符合《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 (GB 18483-2001)(小型)標準。 (四)嚴格落實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原則,對固體廢物進行分類收集、處理和處置。生活垃圾設置垃圾桶,收集交鄉鎮垃圾中轉站統一處理。剝離的表土、沉淀池污泥暫存于排土場,用于采空區復墾回填,多余剝離的廢土石及表土外售綜合利用;粉塵暫存于成品棚,作產品外售;廢含油抹布及手套、廢潤滑油、廢潤滑油桶、隔油池廢油、含油污泥均暫存于危廢間,定期交有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置。 (五)嚴格落實噪聲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合理控制爆破時間、設置警示、提示標志;加強管理,對固定高噪聲設備設置隔聲屏障及減振措施;加強綠化;確保廠界噪聲不得超過《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2類標準要求。 (六)嚴格落實地下水及土壤防治措施。按照“源頭控制、分區防控、污染監控、應急響應”相結合的原則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落實生產區地面、物料存放等場所防風、防雨、防滲漏等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七)嚴格落實風險防范措施。落實《報告表》提出的風險防范措施,強化應急管理。按照相應規范和要求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報生態環境部門備案,定期開展預案演練。配備專職環保管理人員,建立健全環境管理制度,加強環保設施管理和日常維護,嚴格操作規范,嚴防突發環境事件發生。 (八)嚴格落實《報告表》生態環境保護措施監督檢查清單有關陸生生態環境保護措施。按照國家有關排污許可制度的管理要求,定期開展自行監測、記錄環境管理臺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