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子山瑤族鄉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
發布時間:2026-02-02 11:19 信息來源:辰溪縣羅子山瑤族鄉
2025年,羅子山瑤族鄉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實上級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決策部署,立足我鄉實際,以《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為遵循,將法治建設與鄉村振興、民族團結、民生保障深度融合,扎實推進各項重點工作,法治政府建設取得階段性成效。現將全年工作情況簡要報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壓實法治責任,筑牢建設根基
1.強化統籌部署。成立由鄉黨委書記、鄉長任雙組長的法治政府建設領導小組,將法治建設納入鄉黨委年度工作要點和績效考核體系,制定《羅子山瑤族鄉2025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清單》,壓實黨政主要負責人第一責任人職責,實現法治建設與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進、同考核。
2.健全決策機制。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修訂《鄉級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清單》,將產業發展規劃、大額資金使用、重點項目建設等事項納入清單管理。全年召開法治專題黨委會議4次,司法所長列席政府領導會議2次,法律顧問參與重大決策論證,確保決策合法合規。
3.深化學法用法。堅持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法制度,全年開展習近平法治思想、《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專題學習2次;組織鄉干部、村“兩委”成員法治培訓2場次,覆蓋200余人次;推行領導干部述職述法制度,8個行政村黨支部書記全部完成年度述法,提升“關鍵少數”依法履職能力。
(二)聚焦規范執法,提升治理效能
1.規范執法行為。整合鄉派出所、司法所、綜合行政執法隊等力量,組建聯合執法專班,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針對食品藥品安全、森林防火、生態保護等重點領域,開展專項執法行動12次,排查整改隱患20余處,未發生違法執法、趨利性執法等問題。
2.優化營商環境。開展涉企執法“五個專項治理”,推行行政檢查“白名單”制度,對轄區內6家小微企業實行“無事不擾”監管。建立企業“法治體檢”常態化機制。
3.推進數字法治。深化“一網通辦”改革,優化政務服務大廳功能,設置綜合服務窗口3個,實現社保繳費、證明辦理等高頻事項“一窗受理、全程代辦”,群眾辦事便捷度顯著提升。
(三)深化普法宣傳,厚植法治信仰
1.構建多元普法矩陣。整合黨群服務中心、新時代文明實踐站、農家書屋等陣地,在8個行政村設立“法治圖書角”,結合趕集日、憲法宣傳周等契機,開展“法律進村組”活動8場次,發放宣傳資料2000余份,覆蓋群眾4000人次。
2.創新宣傳載體。發揮瑤族文化優勢,組織民間藝人將民法典、民族團結等法律知識編成山歌,在村寨傳唱推廣;依托微信公眾號、村民微信群推送“以案釋法”案例46期,實現法律資訊“指尖直達”。
3.培育法治骨干。實施“法治帶頭人”“法律明白人”培養工程,選拔培訓骨干10名,開展入戶宣傳200余次,協助化解鄰里糾紛、土地流轉等基層矛盾8起,帶動村民尊法學法守法用法。
(四)健全治理體系,守護平安穩定
1.深化矛盾化解。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健全“鄉綜治中心+村調委會+網格調解員”三級矛盾糾紛調處體系,吸納黨員代表、鄉賢等組成調解員隊伍16人。
2.強化公共服務。建成鄉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1個、村級服務點8個,聘請法律顧問1名、專職人民調解員3名,提供法律咨詢120余人次。針對婚姻家庭、贍養撫養等民生領域,開展專項調解行動2次,有效維護弱勢群體合法權益。
3.筑牢安全防線。完善突發事件應對體系,修訂應急預案2個,開展防汛、森林防火等應急演練2次。健全“三位一體”監督網絡,加強村級“三資”管理監督,開展專項清查整治行動2次,規范資源發包、資金使用等流程,守護村集體“家底”。
(五)強化權力監督,規范運行機制
1.健全監督體系。自覺接受人大監督、群眾監督和輿論監督,公開黨務、村務、財務信息涉及重大項目、資金使用等事項即時公示。
2.加強警示教育。組織黨員干部學習違紀違法典型案例、觀看警示教育片3場次,開展廉政談話36人次,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引導基層干部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不足:一是法治建設均衡性不足。偏遠村寨普法宣傳存在明顯盲區,受地理位置偏遠、交通不便等影響,法律知識覆蓋難以全面觸達,部分村民仍缺乏基本法律認知。二是專業法治力量薄弱。鄉、村兩級具備法律專業背景的工作人員占比極低,執法隊伍多為兼職人員,缺乏系統法律培訓,在復雜案件辦理、專業執法操作中難以精準把握法律邊界。法律顧問服務覆蓋面有限,受財力制約難以實現常態化駐點服務,重大決策論證、復雜矛盾化解等工作缺乏專業法律支撐。
三是普法宣傳實效性不強。普法形式仍以傳統的發放資料、懸掛橫幅為主,對新媒體、民族文化載體的運用不夠深入,互動性和吸引力不足。針對老年人、留守兒童等特殊群體的精準普法舉措匱乏,宣傳內容與村民實際需求契合度不高,未能有效破解“重情理輕法理”的傳統思維慣性。
原因:一是思想認知與傳統觀念制約。部分基層干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長期性、重要性認識不足,存在“重經濟輕法治”“重形式輕實效”的傾向,將普法等工作視為附加任務。瑤族鄉熟人社會特征明顯,“人情取向的鄉土邏輯”根深蒂固,村民“懼法厭訟”思想普遍,遇到矛盾更傾向于傳統方式解決,對法律的信任度和運用意愿不足。二是資源保障能力有限。鄉級財政投入法治建設的資金不足,難以支撐專業人才招錄、普法載體創新、偏遠地區宣傳覆蓋等工作。受地理位置和發展條件限制,難以吸引和留住法律專業人才,現有工作人員培訓經費、培訓渠道有限,業務能力提升緩慢。
三是工作機制不夠健全。法治建設責任鏈條未完全向村延伸,考核評價與干部履職、評優評先的關聯度不夠緊密,缺乏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普法工作缺乏系統性規劃,上下級銜接不夠順暢,針對民族地區特點的個性化工作方案不足,導致工作針對性和實效性大打折扣。
三、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有關情況
(一)強化頂層設計,壓實主體責任
鄉黨委書記、鄉長作為第一責任人,牽頭成立法治政府建設領導小組,構建“黨委統一領導、政府具體實施、部門協同聯動、村屯全面參與”的工作格局。將法治建設納入鄉黨委年度工作要點、政府工作報告和績效考核體系,制定《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清單》,黨政主要負責人親自部署重點任務、過問重大問題、協調關鍵環節,確保法治建設方向不偏、力度不減。
(二)健全決策機制,筑牢合法底線
嚴格執行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將產業發展規劃、大額資金使用、重點項目建設等事項納入重大決策清單管理。建立“黨委會議事規則+合法性審查+法律顧問把關”三重保障機制,明確所有重大決策必須經司法所合法性審查、法律顧問專業論證后方可提交會議研究。
(三)完善考核監督,倒逼責任落實
深化述法工作機制,將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納入年度述職述廉述法重點內容,推動述法從“年度總結”向“長效機制”轉變。
四、2026年工作計劃
(一)壓實法治責任鏈條
持續完善法治政府建設考核評價體系,將法治建設成效與干部評優評先、績效考核直接掛鉤,推動法治責任向村延伸,定期開展專項督察,確保各項任務落地見效。
(二)提升依法履職能力
加大法治人才引進和培養力度,開展行政執法人員全員輪訓2次;深化法律顧問制度,擴大服務覆蓋面,提升重大決策、復雜執法的法治化水平。
(三)優化法治服務供給
升級鄉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功能,深化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加強與法院、檢察、公安等部門聯動,提升行政爭議實質化解能力,為羅子山瑤族鄉高質量發展提供更加堅實的法治保障。
羅子山瑤族鄉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