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啟用交通違法取證設備的通告
發布時間:2025-11-10 15:51 信息來源:辰溪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
為優化我縣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確保交通出行環境安全、有序、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擬在辰溪縣啟用一批技術監控設備抓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公示期為30天,自2025年11月10日至12月9日結束。公示期滿后,將依法進行采集、錄入、處罰,請廣大駕駛員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現將設備點位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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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設備地點 |
設備類型 |
抓拍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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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沅辰高速辰溪北互通與s250交叉路口南向北 |
闖紅燈設備 |
1、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2、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3、道路上逆向行駛的。 4、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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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沅辰高速辰溪北互通與s250交叉路口北向南 |
闖紅燈設備 |
1、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2、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3、道路上逆向行駛的。 4、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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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沅辰高速辰溪北互通與s250交叉路口東向西 |
闖紅燈設備 |
1、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2、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3、道路上逆向行駛的。 4、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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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沅辰高速辰溪北互通與s250交叉路口南向北 |
卡口 |
1、駕車接撥手持電話。 2、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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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沅辰高速辰溪北互通與s250交叉路口北向南 |
卡口 |
1、駕車接撥手持電話。 2、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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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沅辰高速辰溪北互通與s250交叉路口東向西 |
卡口 |
1、駕車接撥手持電話。 2、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 |


